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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阿里巴巴安全部门的月饼血案?

2016-09-13  本文已影响32832人  格格乌

   今天下午,我的朋友圈被知乎的一篇文字《如何看待阿里巴巴安全部门的月饼事件?》刷屏。

   事件的经过其实很简单,阿里内部月饼发送有剩余,然后就对内开通了抢月饼的功能,而后有技术小哥就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进行了碾压,结果就是自己被开除了。

   以下是截图的知乎的经过:

   很显然,这位小哥没有意识到,问题有多严重,而当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的时候,事情似乎已经走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节选一下知乎比较精彩的回复,以飨大家:

   1、抢月饼事小,打脸事大,兹事体大,必须严惩。

   2、Life is just like a box of moon cak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3、不关我事,但看了曾轶的回答还是被震惊了。因为他们刷单可能转手获利,所以他们因为图谋获利而被开除。没记错的话,有一条基本的常识是:法律只惩罚人的行为,不能惩罚人的动机。

   4、价值观简直就是一把圣剑。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hr也有一个。

   5、这就是我当年拒绝阿里offer的原因

义愤填膺也好,鸣不平也好,作为HR我想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看这次月饼事件。


   1)抢月饼是否可以被开除,此次开除是否合法?

    我们首选需要了解一下,那些情况下公司是有权利开除员工的。比较符合的劳动法条文实际上有三条:劳动法第二十五、二十六和三十九条,比较符合抢月饼案例的就是第二十五条。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阿里HR开掉的理由是可能舞弊,不公平竞争,可能牟利。

   舞弊确实存在,但是是否因为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的损失?我们可以看见,NO,并没有。所以这些程序员小哥可以被记过,可以被处罚,但不应该开除。

   而且我们尤其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当程序员发现抢到了,付款后就能购买成功的前提下,他们是主动致电,说明情况,而不是继续购买,并进行支付。从法律的界定而已,属于自动中止犯错。而就算是犯罪,主动终止的还可以免于处罚呢,更何况这不是犯罪。

   2)此时事件处理最大的败笔就是割裂了HR部门和业务部门。

   HR部门是一个居中协调的部门,他的作用是解决问题,作为润滑剂,阿里HR的作用是政委,辅助业务团队,将战斗力发挥到最大。

   中国古语有说,不教而诛,什么是不教而诛,我觉得这就是。

   但是,这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就是,此次事件被上升到了价值观的事情,并且被开除了。很容易形成一种程序员的共鸣,卧槽,那下次我走路看见老奶奶摔倒了,我不扶,会不会因为价值观不符被开除?

   一旦思潮行程,HR部门需要耗费极大的力气和手段才能挽回这一次的失分。

   3)这是对阿里口碑的一次巨大伤害。

   我记得之前的时候,有一为阿里的同事,发了深夜十点,阿里灯火通明的大厦,被微博迅速的转发,引起了极大的反响。阿里不得不进行紧急公关,来降低此事的影响,避免被误解为阿里加班过盛。

   我想,这次的事情发酵将可能更加的严重,他会直接拉低技术人员对阿里文化的认同,并既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口碑伤害。

   可能阿里的小伙伴会振振有词的说,我做的是对的,我不后悔。

   但是有的事情,并不是对错就可以判断的。君不见当年“保健品王者三株口服液,八瓶喝死了王老汉”,真的是三株口服液的原因吗?其实并不是,但是媒体并不会这么看,他们关注的更多的是新闻,是曝光。

   所以,这样的处理手腕,我真的是叹息非常。

   其实最好的方式是什么,其实依旧有很多很多。

   1)报告boss,技术部门的同事发现了漏洞,申请奖励月饼一盒。但对于他们利用技术作弊通报批评一次,并罚去食堂发月饼一天。

    2)将此次负面影响转化为正面影响,内部攻防大赛也好,内部pk也好,但凡找到公司漏洞,公司予以奖励,但凡被人找到漏洞,公司予以一定的非物质惩罚,比如带早餐一礼拜。

    3)借此打广告一会,良性处理,并发酵成新闻,利用互联网迅速传播,打造一个人性化的技术氛围。

     现在的互联网时代,企业不再是一个强势的主体,即便优秀如BAT,也不得不面对更多的被选择,只有不断进化,不断与时俱进,才能打造更好的企业氛围和文化。

    切莫出现如上面网友评价的: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HR也有一个。

(ps:以上1、2、3、4、5评论以及截图,方式1、2出自知乎同名原贴)


    没有想到这篇文章居然如此火爆,第一次遇见,也是懵逼了。

    昨天到现在,有很多的小伙伴在下面留言,甚至于吵了起来,所以今天补充一点东西。

    1、全文主旨从来没有说程序员小哥没有错,争议在于是否应该开除,评论前请仔细阅读全文。

    2、对于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类似的评论我是不认同的,偷针和偷金是概率性事件,而非必然性事件,籍此判断程序员小哥以后会犯更大的错,也是不客观的。

    3、阿里的处理方式未必是错的,只是或许有更好的方式。

    4、关于16盒月饼,我有一个大胆的推理,假设程序员小哥的程序顺利进行,我想小哥的程序应该是顺利抢到1盒,而不是无限量的刷。程序员的目的应该是增加自己秒中的必然性,而不是无限制的秒。

    5、有一点大家需要思考,为什么会有发酵,除了阿里名气以外,还有职业属性,程序员本身就有信仰自由,打破规则的海盗精神,所以才更加具有争议性。破坏规则到底是价值观的问题,还是非价值观的问题,这是个问题。

    6、管理的本身就是一门社会科学,而不是严谨的自然科学,并不是有且只有唯一的答案。你可以做,我可以说,每个人的角度不同,立场不同,如此而已,没必要搞的非我观点,其心必异。

    7、我更想说的是,不管事件本身对错与尺度,这件事情的发酵真的是对品牌的一大伤害。当然,我也期待大反转。

    8、叨逼叨逼了这么多的废话也是无聊,我有发言的权利,你们也有吐槽的权利。可以骂,但请别人参公鸡,要不我是骂你好呢还是不骂你好呢?要是因为对骂成网红了,这多不好,我还是蛮害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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