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今年的3月25日,是我国第24个中小学安全教育日。1996年,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全国中小学生的通知,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因此,为了我们的孩子,希望各位家长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记住家庭地址、联系电话。一定要让孩子熟记家庭住址、父母工作单位的全称及电话号码,告诉孩子在迷路或被拐骗时,应找警察或拨打110,同时模拟特殊情况和孩子一起演练。
二、不和陌生人说话。要告诉孩子别跟陌生人说话,并拒绝陌生人的饮料、糖果、礼物和搂抱,不跟陌生人走,不给犯罪分子诱骗机会。
三、交通安全
1.近阶段我校附近的公路在维修,交通状况较为复杂,请教育孩子上下学时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意横穿马路,注意车辆的往来,尽量走人行横道,行走时要专心,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2.接送的孩子的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戴安全帽,遵守交通规则,做孩子的安全榜样。
3.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未满12岁不能骑自行车,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岁。
5. 家长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6..家长要根据学校印发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孩子,以免孩子在马路边玩耍出现意外。
四、 用水安全
1.不要到河边、水库、池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玩耍、滑冰等,到这些地方进行娱乐活动必须有家长陪同。
2.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遇到同伴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救人及手拉手施救,要及时大声呼救,并拨打110。
3.若不幸溺水,不要惊慌,屏住呼吸,蹬掉双鞋,大声呼救。
五、用电安全
1.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家用电器。
2.不要乱动、乱接电线、灯头、插座等。
3.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六、用火安全
1.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扑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
2.家长不在家时,不准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南安市团结小学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