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辉东《论语史鉴》13.27强项令——董宣!
第27章
子曰:“刚、毅、木、讷,近仁。”
刚:不为欲望所动曰刚,孔子曾说:“枨也欲,焉得刚?”意为:申枨(他的弟子)还有争强好胜的欲望,怎么能算刚呢?成语“无欲则刚”源于此。
近代著名学者钱穆先生说“人多嗜欲,则屈意徇物,不得果烈”!意思是说:一个人若是有太多欲望的话,往往就会屈从于自身欲望的牵引,而不敢做出任何果敢或刚强、刚烈且不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
毅:妄怒也,一曰有决也。从幸从豕从殳,幸和殳都指器械,豕指猪,幸殳豕结合,表示持械坚定不移地做事之意。如《中庸》:“发强刚毅”。
毅延伸指果断,如《左传》曰:“杀敌为果,致果为毅。”谓为致果敢杀敌之心是为强毅。
毅也延伸指坚决,如《韩非子·八说》:“心毅,则憎心见于下。”
引申指冷酷、严峻。如《韩非子·内储说上》:“弃灰之罪轻,断手之罚重,古人何太毅也。”
木:冒也,冒地而生也。象形字,其古字形像树木,上为枝叶从地冒出,下为树根。“木”的本义即树木。如杜甫《登高》:“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木后引申指木头、木料、木本植物,如周敦颐的《爱莲说》:“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
木也指一切木制器具,如荀子的《劝学》:“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木又特指棺材。如:行将就木。
木质坚韧结实,故“木”有淳朴、质朴、忠厚之义。其次,“木”质器具敲起来声音很钝,所以又延伸指呆笨的意思,如:痴木。也指感觉不灵敏,失去知觉,如:麻木。
“木”又是汉字部首之一。用“木”作意符的字大多与树木或木制品有关,大致可分为:有关树木的名词,如:桂、樟、柄、杆;有关树木的动词,如:植、栽、析;有关树木的形容词,如:枯、朽、柔。
讷:说话谨慎,《论语》中有:“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全文理解为:
孔子说:“刚强、坚毅、质朴、慎言,具备了这四种品德的人便接近仁德了。
程子曰:“木者,质朴。讷者,迟钝。四者,质之近乎仁者也。”杨时曰:“刚毅则不屈于物欲,木讷则不至于外驰,故近仁。”
钱穆先生曰:刚谓强志不屈挠。毅是果敢。木是质朴。讷是钝于言。此四者其天姿近仁。
这四种品德其实可以总结为“刚正”两个字,孔子曾感慨“吾未见刚者”。可见做到真正的“刚”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做到了“刚正”,也只是“近仁”,还不是“仁者”,可见“仁”的境界之高。
孔子还说过:“巧言令色,鲜矣仁!”刚毅者决不有令色,木讷者决不有巧言。巧言令色就是刚正不阿的反面,这样的人和“仁”是沾不上边的。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能做到刚正不阿的人少之又少,但是时代需要这样的人,社会的进步需要这样的人。
强项令董宣
东汉时期有个叫董宣的人,字少平,陈留郡圉县(今河南杞县)人。光武帝刘秀时期官员,因办事不畏权贵被称为“卧虎”、“强项令(硬脖子的洛阳令)”。
起初,董宣被司徒侯霸(王莽时任随县县宰,后因剿匪有功,升任执法刺奸。后又升任淮平郡太守。光武帝时任尚书令,后任大司徒,今河南新密人)征召,推举为考核优等的人,后升迁至北海(东汉刘氏诸侯国,在今山东青州市、潍坊市、莱州市一带,定都于今山东寿光县一带)国相。
到任后任命公孙丹(公孙姓氏的宗族首领)为五官掾(掌春秋祭祀,若功曹史缺,或其他各曹员缺,则署理或代行其事,无固定职务)。
有一次,公孙丹兴建住宅,占卜的人认为一定要有人死去才吉利,公孙丹于是让儿子杀了一个过路的行人,把尸体放在屋里,来抵挡他的灾祸。
董宣知道后便把公孙丹父子逮捕杀死。公孙丹宗族和亲信三十多人,拿着兵器就到董宣官府喊冤叫屈,董宣认为公孙丹以前投靠过王莽,担心他们和海贼串通,就全部逮捕囚禁在剧县(北海国国都)的监狱,派门下书佐(主办文书的佐吏)水丘岑(复姓水丘,名岑)把他们统统杀死。
青州刺史认为他杀人太多,向皇帝上书告发董宣并拷打水丘岑,董宣获罪被带到廷尉。董宣在监狱里早晚讽诵诗文毫无忧色。到出狱受刑的时候,官属做了饭菜送给他,董宣厉色说:“我董宣生平没有吃过别人的东西,何况在死的时候呢?”上车而去。
当时一起受刑的九人,第二个轮到董宣。光武帝刘秀急忙派侍从骑士赶去,赦免了董宣的死刑并且命令把他带回监狱。并派使者审问董宣多杀无辜的情况,董宣用全部事实回答使者,并说水丘岑是按他的旨意办事罪不在他。愿意杀掉自己而让水丘岑活下来。
使者把这些情况告诉了光武帝,光武帝下诏将董宣降为怀县(今河南焦作市武陟县)县令,令青州刺史不再追查水丘岑的罪行。水丘岑后来累官做到司隶校尉(地方监察官)。
江夏郡有巨贼夏喜等侵扰郡境。朝廷任命董宣为江夏太守。董宣到了江夏郡边界,发布文书说:“朝廷认为本太守能够捉拿奸贼,故接受了这个任务。在江夏郡界统帅兵马,檄文到达之日希望你们考虑自己的下场。”
夏喜等听了心里害怕,立即投降解散,后来,由于外戚阴氏是江夏郡都尉,董宣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轻视侮慢他,因此被免职。
后来朝廷特征召董宣为雒阳县令。当时的洛阳,是东汉的国都,社会治安非常差,权贵们可以为所欲为,有一次,湖阳公主(即刘黄,光武帝的大姐)的奴仆白天行凶杀人,然后躲在公主家里,官吏没办法去抓他。
等到湖阳公主外出时,还用这个杀人的奴仆做陪乘。董宣知悉后,在夏门亭等候湖阳公主,截住公主的车,拦住公主的马,用刀划地,大声列举公主的过错,呵斥那个奴仆下车,于是当场杀了他。
湖阳公主非常震惊,立即还宫告诉了光武帝,光武帝大怒,召见董宣,要用庭杖打死他。
董宣叩头说:“我请求说一句话再死。”光武帝说:“想说什么?”董宣说:“陛下圣德中兴汉朝,却放纵奴仆杀害良民,将怎样治理天下呢?我不用棍打,请求自杀。”就用头撞柱子血流满面。
皇帝命令小黄门(宦官)扶着他,要求董宣向公主磕头谢罪,董宣不服从,小黄门强迫他叩头,他两手据地始终不肯低头。
公主说:“文叔(光武帝的字)当百姓时,隐藏逃犯和犯了死罪的人,官吏也不敢上门捉拿。做了天子,你的权威却不能加于一个县令吗?”
光武帝突然冷静了下来,笑着说:“天子不能同百姓一样。”便敕封了董宣“强项令”的头衔,命他出去;并赐给董宣三十万钱,董宣全给了手下的官吏们。
从此,董宣打击豪强,没有不震惊发抖的人,京师称他为“卧虎”,唱歌表扬他说:“董宣衙前无人击鼓鸣冤。”洛阳的治安迅速好转。
董宣担任雒阳县令五年,七十四岁,死在任上。皇帝下诏派使者到他家里看视,只见用布被盖了尸体,妻子儿女对着哭泣。家中只有几斛大麦,一辆破车。光武帝悲伤地说:“董宣做官廉洁,死了才知道啊!”
因为董宣曾做过二千石的郡太守(实际为藩国国相,与太守同级),所以赐予他银印禄绶,用大夫之礼安葬他。封他的儿子董并为郎中,后来董并官至齐国相。
董宣的事迹后来被历代文人广为传诵,李白在他的《赠宣城赵太守》诗中写道:“赤县扬雷声,强项闻至尊。”,意为:海内满布我的大名,如雷贯耳,以强项般的刚强不屈而闻于皇上。
北宋苏轼在他的《雪中》诗中也提到:“老桧作花真强项,冻鸢储肉巧谋身。”作者用“老檜作花”来形容刚正不阿,又用“冻鸢储肉”来形容谋身之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