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乐团制度建设思考
2019-01-01 本文已影响13人
雒渭
建立学生乐团,对于一所声誉卓著的中学具有一定的必然意义:一方面可以展现学校的综合实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属于锦上添花;另一方面也可以切实地为在校学生提供参与艺术实践的平台,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但这两个理由也说明了中学学生乐团在整个学校大局中可有可无的尴尬地位,有它是锦上添花,没它也未尝不可。
所以,在考虑建设学生乐团的开始,就要从这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尽可能地想到乐团运作过程中的掣肘因素,在一开始就从制度建设上做好设计和规划,为乐团健康发展建立一个良性运作的制度平台。
首先就是乐团领导体制的设置问题,乐团领导层级越高,建立和运行过程中需要与不同部门不同层级间沟通协调的成本就越低,调动各种资源为乐团发展助力的能力就越强。
一定要明确乐团的具体归属,否则有任务时许多层上级都可以要求乐团听从指挥,当乐团需要支持或有实际困难需要解决时,又找不到一个明确的可以具体负责的上级。
有了明确的具体领导,也便于对乐团设置具体和可执行的目标和任务。谁领导谁负责,有了具体的目标、任务,这个负责领导才会真正用心为乐团的建设和发展考虑。
具体的领导还需要有相关的权利,比如每年度要有明确数额得可支配的资金使用权;每年度有具体明确的生源调用权,尤其在学生流动性非常强的高中阶段,每年补充固定数额的特长生是乐团继承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有权利才好谈责任,为乐团领导赋予一定的权力之后,才能够设置于权力相适应的具体目标和责任。比如每年举行几场演出,在整个学生乐团竞争系统中占据什么位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