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写作与我
以前说自己喜欢写作,其实从来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正喜欢,也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些什么. 后来为了申请大学,须得尽早定下一个专业,我还没开口,我妈就抢着跟我中介夸说:“她也没啥别的特长,就写写文章还可以.” 这话在我当时听来,只能同意一半,前半段我无任何异议. 可后半段我是真不敢苟同. 从小到大,哪怕到现在我也不会把写文章当作自己的特长,毕竟我的文章既不特别也不长. 当然这是玩笑话了,实话讲,从前我只知道自己不讨厌写作这东西,心情好的时候随便写写也确实乐得其所. 但我只当是个消遣玩意儿,从不觉得自己有多擅长,就跟我平时喜欢哼哼歌一样,该走调还是走调. 所以也不知道我妈怎么就觉得我“写写文章还可以”. 思来想去无非就是初一时得过一次奖(这辈子也就那一次)然后语文老师偶尔会夸赞一下我的作文(我觉得她们夸赞别的学生也不比我少)估计也可能是她实在挑不出我这闺女还有什么特长了,只能硬生生拉扯一个出来.
总之既然现在大家(我父母,中介,以及我妈在其面前宣传过我的许多亲朋好友)都有了我“写文章好”这个偏见,我也不得不重视起这个问题来,毕竟目前这个“偏见”很可能会决定我的未来. 我开始试探性的把自己往这个“偏见”上推,时常催眠自己“写文章是你的特长”. 有点出乎我意料的是,我好像确实愈发对搞文字工作有了兴趣. 不说痴迷吧,只是觉得闲来无事时跟自己咬文嚼字很有意思. 我经常碰到的情况是我的大脑无法产出让我满意的字句. 就好像有两个我,一个负责思考,一个负责传达,可惜她们常常意见不一致. 不过我想也正需要这两个我来吵吵架才能更完善最后落在纸上的东西. 写文章时要是一帆风顺那写出来的一定是缺乏思想斗争的无意义之物. 这种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的感觉在我看来很适合打发时间,有趣又不嫌累(perverse pleasure?)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倒真是要感谢这个“偏见”,至少让我意识到了咬文嚼字确实是我的一大兴趣,不过是否是特长这还有待考量. 有些文章好靠的是优美的文笔,市面上许多言情小说的文字都描写的极好. 有些文章好靠的是其所传达的思想,譬如鲁迅先生的文章,乍一看好似平平无奇,稍稍一琢磨就发现暗藏深意. 可是我觉着我的文章确实这两样都不着边. 我的文字总是朴素的很,没什么天花乱坠的词藻,思想也有些浅薄. 也许是我读书太少,思考太少,也或许是我还太年轻,阅历不够. 不管什么缘故,这是我近期一直想改善的问题. 还有一个难处是,我常年在国外上学,读的许多是英文文学,中文书近几年来看的越来越少,导致我我现在英文还没到多优秀的地步,中文也退化了. Alas,咬文嚼字虽是有趣,可要咀嚼的好,我还需的多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