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不忍读罢的诗,也是我不愿醒来的梦
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
大一的时候,学校的公共课开始走班了。这是个极其民主的制度,因为它意味着你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老师上课。前几周去试听各个老师的课,然后选择自己心仪的那个,固定在他的班上。
她永远也忘不了上学期的公共课,教思修的是个上了点儿年纪的女老师,一看就是又红又专的人。老师总是说些硬挠人胳肢窝的句子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可依然逃不过来上课的人越来越少的命运。即使是来了,也没有人是真心冲着她的课来的。
这学期的公共课是中国近代史。说句心里话,她是个对中国历史有着一种不可自拔的兴趣的理科生,尤其是乱世。她喜欢春秋、三国、宋辽金,当然还有近代。因为她始终坚持,乱世才能把人性毫无顾忌地揭露。
第一节课,讲台上站着的是个年轻而且煞是好看的女老师。或许是年龄和性别上产生了共鸣,她决定待在这个老师班上,再不换了。
“历史该由有点儿年纪的男老师讲!”她的室友始终坚持,“下节课我们换个班吧,就换一节,好不好?”
十几岁的女生衣食住行都要和室友保持高度一致,仿佛在向全世界宣布她们的友谊地久天长。所以她妥协了,一节课而已,来日方长。
第二周课前,室友征求她的意见,她随意地指了一个宋姓老师的名字:“就他了!肯定是个男老师。”
第二日走进教室的果然是个四十岁上下的男老师,戴眼镜,斯斯文文。她依稀记得,三月份的江南已经很温暖了,所以他穿了格子的衬衫。并没有上个女老师好看,她想,但一看就是有文化的人。因为读过的书会镌刻在一个人的骨子里,是隐藏不住,也假装不来的。
上课铃如期而至,他一张嘴,是极其纯正的北方口音。她没觉得他的声音有多少魅力,只是他声情并茂的讲述让她渐渐着迷。她从来都不喜欢那些摆出一副“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的姿态的教授,因为那通常要么就是故作云淡风轻,要么就是真的冷酷无情。所以她喜欢他融入了真情实感,讲到激烈处抬高了声音,讲到动情处挽起了眉头,讲到欢喜处扬起了嘴角。他脑中的历史,他手中的粉笔,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把她拉回了那段战火纷纭的时代。
她始终记得他说过的一句话:“我们都是怀着后见之明看历史的,所以并不比古人高明多少。”睿智独到的见解,实在是让她眼前一亮。
她与室友达成了共识,再也没有离开这个姓宋的男老师的教室。
他可以满足她对于教授的一切幻想,虽然他的职称连副教授都不是。但是,一个人评不上职称的原因有很多,他没能成为教授,绝对不是因为学业不精。女生与生俱来的感性让她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没有任何抵抗力。从小她就容易被风趣而且博学的人吸引,无关于年龄。
他不仅读过万卷书,还行过万里路。他讲他拜访过孙中山故里,找寻过毛泽东故居,去美国留过学,还参加过国际的论坛。
魅力是有目共睹的,最后选课的时候,每个班一百八十人的上限抵挡不住大家的热情。最终,学校给他换了个大教室,好容纳两百多位被他吸引的年轻人。
她自然是这两百多分之一,选课的那天,她在系统开放的前几分钟里一遍又一遍地刷新界面。她要做第一个选他的人,虽然这和第两百个没什么区别。
他的课在周二,下午的最后一节。于是,总能看到她踩着下课铃从顶楼的教室跑出来,像百米冲刺一样冲进底楼他所在的班。她一定要坐在第二排,那个正对着讲桌的位置。因为她觉得,第二排正好可以清楚地看着他,又不至于太过接近。虽然他会在讲台上来回走动,但正对着讲桌就可以很安心。
自始至终,她都托着腮,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她不是很经常接他的话,除非他抛出一个问题之后全班鸦雀无声。这时候,无论她知不知道答案都会回答。即使说得很离谱,但这至少表明了一种声援。
即使坐得那样近,他也几乎没有看她一眼。虽然她在课前精心地打扮过,但他确实不得而知。因为他有满天下的桃李,站在讲台上看下去,几乎都是一样的面孔。
她好像也没那么在乎,至少不会介怀。她只是像小学生盼望周末一样盼望他的课,在她抓得住的一个半小时内,做最认真的那个。
这种公共课都有社会实践作业,也不知道是谁别出心裁,这学期的实践作业是近代史剧。她自告奋勇地当了编剧,因为这样,她就可以把自己喜欢的故事分享给他。
她力排众议,选择了鲁迅与许广平的爱情故事。虽然她一再坚持,电影主旨反应的是自由恋爱。但她明白,鲁迅与许广平未必真心相爱,只是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两个志同道合的人相互慰藉罢了。还有什么比我与世界格格不入,只愿与你惺惺相惜更美好的呢?
后来这部剧怎么样了,她不得而知。只是在期末的时候,她看到他给了自己91分。她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这个数字远没有她自己做的那份试卷得的分数高。
在一次课上,他无意间透露了自己怕热,却被她细心地记取。她是个对自己喜欢的人格外上心的人,那人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能引起她心里的风吹草动。
或许她无能为力,因为这座城市本来就是四大火炉之一。但她从来都像一只扑火的飞蛾一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她买了一杯果汁,在她平时从来都不舍得进的那家饮品店。
上课的时候,她看到他眉眼都是笑的,道谢的样子有些腼腆。他说谢谢这位送他果汁的同学,可是很遗憾,这位同学没有署名。
她像平时一样抱着手臂,微笑着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可能不知道,一张书有“宋老师您辛苦了”七个字的贺卡,是她练了三五日才敢落笔的。她没有署名,因为她觉得没有必要。她从来都不愿意将自己正式介绍给他,因为她不想让他知道。
她看着他跟第一排的男生聊世界杯,给一看就温柔好学的女生讲解习题,觉得格外安静美好。为什么要让自己的出现打破这一切呢?
这是忙碌但充实的一学期,热情似火的六月送走了一届毕业生,也送走了她无知无觉的十八岁。这是她能抓住的最后一个半小时了。
那天他没有讲课,说了考试的事情之后,就让大家复习了。她没有看书的心思,也没有怅然若失的失落感,只是觉得心下有些凌乱。
下课铃不会因此错失,她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仿佛不愿认输一般,她没有回寝室,默默地跟在他身后,走了好远好远。
她没有想出声叫住他,也没有想引起他的注意,甚至没有巴望着他能回头,哪怕不是为了看她一眼。
她跟着他上了地铁,坐在他斜对面的座位上,他甚至都没有抬头看她——即使看了,他也无法辨认出她来。她明白,因为他有满天下的桃李。
她没有假装玩手机或者看书,她也没有像在教室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她只是把目光投向窗户,看着地铁内的冷气在内冷外热的玻璃上凝结成了细细的水珠,再小心翼翼地滚落下来,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向全世界宣布它曾来过。
他在某一站下了车,她没有追下去。只是用目光追随着他,直到车子启动,模糊了他的身影。有缘的话,后会有期吧。她吸了吸鼻子,在下一站静默地下车,又坐上了返程的列车。
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是我不忍读罢的诗,也是我不愿醒来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