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所知障,接受新知识
2017-07-20 本文已影响0人
柏小林
《世法哲言》(七十七)
认旧知而为理,睹新见乃为邪,是为所知障犯。恒持所知障,必当渡愚痴,怎入聪明耶,更况智慧乎。
凡是把自己已经拥有的旧知识作为唯一正确的道理、作为真理,而不再吸收新的知识,并且把新来的知识、鉴地视为邪见,即以自己的旧知识为标准,将任何新来的、不符合自己已有知识的东西都拒之门外,并打为歪门邪道的人,这种人就犯了所知障,也就是说,他所知道的知识已经成为他学习新知识的障碍。一个人有了所知障以后,必定会渡入愚痴的境界,甚至可以说已经是一个愚痴的人了,而不可能成为一个聪明人,更不可能说他有智慧。因为聪明是指世间的学说,智慧则是指更高一层的一种无为境界的学说。为什么一个人不应当犯所知障呢?比如一个人聪明得不得了,一生下地就看书,那么一天读一本书,假如你活上一百岁,一生也只有三万六千本书的知识。但我们这个世界上,难道只有三万六千本书的知识吗?如果除了三万六千本书的知识以外,还有更多的知识来了,不符合三万六千本书本上的知识的,你都打为歪门邪道,难道你已经掌握了真理吗?其实世界上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如果仅凭三万六千本书的知识便以为认识了宇宙,实在是荒唐可笑的。所以说,任何人都不应该犯所知障,不应该把已经懂得的知识拿来作为防护的武器,抵御新来的知识。应该是见到什么知识都学习,最后为实践所鉴定,才能得出以前学到的是真理还是现在才见到了真理,只有这样,人才会聪明,乃至于进入智慧的境界,这是绝对不可更变的真谛。
相关阅读:善于谅解他人
敬请关注:柏小林的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