揍人手札(二)
我的失忆病是获得了专家认证的疑难杂症,这就是说我的失忆乃是可信度极高的、真实的事件,任谁都不能反驳了。
苏醒的那一日,我一睁眼就瞅见一颗光秃秃的大葫芦瓢儿在我眼前晃荡,又像一个硕大的鱼丸。通过他的大白褂子,我猜测他应该是我的主治医生。这是很合逻辑的推理,首先我在医院,其次他是秃头。医者总是这样的,他们治不了自个儿的病。
我的医生,他似乎怕我已经死透了,正提溜着小光笔试我的瞳孔反应。我就是这样被他唤醒的,我想。
我醒来后,医生长舒了口气。他转过头去,面对着窃窃私语的实习生们,就我的伤病情况侃侃而谈,好让实习生们晓得他的医术有多了不得。甚至,他直接一把摸着我的头,顺时针摸一圈,逆时针又一圈,仿佛他是在挑西瓜,要不然就是明清时代的青花瓷痰罐儿。这让我相当不喜,但联想到他救了我的命,我的腿脚是他打的石膏,我的一脑袋的绷带是他缠的结,我便只好任由他肆意摆布我的脑袋瓜子。
你醒了。这时,医生问我说:你知道自己身在什么地方吗?
我眼珠儿一骨碌,说医院。
医生相当满意,继而又问:记得起自己的名字吗?
我凝神一回忆,然后说:陶片儿。
记得自己的名字实在是算不得迈出了重拾记忆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一步,恰恰相反,这正说明我的的确确是失忆了。因为我他娘的压根儿就不姓陶!我的官名是什么我是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我一张嘴脱口而出的居然是我的绰号,陶片儿?这着实令我心火难平。我怎么就想起了这个来呢?
记忆紊乱。医生装模作样地对实习生们说:这是脑震荡典型的症状。
实习生们深以为然,纷纷奋笔疾书,生怕遗漏了老先生的金玉良言。接着,医生又面向我: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躺医院里来了吗?
我知道。说真的,要是能动胳膊腿,这一眨眼的工夫我怕是已经将病榻给它掀了。我让人给揍了。我说。
医生兀自摇头晃脑的,像个老学究,又说:那么此时此刻,你有何感想呢?
我想揍人。我答。
狂躁症。这是医生对实习生们说的话。这是失忆的并发症。你们都给我记好了。对了,你失忆了吗?
我不知道啊。我回答他。
好好好!医生说,那就是失忆了!记好了?这是失忆的并发症,别忘了。
我的失忆症便是这么确诊的。我相信医生的判断,同时,我更加确信的是我失去的是某一年的记忆。这是我通过和医生的康复训练得到的结论,尽管他是个脑外科医生,不大管的着精神科的病,但他说我有狂躁症啊,这难道不是实打实的精神病?
我觉得医生说的有道理,我就是失忆并发的狂躁症,证据就是打从我承认了自己的病症后,我是越来越精神了。我一下子揍翻了毛肚就是最好的佐证。
一次复查时,我向医生炫耀自己的胜利,显摆腿脚功夫,当然,我得明确地告诉医生我揍毛肚是因为他准备揍我,要不然医生准又以为我的狂躁症老不见好。我说这一切都是毛肚自个儿招的,我刚回到学校他就找我茬,一会儿跑到我前面前撩拨我,一会儿散播我混黑社会的谣言,一会儿又说我让流氓给教训了。更可气的是他就站我一步远处,又是向我踢腿,又是朝我脸打拳击的,活像个跳梁小丑。这不,我假意保护自己的跛脚和伤肢,接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了他个回马枪,转眼间就将他干倒在地,结结实实地摔了个狗吃屎。
年轻人,医生对我说,不要老是打打杀杀的,要和谐,要团结才是。
是他老招我!我抗议道,你是没瞧见他那小人得志的嘴脸,生怕我不晓得有人给他撑腰似的,就盼着我揍他呢。我晓得,一旦我不占理了,就该有人出面揍我来了。
那就退一步海阔天空,医生说,切莫伤了和气才好。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远水救不了近火,和气生财啊。
我不!我说,我就等着后发制人,好瞧瞧给他撑腰的都什么来头,到时候连他一块儿揍!等着瞧吧,我非揍死他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