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诞行为学4:诚实的真相
三二一,爱就像蓝天白云,晴空万里,忽然好心情~(4册本周完成,努力努力,一天一书一笔记~)
《怪诞行为学4:诚实的真相》于今日阅读完毕。这本书大量的篇幅是在剖析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不诚实的行为现象,如运动中的作弊现象、穿冒牌货的行为、合作性欺骗等等,其中有负面的也有正面的。人,天生有道德追求和道德约束,这就好比是天使,制约着我们去犯罪。但人又总是有不择手段追求私利的冲动,这好比是魔鬼。人,就这样在义利之间挣扎、冲突。你(们)是天使,还是魔鬼?
就拿中国国内的情况来说,这些年来,各类诚信危机不断上演,让中国人吃尽了苦头,特别时食品安全危机几乎快把国人逼疯了!那我们在痛恨不诚实行为的同时,我们又该如何去改变这些不诚实的行为呢?
这本书应该就能为你解惑吧。本书研究不诚实的目的并非为了消除谎言,“人无完人”,不完美才是真实的韧性。但是,本书的研究内容不仅让我们增长了对韧性的洞察力,也帮助我们在面对人性的弱点时不再感到茫然无助。每一个敢于面对自己不诚实的人,每一个想让这个社会更诚实的人,都可以尝试阅读本书并从中找到你感兴趣的“诚实真相”。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心论点:人类的行为受两种相反的动因的影响。
一方面,我们希望自己是诚实可敬的人,有良好的自我感觉(心理学家称为自我动因)。
另一方面,我们希望从欺骗中获益,得到尽可能多的钱。(这是标准的金钱动因)
人们在这两种动因中挣扎,寻求效用最大化。这两种相冲突的动因的博弈决定了我们是否会说谎或者不诚实到什么程度。
人是复杂的,不会去一味地追求外在的好处,而是去寻找“名利双收”的那种状态。(一方面尽量去用成本-收益衡量,获益;另一方面精良不把自己“弄脏”。挺复杂的吧?)
我们所有人都在不断努力地定义一条边界线,一条可以通过欺骗获利而不危及自身形象的边界线。正如奥斯卡・王尔德写的那样,“道德好比艺术,关键在于在某处划清界限”。问题的关键是,界线在哪里?
当人处于“自我耗竭”的时候,更容易产生不诚实的行为。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我们疲惫的时候更容易冲动购物;在压力较大的时候往往经不住诱惑,会选择那些不健康的食物。
实验证明:相比于真实的货币,人们在非真实货币(如铅笔或代币)面前更容易变得不诚实。
还记得《怪诞行为学1:可预测的非理性》中提到的:象征货币(游戏筹码)不仅能给人们的某些道德约束“松绑”,还能使相当一部分人“松绑”得非常彻底,甚至到肆意作弊、毫无顾忌的地步。一旦交换介质变成非货币的,我们为自己行为做出合理化解释的能力就会突飞猛进。
这个所谓的合理化的解释能力也是我们变得不诚实的行为之一。
实验证明:人们只回忆道德标准似乎就能提高道德行为。(一个小提醒就能非常有效地帮助我们保持自己的道德标准)
负面:仅仅通过改变我们的行为就想使我们的道德更加高尚似乎很难,单纯依靠道德“速成班”是远远不够的。(在企业内部入职培训期间进行道德培训是远远不够的。)
正面:但是,只要有道德标准的提醒,我们就会表现得更诚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得标语都起到警醒得作用,公司内部的规范化制度、签订的诚信合同或者声明逗可以成为道德标准的提醒信号。)
怎么能说明人们在受到诱惑时,只需回想那些道德标准就能成功创造奇迹,就会有效减少不诚实的行为呢?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引发欺骗行为的大多不是理性犯罪的简单模式,而是某人的经验系数。经验系数表明,如果想减少犯罪,我们需要找到一个能规范自身行为的方法。当我们使私欲合理化的能力增强时,经验系数会随之增大,从而对自身的错误和欺骗行为更加纵容。反过来看也是如此:当我们使自身行为合理化的能力降低时,经验系数会随之减少,我们也就更加不能容忍自身的错误和欺骗行为。
人们与欺骗行为之间的距离会影响他们欺骗的程度。我们与不诚实行为之间相距越远,欺骗行为就越容易发生。
当自身与不诚实行为还有一大段距离时、当举棋不定时、当欺骗更容易被合理化时,你、我都一样容易变得不诚实。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会做出不诚实的行为,同时认为自己是诚实的。当人们对规则的解释众口不一时,当有“灰色地带”存在时,当人们可以自行评定自身行为时,即使被认为是很公平且值得尊敬的行为,也难以抵御欺骗的诱惑。
利益冲突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对我们的行为产生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往往体现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
当你的利益冲突中不涉及真正的金钱,而你的同事们又都在做同样的事,当你的欺骗行为能带来巨大的利益时,你会不会觉得不诚实的行为是可取的?(利益冲突无处不在,内心的博弈也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或者在做重大决策的时候,或者听到的建议有偏差时,我们应该花点时间和精力去问问另一个与这个决策没有利益关系的人的意见。这样可能对你来说会更好!(我们应该尽量避免自己受到自身利益的影响)
极度疲劳和吃垃圾食品之间莫名的联系,而这种莫名的联系与我们自身的欲望(情绪化)和理性(审慎)间的矛盾有关。(你在辛苦忙碌一天后,已经筋疲力尽,连头发丝都感到累,你甚至连做饭的力气都没有了,你回不回去犒劳一下自己?当你压力山大的时候,朋友不在身边的时候,你是不是会选择一些不健康的食物,暴饮暴食?)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为了避免诱惑而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就像是举起重物),一次次地付出努力后,我们的意志力最终会被耗竭殆尽(就像是一次次地举起重物)。这就意味着,在花了一天的时间对不同的诱惑说“不”后,我们地址诱惑的能力就降低了,知道某个时刻,我们就控制不住我们自己了。然后,就爆发了,随性了~哈哈,这种情况还是尽量少发生的好!
当我们同时思考很多件事情是否会使人们抵抗诱惑的认知空间减小,从而更容易屈从于诱惑。
当我们负责协商推理的思维被占用时,冲动在支配我们的行为方面占了上风。
诚然,我们无法避免所有威胁自我控制力的诱惑,那我们有什么办法来应对呢?
当我们发觉很难逃避所受的诱惑,就应该想到最好的办法是在我们陷入更深的欲望之前及时脱身。按这条建议去做也许不容易,但现实是,杜绝诱惑总比持续地与“赶不走”的诱惑做斗争更加容易。如果做不到这点,我们可以试着凭借自身的能力抵制诱惑,也许可以试试从1数到100、唱首歌,或制订出行动计划并按计划行动等方法。这些事情当中无论做哪件都能帮助我们找出战胜诱惑的独特方式,以便在将来能有更好的办法来遏制这些冲动。
有时自我耗竭也是有利的。
我们偶尔能感受到我们对自己太过苛刻,很多事都要有节制,绝不能意气用事。但也许有时我们不需要做个负责任的成年人,而需要放松一下。所以,有条建议,去商场,尝试使用不同的商品,却什么都不买。此后,当精力耗竭让你优虑时,为自己选择一个有诱惑力的行动目标,并让其自由推进,不加控制。但要记住,不要总是用这个方法。(会有点伤钱包!)
如果你偶尔真的需要为自己屈从于诱惑寻找一个更有力的借口,就用丹·西尔弗曼的理性自我放纵理论吧。(当我们面对诱惑时,理性的人有时也应该屈从于诱惑。(及时行乐))
当我们一旦开始违背自己的原则(如节食时犯规,或受到金钱的诱惑),就更不可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而且此时我们更容易屈从于诱惑,表现得更不诚实。
我们不应该将某个不诚实行为看作一件小事。别人第一次犯错时,我们往往会原谅他们,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犯错,而且人人都会犯错。尽管这么说也没错,但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第一次的不诚实行为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某人对自身的看法及此后的行为。也正是因为这点,预防第一次的不诚实行为非常重要。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减少无伤大雅的不诚实行为的次数很重要。如果我们确实减少了欺骗次数,整个社会会变得更诚实、更和谐,腐败现象也会更少。
那么我们该如何防止一次违法行为对我们道德造成的长期的负面影响呢?
无论是时尚行业还是其他行业,我们都应该认识到一次不道德的行为会引发另一次更不道德的行为,而且在某一方面做出的不道德行为也能影响到我们在其他方面的道德感。正因如此,我们应该看出不诚实行为的端倪,并在其发展前,将其瓶杀于萌芽阶段。
自我欺骗与过度自信、乐观及其他偏见很类似,都是有利有弊。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提升自信心可以提升我们排解压力的能力,从而增加我们的总体幸福感。在我们承担困难且乏味的任务时,自信心还能增强我们的毅力。除此以外,它还能使我们去尝试全新的不同的体验。我们欺骗自己的一部分原因是想保持正面的自我形象。我们掩盖自己的过错,彰显自己的成功(即使这些成功并不完全属于我们)还喜欢将难以否认的错误归咎于他人和外部环境。
从消极的方面来看,若对自己过度乐观的看法达到了主导我们行为的程度,我们可能就会错误地认为每件事的结局都会是好的,因此就不会积极地做出最好的决定。欺骗是有代价的。当我们或周围的人表现得不诚实时,我们会开始怀疑所有人;没有了信任,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变得困难。
与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样,快乐(部分因自我欺骗而产生)与对未来的最佳决策(对自己更为实际的看法)之间同样存在着一种平衡关系。
生活中有时需要善意的谎言。
有时善意的谎言只是一种社交手段。
有时(或许经常)我们不依赖于自己的直接偏好做决策,而是依赖于直觉,直觉能告诉我们自己想要什么。(你是这样凭直觉做选择的人吗?)
我们的大脑会快速地思考,为自己的偏好找各种理由。这样的话,我们就能得到自已真正想要的,同时在自己和别人面前保存颜面,即保证自己的行为与理性且合理的偏好相符合。(可以尝试通过硬币原理,重复抛硬币,直到找到最合心意的选择——即为自己的决策找到合理的解释,因为你完全遵从了硬币的“建议”。)
硬币正反面的选择过程,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做出更好的决策,还为我们创造出一个将真正想要做出的选择合理化的过程。
欺骗(作弊)很普遍,而且具有传染性,能通过观察身边的人的不良行为增加自身作弊行为的程度。
具体地说,我们身边的社会力量是通过两种方式起作用的:当作弊者是我们所在社会群体的成员时,我们的行为会与他们一致,最后,我们会感觉作弊从社会角度来看是可以接受的。但当这个作弊的人不属于自己的社会群体时,我们很难为自身的不良行为找到合理的借口,且自身的道德感让我们更想把自己和那些不道德的人,以及(更不道德的)外人区分开来。
其他人在我们定义自身行为(包括欺骗)的可接受范围时是非常关键的。只要看到自己的社会群体中某人的行为跨越了这个范围,我们就很可能会重新调节自己的道德标准,把别人的行为看成自己的行为准则。如果这个人恰巧是有权力的人,比如父母、老板、老师或其他我们尊重的人,那么我们将其看成榜样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还记得《怪诞行为学1:可预测的非理性》中提到的:相对论无处不在,我们对一切事物的观察都必然通过它的镜头。无论何时,人们很少做不加对比的选择。(保持初心,戒骄戒躁)
目前我们对合作性欺骗的了解:
1. 相较于为自己的利益而欺骗,当我们和不认识的人合作且这个人可能从我们的欺骗行为中受益时,我们更容易欺骗。
2. 如果我们与一位不和自己交谈且监视我们的人合作,我们就不太可能欺骗。
3. 相较于为了不熟悉的人的利益而欺骗,如果在工作中,负责监视我们的同伴已经与我们渐渐地熟悉,我们就更容易欺骗。
4. 社会因素对于欺骗的影响似乎要大于监视带来的正面影响。
造成不诚实的动因造成不诚实的动因:
左方表现的是增加不诚实行为的因素(合理化的能力、利益冲突、创造力、一个不道德的行为、精神耗竭、别人从我们的欺骗中获益、看见别人的不诚实行为及有着不诚实风气的文化氛围),右边是减少不诚实行为的因素(保证、签名、到的提醒和监督等),中间是没有影响的因素(能获得的钱数和被抓住的可能性)。如下图:
怪诞行为学4册的解读完毕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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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好运!
许慧瑶,2018.9.20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