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千万别落下
2023-05-15 本文已影响0人
上善若水山西太原
浏览网上新闻,视网膜里冷不丁飘来一则新闻《江苏扬州一90岁爹爹杀害85岁老伴,官方:老夫妻因琐事吵架引发 》,差点惊掉下巴:
据潇湘晨报报道,5月12日晚,扬州一小区发生命案。5月14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江苏扬州市宝应县政府了解到,当地一名90岁爹爹将老伴杀害,目前公安民警还在现场走访调查。
据报道,5月12日晚6时左右,宝应县茗园天府小区一名老人在与老伴争吵时,失手用水果刀杀害老伴。
(网络视频截图)14日,该小区所属宝应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称,不便透露此事。
宝应县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12日晚,确有一名爹爹将老伴杀害,爹爹年龄90岁,其老伴是85岁,初步了解到两人因生活琐事拌嘴。目前,民警仍在走访调查。
正文里多了“失手”二字,那种高度惊悚的感觉这才稍稍减弱了一点点,但仍旧令人高度不适——那只握刀的手毕竟九十岁了,想必一定是饱经风霜,操劳过多因而粗糙龟裂,老茧丛生,仿佛老松树皮,同时流水般的岁月无情地在他那绛紫色的脸上刻下了一道道深深的皱纹对不?
老手了,不由你不感慨万千。
笔者划拉此小文,只是想建议网文编辑,标题千万别落下“失手”二字;否则太让人受不了。
有了“失手”二字,便是意外一场。而意外,一定程度上是无从把握的,犯法呢自然也就谈不上了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