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的监测频次应执行主管部门的意见

2022-04-22  本文已影响0人  耕夫见闻录

上午与区应急局人员一同去督查通惠街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去到了蜂桶岩滑坡点,监测人是所在社的社长。据他介绍,该滑坡从去年春天修建了公路挡墙后就稳定了,没有再往下滑了。

先看了公路边坡挡墙上的两个监测点,现场未见挡墙变形迹象。再看他的监测记录,每天定点定时对两个点进行监测,并有测记录。

外行肯定认为监测人很负责,我却看出了其中的破绽,对此产生了怀疑,认为他的监测记录是在室内填写的。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每天去监测,可能是十天半月才到现场去一次监测一次,而其它记录则是造假。

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有它的规律,群测群防监测频次一般是汛期每周至少监测上报2次,非汛期每周至少监测上报1次。遇到突发性天气变化或监测点变形加剧应加密监测频次。

蜂桶岩滑坡目前处于基本稳定状态,根本没有必要每天都进行监测。何况监测人的报酬是每月200块钱,谁愿意为200块钱每天去监测?难道他不种自己的包产地了?

后面了解到,是上面(应急局)要求每天监测,并要求有日、周、月报。显然,是应急局按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来要求自然灾害管理了。真有点牛头不对马嘴!

监测人为了应付上面(应急局)检查,无奈在记录上造假,给人一种天天监测的假象。

任何脱离实际的要求,都会导致形式主义与工作应付。

后来,在督查交流会上,我说了我的看法,普通地质灾害点,没有必要天天监测,只是在汛期且地灾点有变形迹象的情况下,才应天天监测,甚至一天监测几次。

带队的应急局领导同意了我的观点,主张实事求是,要求自然灾害的防范执行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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