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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习笔记:中世纪欧洲共同法的形成

2023-02-01  本文已影响0人  一帆风正

中世纪欧洲共同法是12世纪文艺复兴的法律与法学新发展的重大结果,是罗马法与教会法以及封建法混合而成的产物。

在欧洲中世纪时期,罗马法与教会法的相互作用。随着波伦亚法学院的产生,罗马法研究开始复兴。在罗马法复兴影响下,产生了教会法学。两种法律的研究共同促成了12世纪的法学复兴。在格里高利宗教改革过程中,教会在所有领域适用了罗马法,有相当多的罗马法概念和规范不断融入教会法,并通过教会司法机构把罗马法的概念与规范播散到拉丁西方的各个角落。

不少学者在既研究罗马法又研究教会法的过程中,提炼了大量已植于罗马法与教会法文本传统之中的法律规范概念与制度,并超越了罗马法与教会法,促成了共同法综合体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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