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和平主义
倘若真有上帝,上帝一定不是帝,仅仅是人类不可捉摸的某种存在,如果上帝有双目,他的目光定然是小的,柔顺的,几乎无欲无求的,凶光只出现在猛兽的眼里。
人是不完全的人,因为我们总是处于运动的升降中,升即发挥向善的潜能,降则自堕,自绝灵慧。表面看起来我们是我们自己,从镜像阶段开始,我们就在发展自己的“相”,而我们的实质却被劣性纠缠,被社会所信手拈来。
我儿时就爱慕和平,这两年才自诩为和平主义者(当然,无需在意所谓的“主义”,主义的内涵终归是自我扩张,排除异己,因而我对主义这个词总抱有三分避讳心理)。
我对和平最初的萌动,是出于对生命体受难的同情。那是一条垂死的虫子在太阳下疯狂扭动,钻进你心里呻吟的感觉。凡是能感临到疼痛的都有希望避免疼痛,不限于人类,而是万物。由和平衍生于爱护,保护动物,尊重他人,都是以和平为作风的行动。
和平是一个宏大的词,我的和平主义不仅是不妥协地反对战争的态度,也是我向往中的生活,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关系。发展到行为选择,那就是不服兵役,反对暴力运动,反抗极权与一切以人为工具而非目的的居心。同理,祛除刻板偏见,献身平权运动,非暴力沟通,传播美好的品德,谦和待人,都是和平的事业。
我相信和平的事业是高尚的事业是美的事业,我的唯美是我的偏执我古怪脾气的一种,康德说,美的第一特性是超功利性,和平超脱狭隘的功利,“争”的动作本质就是功利目的,是为获益而发动暴力的野蛮嘴脸。不以成败论和平,这是和平的高妙之处。
我曾试想过,比及入定式的平和,为何我总是梦想着激情?这是我有生以来备受压抑的一个映照,激情与其说是我追求的一个状态不如说是我的欲望,激情欲类似于发泄欲,是仇恨心理的一个变体。激情的确令人欣喜若狂,但在忘我之境中极易失掉分寸,激情是懂得攻击的自信满满的高贵种族,它实在有最危险的力量,譬如仇恨/愤怒/破坏/恐惧,这些激情是发动战争的必要条件,即便我为自己佐证我对良知敏锐,我的激情是良性的激情,也无法否决,激情的强劲有力,对凯旋的依赖,命名价值的狂热以及自恋必然酿成的恶果。
情感是社会控制的重要力量,而激情是种种情感中最易被利用的,几乎所有情感都在僭妄的边缘作诗,反战,不仅是反对征战,也是反对战地情绪如恐惧,仇恨,谄媚,狂热。老大哥最需要的就是这种持续存在的战时状态。群体激情是拨动按钮的力量。
我往年的错误是我任情纵横的下场,一个人认识不到自己自然就不可能把握自己。而认识自己是有能力进行善恶选择的前提。没有清醒的双眼就看不见路。人的自大在于企图用一种学说去解释所有东西,当我感到自身渺小可怜,面对自己的灵魂经不住黯然神伤时,我察觉到,我毕生的使命就是寻找自我,那是解决矛盾的起点,不认识自己就没有真正的方向,我是我自己永远的难题,大概我会永远困在了这第一题。
“人使我们受苦,这是没有疑问的了”我时而胆战心惊时而又志满意得,凭借着自己的喜好和心愿去摸索我的内心,浓黑地狱里的一缕光,能否给予我意料之外的灵感,也许荣获机运,看一眼近似完满的人性,如同耶稣如同神话。
人们有万种可能毁灭世界,就只有一种可能阻止世界的毁灭。那种可能性我还没有找到。
我的和平主义,不是教育绵羊们安心做绵羊,而是从个体出发走进狼群里与之谈判,所有的积极的和平主义都必将伴随着重大的牺牲,我能否忍受燃烧的痛楚?燃烧—不一定会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