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记|一字见人心
2022-11-24 本文已影响0人
禾叶兄弟
字
《说文解字·子部》云:“字,乳也。从子在宀下,子亦声。”
意思是,字即指生育(段玉裁注:人及鸟生子曰乳,兽曰㹌)。“字”是会意字,以“子”与“宀”两个独体字组成,“子”既是它的部首,也是声旁。
《左传》成公十一年,晋厉公派遣大夫,欲与鲁国结盟。而鲁国的声伯却将施氏的妻子夺走,送给这位晋国大夫。这自然是十分荒唐的,这位女子便问丈夫施氏:“鸟兽也不能失去伴侣,你想怎么办?”(鸟兽犹不失俪,子将若何?),施氏也很无奈,回答道:“但我也不能因此而赴死或者逃亡吧。”(吾不能死亡)说毕,女子很是失落,离开了施氏,嫁给晋国大夫,并生了两个孩子。后来,这位晋国大夫去世,女子又被晋国人还给施氏。施氏在黄河边上迎接自己曾经的妻子,却把她的两个孩子沉入汩汩河流。女子很是愤怒,自嘲道:“己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入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意思是说,自己不能保护自己的配偶,而离开了她;又不能抚养他人的孤儿,使得他们被杀害,这样怎么能有好结果呢?
施氏为施孝叔。
后女子与施氏约定不再做其夫人。
原文:
声伯之母不聘,穆姜曰:「吾不以妾为姒。」生声伯而出之,嫁于齐管于奚,生二子而寡,以归声伯。声伯以其外弟为大夫,而嫁其外妹于施孝叔。郤犨来聘,求归于声伯。声伯夺施氏妇以与之。妇人曰:「鸟兽犹不失俪,子将若何?」曰:「吾不能死亡。」妇人遂行。生二子于郤氏。郤氏亡,晋人归之施氏。施氏逆诸河,沈其二子。妇人怒曰:「己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終?」遂誓施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