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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被爱的有恃无恐,去爱的诚惶诚恐

2018-02-23  本文已影响122人  轩凌

亲情再浓,终究抵不过习惯性的受人爱戴。

图片来自网络

当牛虻把自己这五年来的所有的经历都一一和蒙太尼里(红衣主教)讲述完了之后,蒙太尼里内心痛苦不堪。

原来,亚瑟这五年是这么过来的:当过奴隶,干过苦力,得过红热病,差点被人活活打死......

可是,蒙太尼里一直以为亚瑟死了,而且亚瑟的死还是因为自己对亚瑟欺骗了十九年,直到被亚瑟知道后才无法接受被自己最信任的人欺骗的现实。

所以,自知道亚瑟离开人世后,蒙太尼里从未真正入眠过,更加谈不上开心快乐,毕竟,亚瑟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也是他唯一的挚爱。

这五年来,他从未忘记过亚瑟,当然也没有忘记和亚瑟在一起的点滴时光,快乐而且纯粹。可是一切都结束得那么的突然,原本以为他和亚瑟一直会以教父和忏悔者(同时还有老师和学生的关系)的关系就这样简单而愉快的相处下去。

但终究没能够如愿,亚瑟还是知道了一切,那么猝不及防。

十九岁的亚瑟选择了以自杀的方式惩罚欺骗者:既然你让我痛苦不堪,那我也只好让你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五年后,亚瑟浴火重生,但已经改名换姓,以“牛虻”的身份改头换面生活着,最终与蒙太尼里相认。

相认的地点很特别:大牢。

那个时候,牛虻已经是才华横溢而且万人瞩目的“反动派”,已经被捕入狱。蒙太尼里也已经不仅仅是区区一个名不经传的教父,已经成了万人爱戴的红衣主教了。

万人敬仰的红衣主教对待百姓是那么的温和仁慈,尽显善良之风,那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呢?

当看到要枪决牛虻时,我很开心,因为联想到前段时间男神的《伪装者》里明台死而复生的情景。

顿时窃喜牛虻终于也要用同样的方式脱离人间地狱了,比起生不如死的在大牢里苟延残喘,利用被“枪决”来重新活一遍,岂不更好?

是的,明台和牛虻的身份、处境、人际关系、社会地位......都几乎一模一样,那复制一遍死而复生的经历又有何不可?

然而,我错了。

牛虻可以是明台,但红衣主教毕竟不是明楼。

枪决的意思真的是用枪活活打死,胸口心脏的位置不再是放一块妈妈留给儿子的怀表,开枪射击的也绝不是枪法奇神的阿诚。所以,牛虻没有明台幸运——还有机会再活一回。

我想:红衣主教是懦弱的,同时也是贪婪的。

懦弱是因为:本可以救自己的儿子——亚瑟,却不敢,本是自己应该做决定的时刻,却次次都抛给别人,哪怕是那个人才十九岁,甚至是在那个人正在人间地狱中。

贪婪是因为:习惯了万人敬仰,不愿放弃这么多年来的辛苦所得,也不想让自己刚刚相认的儿子再次消失,想两全其美,却又无能为力。

最后,就只能一无所有。

牛虻呢,对父爱的渴望胜过所有。你可以说牛虻其实也爱詹玛,但你绝对不能说对詹玛的感情胜过蒙太尼里。牛虻对蒙太尼里的炽热程度堪比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辞,而对詹玛,或许不及其十分之一。因为,对于蒙太尼里,牛虻连死都不怕。

而真正像牛虻对蒙太尼里的感情般对詹玛的,恐怕是马丁尼。

马丁尼其实是这本书里唯一拥有最完美性格的主角:可以为了詹玛,用自己换牛虻;可以为了友情,时刻守护着病危的牛虻;可以为了工作——革命事业,舍身奉献;可以做到对事不对人,上一秒近乎大打出手,下一秒又可以坦荡相处。做任何事,马丁尼的分寸感都张弛有度。

特别佩服马丁尼可以做到公私分明,换句话说就是可以做到对事不对人的处事风格。那种超然、大度之风尽现,就好比网上的流行语:知世故而不世故。这不知要修炼几生几世才可得。

詹玛和马丁尼近乎同一种人,只是詹玛没有马丁尼那般完美。詹玛最大的性格特点是坚韧。隐忍的人久而久之多半会有内伤缠身,而坚韧的人久而久之则会出类拔萃。你可以说隐忍的人委曲求全,但对坚韧的人必须刮目相看。

这本书最重要的核心观点我认为是:

第一,惩罚别人的同时也在惩罚自己,尤其是对于在乎的人;

亚瑟用自杀的假象来惩罚蒙太尼里对自己多年来的隐瞒甚至演变成了欺骗,这其中也包含对詹玛狠狠扇自己耳光的报复。

亚瑟确实让蒙太尼里遭受了极大的痛苦和自责;同时,詹玛也因为对亚瑟的极度愧疚而一夜之间生出些许无比耀眼的白发。

从他们俩的结果来看亚瑟的惩罚似乎很完美。

可亚瑟自己呢?他在这五年内尝尽了世间疾苦,不仅是精神上而且还在肉体上,都经历了极大的折磨。

倘若不是历经种种,怎么会从一个十九岁的翩翩少年在五年之后变成一个身患顽疾的二十四岁沧桑大叔,甚至连他的至亲都无法认出来呢?

在这场惩罚的游戏中,谁输谁又赢了?

第二,别高估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分量,哪怕那个人是你的至亲;

亚瑟的最终结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自己高估了自己在红衣主教心中的分量,不可否认蒙太尼里确实是爱亚瑟的,毕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哪有憎恨之说。错就错在红衣主教习惯了对任何人都心生怜悯,慈爱大方,公平公正。

没错,是对任何人的爱都公平公正,包括自己的儿子也不例外:我爱你呀,儿子,但也不能因此而对抗全世界啊?比起失去了五年之后重新获得的儿子,我更加愿意继续我如今实实在在的万人敬仰的红衣主教。你的离开那么的突然,你的归来依然那么的猝不及防。

一把年纪的我已经不敢再陪着你折腾虚无缥缈的所谓的革命事业,我已经是堂堂红衣主教。你的离开,我已经习惯了自责,红衣主教之位也已经习惯了,相比之下,我更加钟情于习惯后者,因为它真实而热切。

而你和你的革命事业呢?什么时候才能没有逃亡,没有流血牺牲,你什么时候才可以踏实安定下来,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既然抓不住这些,那我只好悲痛选择那些,别怪我,我也很为难。

第三,对任何事狂热,迟早会变成刺向自己的利剑。

牛虻对蒙太尼里的感情胜过狂热,明可以脱险,却依然被执念所动摇,为了试探父爱,居然可以以命做筹码,伤痕累累算什么,粉身碎骨全不怕。

最终又能够怎么样呢?

相反,马丁尼对詹玛就只是深情脉脉了。深情到有些卑微,但卑微的人在感情世界里似乎不会犯太大的错误,因为TA明知自己处于劣势,只会小心翼翼。

小心谨慎在任何时候都不至于错的太离谱。

他们之间的纠葛正所谓:被爱的人有恃无恐,去爱的人诚惶诚恐。

最后:请别对亲情抱太大希望,尤其不要考验它,它经不起任何选择,你也受不起任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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