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于记忆
“一切知识不过是记忆”
这句话说明知识是记忆的表达形式。
有一部电影叫做「记忆碎片」。导演是克里斯托弗·诺兰。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由于记忆方面的问题,只能使用碎片的记忆。他执着于杀妻凶手,却记不得谁是犯人。为了查出真凶,他用碎片的记忆构建了一门关于某个犯人的知识,且以纹身的媒介形式保存在自己的身体上。所以比起主观记忆这样的心理表征,纹身反而更可靠,因为那是他信得过的知识形式,具有某种客观性。
但是,基于主人公生理上的缺陷,他的智慧也就到此为止了。因为智慧是一种有所记忆的能力,正常人还可以不依据神经系统以外的媒介记忆与读取记忆,对神经系统正常的人来说媒介总有一种外在性,一种外在于心理的客观性,它提供主体所不知道的、忘掉的信息,但也不能完全依照于它。它也可以被修改、被误读。虽然本片主角口口声声说法庭判案证据的重要性,但实际上它反而是次要的东西,人们之所以打官司,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事先没有“证据”,事后记忆不清而争吵。
所有的有争议的纠纷,如果一方无法说服对方,也不想再听到对方的种种声明。那么最后有「证据」的一方,会出示某种媒介,这一媒介中保存的信息间接地证明了过去所发生的情况。
人类科技发展到目前的阶段,还不能直接拷问心智的意向。或说像放电影一样回放记忆中的影像。
录音以及录影被称之为“物理证据”。乃是事件发生中对客观世界的纪录,对客观世界在时间纬度上的记录。但肯定不是对全局的集录。
如果这个宇宙存在有更高智慧的群体,他们可以完全记忆全局,他们可以认识到客观性无非就是主体间性或协同性。他们可以下盲棋或分享根本看不到的东西。那么他们对于一件发生的事件,就无所谓真假了。也无需再借助于记忆。
但是影片中可怜的主人公多么希望一有线索就马上记下,生怕忘掉。但他无论如何都办不到。这一弱点是媒介间性的体现,他不能完全掌控一种媒介,就意味着另一媒介他也不能完全掌控,没收了他的笔,又不能录音或在其他平台书写,那么下一刻他就将被全部忘掉!他的知识不仅构建了那个不存在的犯人,还构建了他自己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