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是疯了
我一定是疯了,一定是。没有人自愿做这种事的。
厚重的窗帘遮挡了外面夜里全部的光线,可我仍然隐隐约约感受到床上褶皱不堪。就在早上我出门时,我亲眼看到阿仕微笑着将床铺拾掇得整整齐齐。
阿仕是我女朋友,她自从和我相好后便辞去了自己工作,每天只是呆在我租的房屋里或转身锁门去买菜。
我很爱很爱她,可是在这个繁华且无法立足的城市里,感情和自尊在利益面前已经动摇不定。
隔壁住着一位纨绔子弟小王,他可能是和家人有所矛盾,便在这破烂的小区里暂避风头。他的腕表总是在阳光的折射下闪闪发光。
小王他扒开窗帘偷窥我的房屋已不是一天两天了,特别是他那炙热的眼神在看到阿仕出门时的倏然放亮,我便知道他对我的阿仕有兴趣。
我一定是疯了,没有人自愿做这种事的,自愿把女朋友送入狼口。
早上四点,我的短信突然显示我银行卡里有一笔十万元的汇款,当我扒开窗帘的缝隙时发现隔壁小王正对我不怀好意地笑着。
于是我出门上班时故意没有从外面锁门,要知道在阿仕她眼中,我一直是一个细腻的男人。每天我从外面锁门的行为给她带来了依赖和信任感,所以她不仅没有检查房门,她还与往常一样兴奋地奔向另一扇窗口目送我下楼……
床上褶皱明显得令我难受,我脑海那一幅幅曾与阿仕缠绵的画面挥之不去,它们似乎已经烙印在我的身体里,深刻且难揭的令人发指。
我能想象到隔壁小王是多么猥琐地破坏掉我房屋的门锁,然后趁其不备按到我的女友阿仕。从床褥的混乱程度上可以看出我的阿仕反抗的很激烈。
想象着她错愕,恐惧,声嘶力竭,再到绝望……而我,作为她的男友,我竟然是出卖她的幕后黑手!
我收起纷乱的思绪,在屋里并没有找到阿仕,曾经温馨的画面早已不再,就连厨房也是冷锅冷灶,整个房屋清冷得可怕。
冷静片刻后,我敲开了小王的门。
本来想浩浩荡荡地杀进去质问他,可是刚踏进他的房门,杀气便弱了回体内,只见他转身坐回沙发悠闲喝茶的模样。
“我,我女朋……阿仕不见了。”我摸了摸衣服里揣着的刀,心想如果闹得不愉快,大不了鱼死网破。
小王瞥了我一眼,眼神玩味得似乎是像在观赏一件物品,他扬了扬手示意道,“喝茶。”见我又要张嘴,他补充道,“不会有事的。”
叫他如此一说,我心里竟莫名安定,本来杀气腾腾地找他算账,现在却莫名其妙地又被他给忽悠了,挺郁闷的。
果其不然,几天后阿仕又回来找我复合,说是自己不该赌气离家出走。她已经原谅我为了生计把她拱手让人的事实,她说她想明白了,和我在一起就得一切听我的。
我很爱她,可我犹豫了,我眼神复杂地目送阿仕离开,绞着衣角在脑海里补充她肝肠寸断的情景。
我之所以不同意复合,是因为我出柜于小王,准确地说是小王睡了我。就是那次喝迷昏茶的“谈判”机会,让小王得了手,把我扛进浴室捡了次肥皂。
小王倒也大方,让我住进隔壁,于是我见识到了什么叫华丽的装潢。他把腕表送给了我,亲自给我带上的时候,我发现他小指有颗痣。
本来三个人的情债就这样息事宁人了,可我偏偏得知了阿仕的死讯。
我知道阿仕的死肯定与我有关,甚至深究下去是与那场引狼入室的床爱有关,所以我知道小王与我难逃其咎。
阿仕的死讯让我瞬间清醒过来,就在之前,我差点溺死在小王的温柔乡里,我差点就抹去了对他所有的厌恶。
那把被我冷却了好久的刀重新被我别回腰间,我掏出手机设置紧急电话,我想如果我干不掉小王的话,就让警方来逮捕他吧。
虽然想法天真,可如今的我一心想为阿仕出口恶气。我的阿仕,曾经那么完美无暇的女人,竟就这样被我和小王给毁了。
到了夜里小王睡着后,我拿出月光下被映照得明晃晃的刀靠近他,在他五官端正的脸上比划着,心想着怎么划下去他最痛苦我最解气。
最终我在他身上放了几道血,至到他被痛醒然后一脸惊恐地蜷缩在床边看着我。
我拿着皮鞭抽他,听着他的惨叫声我感觉特别爽。我在想,曾经他是不是也拿着皮鞭子抽过我心爱的阿仕,那么此刻报应来了。
折磨他至到天亮,居民在听了大半夜的惨叫噪声后无奈报警,最后我被警方带走。
“严重精神错乱引发的卟啉症?”警官拍了拍我的肩膀,笑得生硬勉强,“王氏集团王总的公子王仕哲,真是好手段!呵呵有钱任性,这么快就能遮蔽住丑闻了。”随即,他便转身离开。
听完警官这阴阳怪气的话语,我愣住了,这到底是个怎么回事?我怎么变成小王了?
我踢了踢地上疼昏过去的小王,就在我痛得弯身抱脚时,我闷头像被挨了一棍。
等我清醒过来时发现屋里光线昏暗得可怕,我扒开窗帘,刚好看到旁边屋里出来的一对小情侣。
那女的似乎有些面熟,笑容盈盈地送着男的出门,就在她要关上门的那一刻,她的嘴角温柔笑意变成冷笑,居高临下地盯着楼道里渐行渐远的男人。
我感觉很奇怪,总觉得这女的和男的之间似乎不是情侣关系那么简单,这女的似乎带着几分恨意?
于是我天天趴窗户口处偷瞄,那女的发现我的存在后便没有再表现出明显的恨意。在她虚假的笑意中,我似乎看到了一场蓄谋已久的更大黑网。
我担心那个傻男,于是借着小王的手机给他转账十万元,而且我也终于有机会溜进这个傻男的屋里。
和我料想的一样,那面慈心狠的女人正在磨着一把把刀,她搁放在案台上的刀具们竟然和我腰间的刀是同款。
我绝不能让这个危险女人再有所行动了,算是为了傻男,也是为了我的良知,我决定动手。
把女人按倒床上五花大绑,对于我这个大男人来说不算困难,最后我将她打晕装进麻袋准备丢出去。也算是为男除害。
后来我冷静下来喝着茶,我才发现自己很冲动,首先掺和了人家小情侣又弄走那女的,确实有些多管闲事,我想那傻男肯定会找我算账的。
果然他找到我,他竟然和我长得九分神似,而且一样找到小王这里,不过我是卖友求荣的渣渣,他却是痴汉。
为了傻男他的安全,当然我也害怕那女的找回来伺机报复,于是我便强行留下傻男,两个人总比一个人独处起来的强。
至到从傻男嘴里听到那女的死讯,我悬着的心才稍稍落地,可是我也深感惭愧,不确定那女的死在了哪里。
于是我借机去深山老林里寻找那女的,我记得我把她放在河边的一棵大树旁,如果她醒来得快的话,应该可以很快走出山林。当然也不排除遇到野兽或掉落河里的可能。
想到这里,我便趴在水边上往远处张望,突然脚下打滑,两眼一抹黑地栽进水里。
冰冷得河水在我脸上拍打,我在想那女的如果掉河的话,是不是也是这种窒息的感受。
等我爬上岸已经折腾得精疲力尽了,而那女的却依旧不见踪影,我只好扫兴而归。
回到家我看到傻男正在疯狂地抽打着晕厥过去的小王,和我当夜一样只管泄愤,不计后果。
至到天亮,那个警官又来了,他靠近傻男说着同样曾对我说过的话,然后离开。
原地留下一脸茫然的傻男。
我知道,终于傻男变得和我一样,而我们变得和小王一样。我突然想起来了,和傻男同居的那女的好像叫做阿仕,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自从我女友死后我的记性就越来越差,不知道是不是没有了她给我喂药的缘故。记性差到精神恍惚,甚至忘了女友的面貌和名字。
岁月如梭,依稀间两鬓银发的我忘了小王最后搬出小区没有,也不清楚傻男的下落,更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
但我每每从走廊经过,后面穿白大褂的女人们总会窃窃私语,“瞧,那个男人多可怜,自从他女友转移走他的财产后就变得疯癫,记忆要么颠三倒四要么破碎不堪,这么多年了唉……”
我女友?转移财产?我摇摇头。印象中我女友温柔如水,她是多么完美无暇的女人。
“是啊,他之前可是名声大噪的王仕哲啊!为了娶到女友他坚持在外租房居住,就为父母松口两人的婚事啊。谁知道那女友反咬他一口。”
我继续挪动着脚步,似乎在听一场无关与我的风花雪月的故事。
我抬起手抚摸阳光,手腕处的表晃荡着,小指处的痣和心头痣似乎成为我心中的隐石,每每看到或想起总隐隐心痛一把。
阳光挺好的,可是却穿不透一扇扇紧拉着帘子的窗,这景象似乎与记忆中的某个片段重合。
我脑海浮现出清晰的情景,一张满是褶皱的床,而我和女友的情感似乎就是从那里黯然停滞。
又走了几步,我记忆变得没来由地通畅,回忆如同决堤的洪水向我泛滥袭来。
从我为了女友阿仕而与父母作对,再到在外租房同居,再到她一点一点卷走我的所有,出轨,她的身心不再属于我,只留下我手腕处的表。
那枚她花我钱曾送给我的腕表,她倒是挺大方地忘了收回,与此同时留下的还有那两间破租房屋。
在此院走廊的尽头,立着一位风韵犹存的妇女,她面若春风地回过头来看我。她如同轰然拼好的记忆中的一样,完美而又无暇,宛如一束开在阳光下的盛世白莲。她是我年少时的白月光,也是我此生的心头痣。
只见她的嘴唇微张,“对不起。”
阿仕,我定是疯了,选择原谅你。
我一定是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