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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大明王朝的自宫之禁一

2019-03-08  本文已影响13人  史遇春之尘境心影录

作者:史遇春

说到自宫,我首先想到的是金庸先生的大作——《笑傲江湖》。

但凡看过电影版、电视剧版、或小说原版《笑傲江湖》的人,大约没有不知道其中的名言的:

“欲练神功,必先自宫。”(一云:欲练此功,必先自宫。一云:欲练神功,挥刀自宫。)

在金庸先生的小说人物中,为了成就神功,挥刀自宫的岳不群、林平之、东方不败诸人,都属于反面角色。这其中,在角色的设定上,或多或少流露出作者对自宫一事的态度。那就是:某种程度对自宫者的不屑与鄙弃。

那么,什么是自宫呢?

其实,说来也简单。

所谓自宫,多指男子自去其势,。

通俗来讲,自宫就是男子自我阉割。

男子在自宫之后,其身体特征与宦官相似,故而,通常提到自宫时,人们首先想到的便是太监。

其实,就真实的历史来看,自宫者未必就能成为宦官;另外,宦官也并不都是来自于自宫。

历史资料显示,宦官最早来自于受刑人。这类人员,因获罪受国家机器惩罚,被处以宫刑。据此可知,最早的宦官是被宫,而非自宫。

其实,就古代的刑罚而言,宫刑并非仅施行于男性,女性有了犯行之后,也可能受宫刑之罚。

汉·孔安国《尚书正义》卷十九《吕刑第二十九》云:

“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

可知,宫刑在古人的眼中:

首先,它是淫刑;

其次,它的施行对象既有男性,也有女性;

第三,它的具体措施是,男子切除其生殖器;至于女性,事密难测,明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曾云:“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

第四,它是仅次于死刑的严重刑罚。

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在《报任安书》自称,其曾遭受“腐刑”。所谓“腐刑”,其实就是宫刑。

这种刑罚,本身很残忍、很痛苦,另外,因受此刑而造成的精神伤害,也十分深重。这种刑罚,对受刑者而言,是一种极大的侮辱。其精神遭受的痛苦远大于其身体所经历的残害。

对于受过此刑后的痛苦,司马迁在《报任安书》这样描述:

“…而仆又佴之蚕室,重为天下观笑。悲夫!悲夫!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仆之先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倡优所畜,流俗之所轻也…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

在司马迁的言语之中,遭刑之后,被天下人看热闹、耻笑,这是非常可悲的事情,这是精神遭遇的重大耻辱与创伤。

在司马迁看来:

一个人活在这人世之间,最高的原则,是不能让祖先蒙羞受辱;

其次,是不能让自身受辱;

其次,是不能让个人在面子上受辱;

其次,是不能让个人在言语上受辱;

其次,是屈身受辱,如因下跪、捆绑而身体扭曲;

其次,是被穿戴囚徒之服而受辱;

其次,是被戴上刑枷、被施以鞭打、刑杖之刑罚而受辱;

其次,是因受刑而被剔除毛发(《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被施以手铐脚镣而受辱;

其次,是受刑被损毁肌肤、斩断肢体而受辱;

最最卑下的刑罚,是腐刑(被宫),这是屈辱到极点的情况。

看来,宫刑是极度屈辱、非常痛苦的刑罚了。

当然,宫刑也是非常残忍、十分不人道的刑罚。

就是因为宫刑有这种种特点,宦官群体又被动或主动受过类似的处理,所以,他们也就有了种种被轻视、被鄙弃的理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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