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恶论
貌似经常要跟所谓的“人性”打交道,在国庆节就写了点。
荀子的“性恶论”以前的误解
1,性恶论和性善论目的都是一致的,引导人向善。
原先还以为性恶论是悲观派,跟性善论是对立的。结果居然是和谐社会的味道。
2,性恶论是后果论。 以某事做完后,对其他事物或人的影响来判断是恶还是善。
看到后第一反应就是,这个要是放在如今上,那不就是所谓的杀人未遂,偷盗未遂,xx未遂等等,全部都不能算犯罪。即使犯罪成功但是未造成大影响的也不能实行所谓的"依法处理"。后来,想到”后果“两字,以杀人来举例,后果不仅仅是包括被杀人死和活两种。如果杀人未遂且没有身理上伤害,但是对于被杀人心理造成严重的阴影,那么是不是也确实该认为恶?
3,性恶论是说人只顺从自己的自然本性的时候,会引起坏的结果,而“善”是后天学习和努力而得来。
1)荀子认为“性”是天生的。人自然的本性或天生本性是取事实义,即人的动物性,而不是人的本质。可以看出荀子是一经验论者,是由后果论看人性恶的,要从人为的方法去改变恶的结果。就像大家以前经常听到的争论,人内在因素和环境因素哪个对人影响更大?
2)孟子性善论的性是取本质义,即人与动物的分别,人内在的道德心,人有向善的本性,内在的价值根源。
3)突然又想到,经济学上市场经济讲到,价格和自利(self-interest)引导着它们的决策。比如一个人做慈善,当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他会觉得满足和幸福。这样的行为我们通常不会说它是自私自利,但它可以说是自利行为,让自己精神上得到幸福。自私自利和自利的源头都是一致的,出于利己,但是结果却不同,这是不是也有后果论的思想了?关于利己我想到亚当.斯密的杰作《国富论》“无形的手”理论(注:刚好1776年美国革命家刚好签署“独立宣言”)在市场经济中是如何运行的,很精彩:
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他人的协助,要想仅仅依赖他们的恩惠,肯定不可行。你如果能激起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们,并告诉他们,为你做事对他们自己有利,你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类似提议的意思是:请给我所要的东西,同时你也可以得到你所要的东西。我们所需要的利益,大部分是按照这个方法取得的。
我们每天所需的晚餐,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师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目的。我们所说的话要能唤起他的利己心而不是利他心。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社会上,除乞丐外,没有一个人愿意完全靠别人的恩赐过活…
每一个人…都不曾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自己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公共利益…他行事的目的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场合和其他场合下,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他达到某个结果,但这样的结果并不在他行事的目的之中。虽然这样的结果不在他的目的之中,但不一定不利于社会。事实上,他追求自己利益的行为往往能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相反,若他真正想促进社会利益的话,却通常没有这样的效果。
有没觉得他的思想与性恶论有类似的地方?
这篇写着,删删改改整理想法和思路,还是很有收获的。然后看七七八八东西,原本想写七宗罪和七善,但是后来看着看着又看到七情六欲,人生八苦理理不清看不懂。。删了一堆有空再写。如果产品经理能够更加了解人性,了解人的”恶习“,对以后都会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