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递:与婚姻有关的20条法律知识15

2019-06-27  本文已影响0人  长天一鹤2008
法律快递:与婚姻有关的20条法律知识15

    15.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几种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