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处方药开闸猜想:千亿市场不太可能完全放开
网售处方药开闸猜想
从目前的监管条件看,电子处方或网售处方药不太可能完全放开。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张曙霞
近日,一则“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消息让不少医药电商行业人士兴奋不已,这则消息据称出自一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讨论稿”。
今年2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上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网上零售药店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在紧锣密鼓研究中,网传版本只是讨论稿,相关条款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确定。”5月28日,国家药监局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
网售处方药能否开闸?何时开闸?口子有多大?在上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之前,仍是未知数。
鼎臣医药咨询创始人史立臣认为,从目前的监管条件看,电子处方或网售处方药完全放开不太可能,但国家层面为了推进医药分开,大概率会加快落地医院处方信息流转。
“处方外流是大势所趋,真正落地有赖于医药分开相关政策的强力推进、医院职能的转变、补偿机制的完善及非合规现象的彻底遏制、医保政策的跟进支持等。”易复诊网络科技总经理马光磊说。
有条件松动?
由于监督难度大、用药安全难保障,网售处方药的相关政策文件曾数易其稿,松绑和收紧的不同取向也一度反复。
2014年5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但行业迟迟未等到正式文件。时隔三年,风向大变。2017年11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两项规定关上了网售处方药的大门:不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网上零售药店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今年2月9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提出,网上零售药店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
然而两个多月后,网售处方药禁令似乎又出现松动迹象。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意见》提出,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得的近日网传“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讨论稿”显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前提,是“具备与医疗机构电子处方信息实时共享、互联互通的条件,确保处方真实、可溯源,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
5月28日,国家药监局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说,为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有关部门正在重点研究网络处方如何与医疗机构连接,从而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主管部门希望借助互联网加快医疗机构处方外流,从而推进‘医药分开’,和医药电商行业所期待的‘网上开处方、卖药’并不是一回事。”史立臣说。
处方外流千亿市场
承接处方外流蕴藏了巨大商机。
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国内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规模为1196亿元。而在医院终端,处方药规模达1.22万亿元,处方外流空间可观。
而在药品“零加成”、医药分开系列政策层层推进下,上海、成都、西安、柳州和梧州等地也开始试点处方外流。为此,药企、零售药店、医药电商及互联网医疗平台等各方纷纷跑马圈地,探索处方共享平台、院边店、DTP药房、新零售等多种模式。
例如,梧州市卫计委与易复诊启动处方信息共享体系搭建,全市20余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和百余家药店接入平台。具体流程是,医生根据患者需求开出处方,经医院药师审核通过后上传至“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平台将处方信息以短信推送给患者,患者自主选择到任何一家平台药店完成信息核验、线下购药。
微医集团则于今年2月宣布承建全国处方共享平台,据介绍,目前该平台已在海南、黑龙江、山东、河南、四川等省市陆续落地。处方共享的流程为:医生开出处方上传到平台,由审方团队审核,患者在线结算药费后,患者选择就近的定点药店取药或送药上门。
腾讯、阿里健康、京东等也先后与医院、药企及地方政府合作,探索电子处方或医院处方流转落地模式。
几大待解难题
处方外流蛋糕虽大,但实际执行起来,还有不少难题。史立臣认为,处方由医生开出,处方共享平台需对接医院HIS系统,但目前不少医院仍能通过二次议价等方式从药品中获益,并不愿意将处方药流转出去。
对此,处方共享平台寄望于医药分开、严控药占比等相关政策的加快落地。“药品零加成后,医院药房成为成本中心,医院希望由企业来承接药品管理和配送,这也有助于医院药占比达标。”微医集团媒体事务负责人张贵民说。
支付环节能否打通也至为关键。一方面,医保统筹账户目前并未对药店开放,处方流转后,在药店买药只能刷医保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额度用完,患者如需报销,还是要去医院。另一方面,处方共享平台鲜有接入医保支付的,患者如果线上付费,就不能获得医保报销。
不过,已有个别地方开始探索对处方共享药店开放医保统筹账户。例如,梧州市人社局近日发文称,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在处方共享药店试行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直接结算,即属参保人员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员直接与药店结算,属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店进行结算。
此外,处方外流能否安全可控,监管难题能否解决,也是主管部门考量的因素。
“安全性是责权利分开的过程,医院要保证处方合理性和真实性;药店要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以及销售的真实性、合理性;处方共享平台要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马光磊说。
据了解,目前不少在建的处方共享平台都从一开始就对接医院HIS系统,从而保证医生真实性和处方真实、可溯源。
还有专家认为,处方共享后,药企对医生进行不正当营销,“带金开方”、统方等现象可能通过院外渠道逃避监管。
“这是数据的问题,有源头解决方案。”马光磊表示,应对处方上的医生信息加密脱敏,平台不获取医生信息,就不具有统方能力,而且,由于开方和销售过程分开,处方流转过程更加透明,同时平台向卫生、药监、医保等有关管理部门开放后台,可随时对数据流向进行监管,从而保证处方流转的合规以及药品的合理使用。
责任编辑:李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