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你成不了荷西
荷西对三毛说:等我六年,我还有四年大学要读,两年兵役要服,等到这六年过去我就娶你。
最后,荷西娶了三毛,三毛嫁给了荷西。那你呢?我喜欢的你,何时铺十里红妆来娶我回家?
“唐晓,等我两年,两年后我就回来找你、娶你,像荷西对三毛的承诺。”陈斯一边走向火车站的候车厅,一边挥着手对我喊。像荷西跟三毛别离时的恋恋不舍。而我也跟三毛一样,看着自己喜欢的人离去,泪流满面。
陈斯走后的第二个冬天,也是他走后的一年半,离他来兑现承诺还有六个月,一百八十天。然而,那个走个四分之三的承诺在剩下的这四分之一的路上夭折,我也不知道它有没有可能开出一颗漂亮的花。我还记得早些天下大雪的时候,那是南方近几年的第一场雪。我兴冲冲地发消息给陈斯,跟他说我想在南方的这场雪里和他牵着手去我们常去的那家冰淇凌店,在冻得快傻掉的冬天乐呵呵地吃甜得掉牙的冰淇凌。可是我没有等到他温暖的手还有甜得掉牙的冰淇凌,只有南方寒冷的冬。他告诉我,他不能陪我一起吃了,叫我找重新再找一个喜欢冬天吃冰淇凌的疯子。他还说我牙不好,肠胃也差,他不在的以后我要少吃。我说,我会一直吃,也会找到那个愿意在寒冷的冬天陪我吃的疯子。
那个狗咬的青春,那些冰淇凌相伴的冬天。
大三那年,一个舍友搬出去住了,为了她那只小金毛。因为关系好,我和另一个舍友会经常去她那走走坐坐。打着她那儿可以做饭,不用吃外面那些不健康的食物的旗号,过几天就去骚扰一遍。其实,只是害怕我们不常见了,联系也会变少,哪一天说的不好我们就走散了。
四岁那年,我被一只刚产完崽的狗咬了,位置还比较让人觉得可怕。从那以后,只要是狗,我都害怕。以至于每次去舍友那里既享受有胆颤,对热情的狗避之不及。但好像越这样,那只小金毛就越喜欢追着我跑。偶尔动动爪子挠挠,动动舌头舔舔,即使明知没有恶意,心悸也是的我还乱不已。那就是这样,在我又去蹭饭的那天,我的避之不及让我的皮肤与它的牙齿有了破皮流血的孽缘。我就这样光荣地进了医院,舍友却说我这是怕啥来啥。
越怕越要面对。还真的是越害怕想要避开的,越容易遇上。
我害怕一段走不长久的感情,我却还是遇到了。
去打针的那天,陈斯也在。如果说一次擦肩而过是上辈子的无数次回眸,那么我们两同处一室闲话家常等着护士姐姐叫到我们进去打针可能是上辈子我俩互盯到眼瞎。那时想着我俩上辈子莫不是情人?不然盯那么久干嘛。因为这个想法我开心不已,因为陈斯长的好看,用那些文绉绉的词来说就是‘玉树临风、温文尔雅、貌赛潘安才高八斗’云云,虽然有些夸张,舍友也说我可能是中了邪,不然怎么会觉得一个人这么好看呢,而且不认识人家就说人家才高。我除了呵呵傻笑,并不想反驳她。
陈斯来打针是因为感冒,他说他已经感冒好些天了,但是因为一直忙也没来医院直到今天。他的声音因为感冒有些沙哑,却低低沉沉正好打动人心。本来想瞎编个打针的理由,说我感冒或者胃痛或者其他什么只要不是被狗咬,还是被一直活泼的小金毛就好。可是交友不慎,在我还没来得及张口之前,舍友就代为回答道出真相,还把事实经过描述的绘声绘色。总之我光辉而伟大的形象摇身一变矮了不是一点点。陈斯盯着我笑了老半天,直到我们在一起之后好久好久这件事他还时常来出来笑我。
那天,我们打完针就互相道别,除了再见什么都没说。舍友拿手肘退了我半天示意我有意识就勇敢的上,然而我却以女孩子应该矜持为由扭扭捏捏以致最终除了挨得那针从口袋里消失的那几张红色毛爷爷意外什么也没得到。我很想去,很想开口问他留个微信号,QQ号也行。但是我不敢,那样温润如玉的人应该不喜欢这样一个大大咧咧到有些犯傻的姑娘吧。所以我胆怯了,我退缩了。
不过没过几天我就后悔了,因为我再也没有遇到过他。因为有几次疫苗要打,所以校医院我也去了好几次,但是没有再碰见过他。那条我们那天坐过的长凳也被别人占了,而我也坐在了别的凳子上。总觉得我们应该还会再碰见,所以去校医院那条遥远的路在我不用再忍受针孔破皮之痛后,还是走了一遍又一遍。后来我跟陈斯说起,以为他会为我这段深沉的喜欢感动得痛哭流涕,说今生非我不娶时,他却在感动之余臭骂我一顿,说我不想点他好,怎么老是想着他进医院。
大二那个冬天,学校广场那边新开了一家冰淇凌店。我喜欢吃冰淇凌,尤其是在冬天。我固执的认为冰淇凌就是冬天的零嘴,这个时候吃最有感觉。但我们通常都是买了边走边吃,因为你会发现坐在店里的多半都是卿卿我我的小情侣,当然还有一些可能感官有些失灵感觉不到自己与周围成双成对氛围不相协调的单身狗。每次经过都忍不住气愤,气氛这世界不给单身狗留活路。舍友说,这句话说白了就是人家有男女朋友而我没有,是诉诸众人的表现(把自己的某种情况扩大到众人,以达到别人同意自己的观点的目的)。为了证明我的清白,于是我带着她俩大摇大摆的走进了这单身狗的地狱。
我后悔了,走进店里稍稍地一转身我就后悔了。这块单身狗禁地,我一踏足就受到了惩罚。最不想见,便可不相恋;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我突然意识到这几句话说得可真的进人心坎。我幻想偶遇了许久的人儿在我踏进去的时候一扭头就看到了。如若,他声旁没有没佳人,或许今天会是令人兴奋的一天。可惜时不待我。也是,真么好看的人,怎么会没有佳人相伴。
我突然有些想离开,在我们还未互相看见的时候,告诉舍友----我认输,我就是赤裸裸的嫉妒,我就是见不得别人都有而我没有。 可是再我还没来得及认输之前,她俩就找好位置一屁股坐下了,恰好还就在陈斯他们旁边。一边坐下,还不忘一边对我招手,“傻了?站那干嘛?这有位子,还是熟人。”
我有些尴尬地走了过去,我看见陈斯对面的那个女孩好想要说些什么,不过被陈斯制止了。我们五个人坐下来聊了很多,年级专业等等这些无关紧要的个人信息。 只是我有些不太能专注,如坐针毡。
“唐晓怎么了吗?是不是身体不太舒服?感觉你不是很有精力。”陈斯转过身来,“上次见你可是很活跃的呀。”
“啊?我呀?”我有些支支吾吾,像是小心思被看破一样的紧张。“可能是最近天气冷,有些感冒精神不是很好。”
“学长,我还有事,我先走了。”坐在陈斯对面的女生站起身来。
“嗯,我临时改了时间,不好意思了。”陈斯有些抱歉地说着。
“哈哈,我们都理解都支持,学长加油。”他们好像打着哑谜一样。“学长学姐再见。”
“你们不是男女朋友啊?”看着他们的交流方式总是让我有些贼心不死。
“不是啊,我们是一个部门的,本来是说好在这开会的,临时有事取消了。”他缓缓地说着。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很简单,简单到根本不能让人起意,但一起说来时,却让人心潮澎湃。
后来算我两个舍友有眼力,知道临阵逃脱。我和陈斯又聊了很多,很小的事情,那种回过头来完全记不住的东西。后来我们变成了朋友,很聊得来的朋友,也是在身边朋友看起来很是暧昧的朋友。我们会经常地约出来一起吃饭,喝个奶茶呀,偶尔一起出去玩一下,或者你今天早去帮我在图书馆占个位子,明天我帮你(虽然基本上我没有早到过)。新学期伊始的时候,我们终于结束了这种暧昧的朋友关系,变成了真正地可以光明正大地秀的男女朋友。
我颇有种翻身农奴的感觉,我还是经常地光顾那家冰淇凌店,只不过我再也没有边走边吃,我会拉着陈斯的手,趾高气昂地走进去。而每到这个时候,陈斯总会说我就像个得志的小奸臣。我也不知道他这什么烂比喻。
那剩下的一年半里,陈斯带我走遍了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他陪着我做完我曾经想过的和我未来喜欢的人要一起做的每一件事。他会在情人节来到我的城市,只是为了送一束鲜红的玫瑰,跟我说一句情话;在我伤心痛哭流涕地时候,搂着我一遍一遍地给我擦眼泪;冬日里想吃冰淇凌的时候,宠溺的陪着我......他还说等我们毕业了,给他两年时间赚够彩礼钱,然后来娶我。
我曾固执地认为,我们往后余生就会这样交给彼此。我们也会有从校园到婚纱的经历,我们还约定好,等到我们结婚要来学校拍婚纱照,我既要穿婚纱又要穿传统喜服。那时他还说他会好好赚钱,满足我这个败家的家伙的要求。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那时我们有多快乐,而今分手带来的痛苦就会有多少。我甚至有些后悔当时一起做了太多事、走了太多路,以至于现在我无事可做、没路可走,哪里都和他有关。
“我以为两年时间会是我们的爱像酿的酒,愈发醇香。可是我没能料到感情像是地域差异,越远差异越大。那时想着即使天南地北,我们的爱也可以跨越到达彼此的身边陪伴彼此度过平淡的每一天。可是,直到真正地实践,我才明白陪伴不是可以用一摞摞的车票可以支撑的。每当我们面对琐碎烦闷的工作时,我们却好像找不到了共同的语言,我们的生活变成了靠通讯手段维系的平行线。唐晓,我烦了。我想要你在我身边我可以触及得到的温暖,而不是靠着那点信念。也可能是我不够爱,所以不能像荷西那样六年之后还能找到爱的人,我连两年都没能坚持到。我们就这样吧。”
陈斯发了最后一次信息给我,手机震动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才知道我的荷西没办法兑现他的承诺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