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可没你想象的简单
“从乡土到混凝土, 这是中国正在走的路, 毫无疑问, 混凝土都绝对不是终点, 但若我们想走向远方,至少要先到达这一站。”
一
《乡土中国》是由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的授课内容编辑而成的十四篇文章合集,按照费孝通先生的说法,他是借“乡村社会学”这讲台来追溯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而《乡土中国》的目的在于尝试回答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实际上,《乡土中国》不仅解开乡村社会的面纱,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而且从根本上探寻造成中国乡土性的原因,同时进一步举例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如何影响乡村人的行为,为认识和了解乡土社会提供了参考。
当然,本书并不是孤立地阐述中国乡土社会,而是站在客观的角度,比较中西方社会的区别、城市和乡村的区别和这些区别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中西方不同的社会格局不是“好”与“坏”的标准,同样地,城市与乡村也不是区别“聪明”与“愚笨”的标准。也即关于城市人和乡村人愚和聪明的论断并不是绝对的,只不过是评价者站的角度不同而已,换一个角度,人还是那些人,事情发生变化,结论就大不一样了。
二
关于文化下乡,费孝通先生有精辟的论述。在《论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费孝通先生说到,无论从空间格局,还是从时间格局上,乡下人都没有文字的需要。这话在今天或许并不完全正确,但是对于那些生活已经固化在乡村的人来说,这句话确实是正确的。他们生于斯死于斯,对于乡村生活,没有文化一样可以过活。
前几年我的家乡掀起了一场浩大的扫盲运动,扫盲的对象不是读书的适龄儿童和青年,而是纯文盲的中老年妇女。因为适龄的孩子们都在上学,中青年也是上过学的,并且已远离乡村出门打工。剩下的文盲就只有中老年妇女。
可是对于乡村里40岁至50岁的妇女,满腹经纶和目不识丁没有任何区别, 她们的生活就是围绕着种地、喂猪、做家务和带孙子这些“俗务”,不能也不愿再出门谋生。 她们的生活不会因为读书识字而改善,也不会因为继续一字不识而变得更悲惨。文字对于他们,是可有可无的,可是地方政府却把她们强行集中在一起读书识字。她们的手指因为长年的劳作而不再灵巧,拿着笔只会发抖,根本写不出完整可辨的文字;他们的记忆力也已衰退,完全记不住复杂的a、o、e。学习的效果可想而知。
扫盲不应该只是一个指标,决策者更应该考虑扫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
关于法治,《乡土中国》中提到,中国乡村是“礼治”社会,而非“法治”社会。要在乡村推行法治,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乡土中国》写于19世纪40年代,可是直到今天,中国乡村社会还是以“礼治”为主。乡村人仍然以诉讼为耻,在他们的眼中,只有那种大逆不道人伦不分的人才会去法院,不管是被告还是原告。
我家乡有个远房姐姐,婚姻不幸,具体表现就是遭受家暴,一吵架就被打到头破血流,娘家人去威慑女婿多次,家族中的长老也去调解教育多次,均无果。
去年,那个姐姐一纸诉状将堂姐夫告到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她的父母亲戚没有声援和帮助她,而是屡次劝她撤诉。
她遭受家暴时,她的亲人们安慰两句后生活依旧,她一去法院要求离婚,她的父母坐立不安不思饮食不敢见人,瞬间衰老。 在家人亲戚的劝解呵斥威胁下,最后她不得不撤诉,继续维持不幸的婚姻。
可见法治在乡村的推进在今天也还是任重道远。
四
我国是农业大国,现在的乡村经济虽然受到社会快速变动的冲击,但中国的乡村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乡土性的,乡村人仍然安土重迁不愿挪动,那些为生计不得不远离家乡的人,去世后也希望能落叶归根。
所以,《乡土中国》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仍然不失它的指导意义。这是一本学术著作,深度自不必讲,但是不枯燥不乏味,甚至可以说是非常有趣味。费孝通先生的讲解深入浅出,简洁明了,使得这本书成为学术著作溶于大众的典型范例。
了解中国乡村,一定要读《乡土中国》。
by.林易子(微信公众号:linyizi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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