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和律师(一)
2024-06-22 本文已影响0人
与法同在
昨天,法院开庭。我是原告的代理人。审理中,被告提出了我方存在的问题。
一月前,我在了解情况,接受案件代理时,从反方的角度向委托人A询问了几个事,其中就有庭审中对方所提出的那个问题。
A说:“没有问题,我们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生产的,绝对没有问题。”听了A的说明和保证,我对案件的取胜有了信心。
昨天庭审中,我蛮有信心的提交了我方的证据。待对方提交时,对方拿出照片,说明在实际生生产使用中与合同约定的不一致情况。看了对方的照片,我向法院提出要核实证据,庭后提出书面意见。
今天,来到A的办公室,向他递交了对方所拿出的照片。他的脸色骤然一变,面色发紧,言语中是斥责。我没有说话,也没有驳斥他,平静地看着他的脸,听着他说话。
这样的事,这样的人,在打官司中经常遇到。有些人在打官司之前,总是藏坏说好,报喜不报忧,没有将真实情况说出来,这样降低了案件的难度,费用也就降了下来。
殊不知,委托打官司,就要将事实全部告诉律师,不能有丝毫的隐瞒,律师也会替你保密。这样,律师才能为你作出正确的判断,给你指出案件风险在那里,需要补充强化哪些证据,在现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的走向。
当事人与律师应当相互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