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抱憾,不要后悔(写在征文之后)
写文的人大都会面临这样的困惑,费尽心力写下的文字却让自己和读者不满意。而事实上,如果不写的话,就不仅是不满意的问题了,你连满意不满意的资格都没有。
1月13日晚上,偶然点开那个“儿时的年味”征文活动,才发现,还有一天,活动就要截稿了。
那几天,在简书看到铺天盖地的“儿时的年味”的文章,当时内心还小小地纠结了一下子。我,是不是也要参加一下?
说内心话,我这些年执念于无功利的写作,对这种征文活动并不感兴趣(我是不是故作清高啊,咳咳)。且不说这种活动评选的公平度如何,就文字本身来说,也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慧的事。莎翁说,“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文字这种东西,真的很难分出个优劣高下。你喜欢的,别人不一定喜欢。别人喜欢的,你不一定看的上眼。文学巨匠的作品令人高山仰止,有人却常常连一个字也读不进去,就是这个道理。
在如今浮躁的社会,人们越来越追求生活的快节奏、简洁化、实用性。多媒体时代,好文的标准,也越来越趋同于这样的定义:要么有用,要么有趣。那种看似无用又无趣的文字,还有多少人真正愿意读下去呢?鲁迅先生的文章,曾被中学生戏谑为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鲁迅)。司马迁的“太史公曰”(《史记》)被称为“史家之绝唱”,又有几个人真正通读过一遍?
我们的文化巨擘,写下了那么多灿若星河的文学著作,在如今的时代,还常常被冷落一旁无人问津。而我们,肤浅的思想,丑陋的笔墨,写出来千八百字去参加所谓的征集活动,岂不令人贻笑大方?
但同时,却有另外一种声音告诉我们,“为有英雄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这是何等的豪迈与洒脱!
与此对照,我们皮袍下的“小我”是不是很可笑?
当然,最重要的是,还是源于对文字的热爱。
一个真心喜欢文字的人,哪能计较那么多?
我相信,写出好的文字,就如同我们曾经读过的书,走过的路,见过的人,在当时或许看似无用,但久而久之,一定会滋养我们的灵魂,涵养我们的气质,丰盈我们的内心。
于是,落笔成文,写下《儿时的年味|四十年前的记忆》,算是完成日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