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不知道,我曾喜欢了你六年
青春期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那么纯情,那么执着,那么没有道理。
尽管我知道她一直都不喜欢我,甚至有段时间还有点讨厌我,但我并没有因此心灰意冷,转身离开,而是一直死心塌地地默默喜欢着她。
对于我来说,喜欢她是我一个人的事,别人无权干涉,也无法阻止,我想怎么喜欢就怎么喜欢,想喜欢多久就喜欢多久。
虽然喜欢她确实很容易让我感到牵肠挂肚,茶饭不思,但我就是喜欢这种内心的弦被她随意拨动的感觉,而且也享受这种喜欢她到无法自拔的失控感。
因为,之前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能这般让我魂牵梦萦过,也许今生,她就是那个唯一让我奋不顾身愿意去喜欢,愿意去默默关注和守护的人吧。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小升初的第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
我和她都靠窗坐在教室的中间位置,她在我前面,我的课桌离她只有一米之遥。
她比我高了将近半个头,马尾又黑又长,而且皮肤白皙,温暖的晨光从半开着的玻璃窗射到她的侧脸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她脸上的每一根细小的汗毛。
看得出她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才刚跟同桌认识,就跟对方聊得火热,不时还能听到她们发出的咯咯笑声。
我是一个比较沉默寡言的腼腆小男生,从不会主动去跟女孩子打招呼,就算碰到村里的长辈,也要等到最后快要擦肩而过的时候才生硬地憋出一句小声的问候。
我跟同桌简单做完自我介绍后,都在各自翻阅着老师刚刚发的新书。突然,她转过身,很自然地跟我和同桌做了自我介绍,原来她的名字叫邓雨,很好听也很好记。
她漆黑的大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灵动地闪烁着快乐的光芒,略带倔强的樱桃小嘴偶尔会像金鱼一样鼓嘟两下,特别是她笑起来的时候,犹如一朵在三月的春风里盛开的粉红色桃花,纯洁而甜美。
我想,我应该是在那时就喜欢上了她。
邓雨的成绩一直都很优秀,平时喜欢和那些成绩跟她相当的男女同学一起玩耍和探讨学习问题,而成绩平平的我是很难融入他们那个尖子生的小圈子的。
每次看着她跟其他同学一块儿豪气万丈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自信模样,我都忍不住对她生出一脸的崇拜。
我不好意思主动去跟她聊天,而且她似乎也没什么兴趣愿意跟我交谈。
因此,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坐在座位上,或者站在教室后面的黑板旁边默默地看着她跟别的同学谈天说地,笑得前仰后翻。看着她笑得那么灿烂,我的心也跟着感觉暖暖的,嘴角忍不住也开始有了向上的弧度。
后来,我发现她喜欢上了一个初三的学长,并大胆地要到了学长在她粉硬抄本上的亲笔题记和签名,看着她在同桌面前张扬地展示着她那宝贝的幸福陶醉模样,我沉默的心就突然生出一团熊熊燃烧的嫉妒之火。
我坐在她后面,清清楚楚地看到她每节课都会翻开那个硬抄本,把学长留在上面的字看了又看,摸了又摸,然后甜蜜地傻笑着。我知道,她那时又在幻想了。
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喜欢上了别人,我的内心是抓狂的,但我永远都是沉默着,从没对她表露过我的心迹。
不过有一天,我实在嫉妒地快要发疯了。于是,我趁她去上厕所之际,拿了她心爱的硬抄本,并用我的碳素墨水钢笔把那个学长的字认认真真全部描了一遍,我希望那几行字上面能留下我的味道,也希望她在看到那几行字的时候也能微微想起我来。
但我却弄巧成拙了,因为,当她回到座位,我提醒她看硬抄本的时候,她一下就炸毛了,红着眼睛和脸颊,略带哭腔地对我吼道:“兰扬,你知不知你都干了什么呀?你把那页纸上原字的颜色都描没了,满页都是你的黑色字迹,我留下来还有什么意义?”
说完,她就忍不住拿那个硬抄本朝我身上打了起来,原来她是如此不能忍受在她跟学长之间有我一丁点的存在,连几行带有我味道的字都不允许。
我也被她气得忍不住发怒了,于是,趁在抵御她打我的时候,我一手抓住了她的手腕,并在她的手腕背面用力掐了一下,我能感觉到她那柔嫩的皮肉被我坚硬的指甲刺破了。
她因疼痛停止了跟我的扭打,并余气未消地把那页留有我跟学长字迹的纸扯下来撕了个粉碎,最后再用杀人般的凶狠且憎恶的眼光瞪了我一眼。
那一刻,我的心是很痛的,我把我喜欢的女孩伤害了,我好后悔,也好自责,并为她看我的冰冷眼神而忍不住想抽自己几个大嘴巴。
接下来的几个礼拜她对我都是视若无睹的,看着她没心没肺地跟其他同学们嬉戏着,我又羡慕又感到悲凉。我对她的感情,以及心里的痛,她一点都感觉不到,我好希望她能看我两眼,就一眼也行。
可她就是没有看我,我知道她肯定还在恨我,我好想不还手,再重新让她打一次,也好想她对着我绽开花儿一样的笑容,然而,她只把我当做可有可无的空气。
为此,我常常想她想到夜不能寐,也常常想着想着眼泪就顺着眼角留到了耳朵里。
后来,我实在受不了她对我的冷漠了。于是,有一天,我冒着可能让她更加讨厌我的风险,趁她专心听英语课的时候,时不时用口袋里的瓜子朝她背上扔,想故意引起她的注意,就算她回头不对我笑,光瞪我一眼也总比不理我好呀。
连扔三次后,她果然成功回头瞪我了,并且还叫我不要玩这些无聊的小把戏。
我尝到了甜头,然后继续扔,果然她又回头用眼神警告我。她终于舍得看我了,我的心一下开始跳动得好厉害,兴奋得简直就快要沸腾了一样。
我再扔的时候,她居然笑迎迎地回过头对我温柔的说道:“兰扬,你可以给我一点瓜子吗?你吃得好香啊,我也想吃。”
听她那样说,我差点开心得跳起来,等了那么久了,终于等到她美丽的笑容啦。
等我把瓜子准备放在她伸出来的玉手上时,没想到她的另一只手突然拿着铅笔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我手背上划了下去,她看着我疼得快速抽回了手,露出了一个得意而阴森的笑容。
当时,我的情绪一下从云端跌倒了谷底,看着自己的手背上差不多有六公分长的伤口汩汩地往外冒着鲜血,我突然觉得她对我好残忍,但我仍是恨不起来,只能笑自己自作自受,为了能引起她的注意,居然付出了血的代价。
不过,我仍不死心,我似乎对她的回眸上了瘾,因此,我半希望她能接触到我最本质的东西,半恶作剧地把手上的鲜血全部甩在了她的水蓝色衬衣上。
下课的时候,我提醒她看看她的后背,她狐疑地扭头看了一眼,然后就气急败坏地骂我可恶,并叫我赔她的衣服。
于是,我把手臂从课桌下抽出来,让她看我那只血淋淋的手,并对她说道:“请看吧,这是你的杰作。”
她见了吓得眼睛都瞪圆了,然后又半委屈半心虚地回我道:“谁叫你打扰我听课呢,我最讨厌上课时有人烦我了。我的衣服都被你弄脏了,那就算扯平了吧。以后不许再这样了。”
那件事以后,她依然不怎么理我,而我不知为什么,却更喜欢她了。也许我天生就是个被虐狂吧,被她搞得都出血了居然还无可救药地喜欢她。
初三的时候,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矮她半个头的小男孩了,而是长成了比她还高出大半个头的男子汉。突然,我觉得她好矮,好小,常常有想把她保护起来的冲动。
我依然是天天偷偷看她,希望她每一天都过得快乐。而且听说她喜欢的学长由于中考失败,出去打工了,看她的样子,似乎已经不再迷恋学长了。为此,我真是打心眼里高兴。
为了能争取考上高中,我改掉了往日的浮躁,开始认真上起课来。并且晚自习也在努力复习各门功课。
不过,我有个习惯,就是不管老师后来怎么调座位,我都喜欢悄悄坐到邓雨的身后复习功课。因为那样,我就能近距离的看她,陪着她。
没想到有一天,她发现了我的这个习惯,可能是不喜欢我偷看她,觉得不自在吧,于是她转身很平静地跟我说道:“兰扬,请你离我远点可以吗?”
言毕,我跟她对视了一眼,然后“嗯”了一声就默默坐到教室最后面放扫把的位置了。
这一次,我很绅士,没有觉得伤自尊,而是故意耍个小心机顺着她,好让她对我产生一点内疚。
结果,她真回头看我了,我故意认真看书不跟她的目光交汇,等她回头时,我再观察她的反应,从侧脸看,我感觉到她是在反省自己,意识到自己做的太过了。
后面几天,她果然对我态度好了很多,而且有时还主动跟我打招呼了。
这一局,我算是赢得漂亮,把我开心得都快蹦哒上天了。
后面有一件事让我跟她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巨变。原因是邓雨是个超级爱花之人,而我家恰好种了农村很少见到的那种不容易掉花瓣,也没那么容易凋谢的粉色大玫瑰。
有一天,我摘了四五朵刚盛开的新鲜大玫瑰去学校,我的主要目的是想送邓雨,但我又不想做的那么露骨,所以就多摘几朵,刚进教室的时候,果然一群女生都尖叫着跑过来跟要玫瑰。
当然,邓雨也看到了,她抛掉了之前对我的冷漠,也兴奋地跑过来跟我要,我自然是拿着一朵花当着众多女生的面,越过她们的头顶,把它郑重地送给了站在肉墙外的邓雨。
那一刻,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下,她明显是有一种优越感的。从此,她已不再讨厌我,跟我有了正常的交流。
高考过后,邓雨顺利考上了县城里最好的二中,而我也超常发挥考上了一中,为了能继续见到邓雨,我选择缴高价也去读二中。
而且,就像是上天安排的一样,我跟邓雨居然被分到了同一个班。
当我们见到彼此的时候都是又震惊又开心的。为此,邓雨认我做她的哥们,虽然我心里百般不情愿,但回头又想,当哥们儿总比初中时把我当空气好呀,后来,也就释怀了,就让我这个哥们儿来为她保驾护航吧。
接下来的三年年,我都是以哥们儿的身份跟她在校园的香樟树下,未名湖边谈人生,聊梦想,请她吃东西,陪她一起坐大巴回到我们的小镇。
那三年,我们俩都没有谈恋爱。期间,让我印象最深的事只有两件。
第一件是临近高考的有一次模拟考试,她突然发挥失常,考得比我还差,她承受不住那个打击和挫败感,晚自习的时候,一个人偷偷跑去一个偏僻的地方,并坐在石阶上伤心地哭了起来。
连台阶旁边凋谢的灯笼花一朵朵掉在她的身上她都没有注意到,看着她颤抖着瘦弱的肩膀大声的哭泣着,我好想跑过去抱住她,安慰她,吻干她脸上的泪水。
但我知道她是很要强的,不喜欢让别人看见她脆弱的一面,因此,每次受了伤,只能自己一个人躲在一个角落孤独地舔舐着伤口。
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伤心难过,自己却帮不到半点忙,我也跟着难受起来。于是,我跑开了,对着黑暗且空无一人的操场,啊啊啊得大声吼叫了起来。
叫完后,我觉得自己的情绪好多了,回到教室的时候,发现邓雨用异样的眼光望了我一眼,我想,她也许听到我发泄的吼叫声了。但我们都没再提那晚的事,只是重新奋斗,又稳住了原来的成绩。
第二件事是有一次邓雨突然想翘晚自习,她把我也拉出了教室,然后,我们俩就在校园里偷偷摸摸的闲逛着。
走着走着我们就来到了离高三复读班不远的一个春晖亭,夜很静,只能听到附近因办喜事而发出的猪叫般的歌唱声,我们老家新人结婚是流行请民间歌舞团来热热闹闹庆祝的。
皎洁的月光从亭子旁边的树梢缝隙中斜射在了一根亭柱和一边坐凳上,邓雨恰好就曲腿坐在有月光的那边,她那黑色的眸子在月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清澈而闪耀。
她两手抱住膝盖,把下巴放在手背上,若有所思的盯着同一个地方不转眼,看着她如此的温柔而恬静,我忍不住想到了月光女神,对,此刻她就是我心中的月光女神。
期间,我们有互相问过对方有没喜欢的人,她说她认识一个网友,对他有一点点感觉,不过仅此而已。而我,只是回答有,但要等到以后才告诉她。
我一直都知道她只是把我当哥们的,所以我不能跟她表白,让她觉得尴尬。
后来,她突然说远处那些歌声好难听啊,听得她好想杀人。于是,她就对着围墙外,俏皮地大声喊到:“啊...我想犯罪啦!”
没想到她刚一喊完,附近的高三复读班突然就集体发出了一阵哄堂大笑,这时,邓雨才发现刚才那喊声被别人听到了,她先是觉得有点害臊,后来又觉得挺刺激的。
跟她在一起的那一晚,注定成为我永生难忘的一晚。
如今,我准备结婚了,只是新娘不是邓雨,但我并不后悔和遗憾,因为我知道我跟邓雨就只有做哥们儿的缘分,准新娘才是最值得我疼惜的女人。
高中毕业后,她去了吉林师范大学,而我则在成都跟父母们一起做生意。一直都没有联系,我突然很想知道她的近况。
于是,我在班级聊天群里找到她的qq,并加了她。很快我们就联系上了。她现在已经大三了,依然单着,但她并不着急,因为她天天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过得很充实。
她说她的手腕上依然还有我曾掐她的那个指甲印,她也说她以前太霸道太任性了,不应该把我手背伤那么重,并再次跟我说声对不起,她还说她记得我家种了粉玫瑰,好漂亮,希望以后有机会去我家移一株拿去自己种。
那么久没联系,我们依然如老朋友般自由地畅聊着。
后来,我笑着跟她说道:“你知不知,我曾喜欢了你六年?”
她在电话里很惊讶的回道:“啊,我还真不知道哇,谢谢你喜欢了我那么久,我真的无以回报。”
我又笑着说:“哈哈,都过去的事了,有什么好谢的,只要你过得开心就好。我快要结婚了,所以突然想起你,跟你联系一下。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我也就安心了。”
再后来,我们互相简单祝福后就把电话挂了。
是啊,我喜欢了整整六年的女孩,知道她现在过得安好,我也就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