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来的人
被褥里小脑袋一半被紧紧包裹住,另一半露在外边,半红参着裂开的小脸显得很安静,眼睛即使闭着,也在不断的乱动,眉头皱得令人心疼。
明秀看着眼前床上这个才两岁的孩子,时不时用手去将他身上的踢开的被子贴到孩子的边上,恨不得被子就长他身上一样,不让一丝北风得逞。
“我们给他起个新的名字吧。”明秀悄悄说道,故意把声音压的很低,怕把孩子吵醒。
“是啊,怪可怜的,以后就和我们一起生活吧。”石头给盆里的火堆加了些炭,用夹火钳挪了下快要燃尽的木头,溅起零星的火花,烟气从未干的炭中缓缓冒出,抬头看见了窗外竹子,一直被风吹的发出相互碰撞声音。“就叫风竹吧,风不管怎么吹,都依然毅力的坚挺着,这孩子以后做到这般也就可以了。”
于是,这个两岁的孩子有了一个新的名字:风竹。
风竹长的俊俏,两个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两个小小的酒窝一笑起来就能把人醉倒似的,脸被冷风刺的龟裂,鼻涕时不时还抽抽几下,脸庞黝黑了许多,衣服有很多明秀缝补过的痕迹。但风竹初次来村里的时候,还不是这般模样。
村里有名的人家花了大价钱在人贩子不知从哪里买过来的,他们家结婚多年了却没有孩子,所以这个孩子是他们“抱养”来的,说是抱养,但谁都知道,如此干净漂亮的孩子,不像是破落户出生,村尾最西边有户人专做这见不得人的买卖勾当,平日里豪横的狠,也没人敢惹,只见钱办事。
那时候风竹还不是风竹,叫迎宝,希望能够给他们家带来自己的娃。接回来那天,村子挂满了红灯笼,就如同满月酒一般,请了全村的人吃席。明秀和石头也去了,虽然平常他们不在村子里待着,也不愿意和村里的人来往,但是也是受不住石头母亲的说辞就去了,毕竟多少都要给些面子。
他们那是第一次见到风竹,风竹脸上的小酒窝很可爱,眼睛亮亮的,大大的,脖子上还挂着一个拳头大小的银晃晃的平安锁,来往的人一招呼,他就咯咯咯的笑,可爱极了。
本以为即使没有亲生父母,如此的家庭也能够丰衣足食一辈子了。
但是,很不巧,半年后,这户有钱人家确确实实迎来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但是更不巧的是,风竹的“养父”为了救风竹被火烧死了,于是,风竹半个月后就被丢在了明秀回家的路上。
那时天快黑了,明秀想要赶在完全天黑前回家做饭,路上隐约听到弱弱的呻吟,走近一看,正是这大户人家的孩子。
她把孩子放到她的背篓里,一起带回了家,也去过好几次这个大户人家的家里,人家不愿意收。
没有办法,明秀还是把他带回了家,并改了名字,叫风竹。
明秀和石头不住在村里,而是在一个小斜山坡上,自己也开辟了块地,偶尔种种菜赶赶集什么的,日子也能将就的过去。石头会去码头当帮工,赚些零散块钱。
明秀不是本地人,是石头从外面带回来的,家里给说的亲事都推掉了,就只认明秀,村里请人来算命,半仙儿踱来踱去,嘴里念叨叨的指着明秀说,不宜。
于是乎,村里不愿意接受这个外边的人,所以石头就和明秀一起搬了出去。
风竹喜欢坐在石阶上,一抬头便是满目星辰挂在头顶,稍不注意就能摘下来似的,明秀总是一边拿着蒲扇摇呀摇,一边和他讲很多很多的故事,他时常听这些故事听的出神。
有一次在和明秀赶集回家的路上,和捡到他的同一个地方,有一只刚出生两个多星期的小狗,眼睛已经朦胧睁开了,脚丫子走的还东倒西歪,全黑的小身子很虚弱,比一般小狗还要小很多,看起来活不下去了。
但,可能缘分是注定的,风竹冥冥中感觉到有什么在牵引着他,他恳求明秀让他把这只小狗带回家。
幸运地,小狗也活了下来,取名叫嘟嘟。
至此两个命运相似的,一人一狗,陪伴着度过了许多孤独、充满排挤而又快乐的时光。
说到排挤,风竹在村里也是不受待见的,同龄的小孩叫他灾星,特别是明秀收养了之后,更不受待见了。风竹听明秀的话,总是和他们保持距离,闷闷的也不说话。
但这并不妨碍风竹内心的火热,他乐于学习,并对一切事物充满了好奇心。石头工作忙,他大部分是同明秀度过的,他不怎么叫明秀为妈,而是叫明秀或姐,叫的习惯了。
明秀也希望自己一直像个少女一样得到丈夫的宠爱,他们也没要孩子,姐姐就挺好,不喜当妈。
风竹后来跟着往来的商人做生意,走南闯北,也有了一定的积攒,并且当了官。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他准备“荣归故里”,村民们都来给他接风洗尘。当然其中不乏的来认亲的。
先是村尾最西边的那户人家,说他当年从哪里抱的他,他的亲人怎么样怎么样。又后来是曾经的那个大户人家,现在已经不太行了,做生意失败也欠了许多外债,想接他回去“光宗耀祖”。
风竹都知道这些,他没有过多的敷衍他们。他只是默默的回到老房子,只静静地和明秀一起坐在台阶上,抬头望天上的星星,旁边不远处就是埋嘟嘟的地方,仿佛又回到了那段快乐的时光。
等他睁开眼,身旁已经空无一人,深邃的眼窝里是明秀的模样,他笑起来,两个酒窝最可爱,那是明秀最喜欢他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