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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的应对“非法辞退”, 漫谈腾讯员工在岗不足8小时事件

2020-08-03  本文已影响0人  Maggie姐说

10 年前裁员还是光明正大叫裁员,

5年前裁员他们管这叫拥抱变化,

1年前裁员又美化成向社会输送优秀人才,

现在裁员直接说你在岗不足8小时了。

1000瓶老干妈还没吃完,傻白甜腾讯又双叒来打官司了,这次竟然是因为员工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退一事。

平时我们见多了员工与公司和HR撕逼,网络控诉、拉横幅等等都已见怪不怪,但仲裁、一审、二审,甚至闹到高院的这种情况却鲜少听闻,无怪乎引来各路社畜频频吐槽。

这到底是南山必胜客发挥了看不见的影响力,还是员工摸鱼导致公司不得已而为之?或许真相远远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

01 事件始末

2012年7月,闫先生入职腾讯,岗位是游戏平台部高级工程师,级别为T3,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于2021年9月30日到期。

2019年3月28日,腾讯公司以闫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与闫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当天,腾讯立即封掉其工卡、内网账号、公司邮箱等所有腾讯内部权限和资料。

2019年6月,闫先生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腾讯公司继续履行与他的劳动合同,遭到仲裁委驳回。

随后,闫先生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出诉讼,一审法院驳回。

2019年9月,闫先生上诉至深圳南山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仍然驳回。

2020年2月,闫先生向深圳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腾讯支付自2012 年工作以来年终奖差额、加班费共计500 多万元。因员工无法举证,失败。

于是闫先生向高院提出上诉申请,要求撤销一审、二审判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02 相关法律法规

让我们先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即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当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证明加班事实存在。

法律法规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03 劳动案件审理流程

劳动案件,一般流程是一裁两审,也就是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内起诉到基层人民法院。

对于基层人民法院判决书不服的,可以15天内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通常中级人民法院的的判决书就是终审判决。

像腾讯这个case中原告到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的情况,已经超出一般程序,如果没有新证据再审受理的几率是很低,一般可能不到10%。

高院受理再审改判的,更是少之又少。毕竟要尊重中院的终审判决的权威。

04 劳动者如何维护个体利益

公司规模越大,越注重业务合规、证据收集, 员工个体面对专业的法律团队,更强的法律意识,更审慎的风险管理,更优秀的证据收集和运用能力,显然是极不公平的,个人力量实在太弱小了。

正因如此,我们需要先夯实证据基础,在最基础的庭审工作上做到更好,这样才能增加胜算,而不是在正常的庭审环节就遭到碾压。

比如可以多做些准备:

1、平时工作中注意收集、保存有利于自己的相关工作记录,在网盘或者自己硬盘上专门建个文件夹,保存好自己的劳动合同、出差、工资条、绩效发放情况等等数据。

2、通常来说,对于大公司,要求公司违法辞退赔偿金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容易很多,小公司就不一定了。

3、加班费十打九输是普遍现象,举证责任很无情,所以要注意保留好加班证据。比如:单位领导用QQ/微信发的加班通知、在内网上公布的加班人员名单、张贴的书面加班通知、写有作息时间的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考勤记录、打卡记录、交接班记录、领取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加班时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的一些记录等

4、如果缺乏直接的加班证据,可以尝试着补充间接证据,比如自己在公司加班时叫外卖的订单记录、加完班回家叫滴滴的记录、还有和相关同事一起加班时的相关工作交流截图等等

5、与公司沟通的时候,及时录音。如果该有录音的时候你没有,那么仲裁员和法官可能会认为你在说谎,至少会认为你举证不利。

6、每天准时上下班,记得在公司门口自拍取证,万一公司说你旷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每天的自拍,就是反败为胜的证据。

7、如果公司在当地势力庞大,那么花钱请个专业做劳动案件的律师,就尤为必要了;并且律师介入越早越好

8、官司都尽量安排到异地,因为异地法院不用巴结大企业,自然可以秉公办案。

世界上没有“真空球型案”。

与其担心大企业利用自身影响力去干预司法,我们不如多花心思在证据准备上。

相比无法充分举证导致的败诉,对司法干预的担忧更近似于极小概率事件的杞人忧天。

但愿我们所有的担心,都只是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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