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为家?还是遵守契约精神吧
一.
一个对工作充满热情,一个极尊崇契约精神。
如果让我选合作伙伴,我会选第二个。
三分钟热情的人太多了。当热情遇到琐碎的工作,遇到难搞的客户,遇到时间的加持,很容易就会烟消云散。
能够长期保持热情的人或许有,但很少,何必去碰运气。
身边就有这样的同事。刚入职时对工作也是极热情,每天点灯熬油的加班,下了班还追着领导讨论工作。这在当时也是我的学习对象。
但慢慢的,学习对象好像变了。上班划水,工作溜号,热情也就持续了几个月时间。
如果工作完全靠热情驱动,一旦热情消散,剩下的是什么呢。
二.
在我还没工作的时候,我曾经畅想了无数次在未来供职的公司开会、加班甚至通宵的场景。
跟大学同学聊天时许愿希望以后能有一个让我24小时奋斗的工作。
听起来很变态,但那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
到了真正工作的时候,我对工作的热情也确实很高。
但随着工作了一年又一年,当热情慢慢被时间、被琐碎、被疲惫所消耗的时候,我经常在想,到底应该是什么支撑着我的工作?
热情还在,但我慢慢觉得工作的底层支撑或许不是,或者不只是热情,而是契约精神。
一个在北上广奋斗的年轻人,或者一个有“房贷车贷”和家庭这些甜蜜负担的中年人,日复一日工作、加班,身心疲惫的时候,还能够坚持做好本职工作,靠热情好像是不太靠谱的。
遵守契约精神,和契约精神中约定的对工作的责任感,才是一个人能够在工作上长期输出稳定成果的基础。
这好像听着总有点政治不正确。
契约精神及其延伸出的工作责任感,给人的感觉总是冷冰冰的,不像“以公司为家”,“对工作充满热情”这么天然正确、符合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但正是契约精神,才是一个职场人稳定输出工作成果,一个社会完成高效商业运转的保障。
或许“稳定输出工作成果”听起来不是很让人满意,跟“超额完成任务”之类的话相比,显得有点消极。
但在职场中,能够不受情绪、个人状态等影响,对自己对企业都诚实的做好工作,达到企业和自己的要求,以成果为导向,是一件非常可贵的事。身边能做到的人,数得出来。
三.
契约精神和热情不矛盾。
有热情固然是非常好的。但对大多数人来说,热情不可靠,不可依赖。而契约精神更稳固、更长久。
先做到尊重契约精神,再以热情加持之,岂不是更完美?
如果大多数人都能遵守契约精神,这个社会就已经是一个高效率的商业社会了。
所以,下次再在公司里,在职场中,在宣扬对工作的热情之前,能否先让大家认识到契约精神之可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