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再见了,大唐的月亮
他的人生跌宕成一则传奇,正史的记述远比稗官野史要更绮丽。
或许是神仙,或许是月亮,或许是剑客;他是幼时最早的启蒙,家家户户都可诵其明月光;他是蜀道上的一棵迎客松,攀嶙峋,倚绝壁,以手抚膺坐长叹;他是杜甫诗里连绵的峰峦,白居易笔下长恨难消的巅峰。
李白——这个名字被历史刻进了天庭。天上月,人间仙。
长安元年,李白出生在碎叶城,今哈萨克斯坦境内。五岁那年跟随父亲定居川蜀,少时天赋异禀,诗书经文皆能成诵。如果故事这么讲的话,他一生的惊奇都会被几笔匆匆带过。
那么故事就从他为侠那些年说起。太白游历山川大河,认唐朝第一剑客裴旻为师。那应该是一个晴朗的月夜,李白踏舟告别师父,沿着漫漫江水徐徐而行。沿途风光秀丽,山色空蒙,猿啼虎啸。他身佩一把长剑,仗剑走天涯,是个人便要在他面前舞上几步。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因为他,金庸写下了《侠客行》。
然而这个故事更不应该这么讲,按照套路,英雄不应该如此顺风顺水。因此,他游行时山林间路遇一伙盗贼,他拔剑出鞘欲来个一剑封喉。双方对垒,必然要先试探几步,都按兵不动。李白那双多情目按捺不住,手出剑起,似有杀敌之气。
可是…他跑了。
哎,一个趔趄,船过三峡,惊涛巨浪,差点没把李白翻下去。不过是一个英雄梦罢了,什么剑术,都是骗人的;至于杀人么,有熊心没熊胆,不如喝酒。
剑术不成,那就往官场上靠靠。李白家族世代从商,唐代入了市籍便明令不得参加科考,至此飞黄腾达第一条路被拦腰截断。于是李白靠着自己软硬通吃的性格和广博的人脉赢得了玉真公主与贺知章的赏识。
面试第一天,贺知章一眼就看出李白并非凡人。“公非人世之人,可不是太白星精耶?”拥有了“谪仙人”名号的李白一炮而红,成了玄宗和贵妃眼前的大红人。
进宫那天,唐玄宗降辇步迎,李白受了他这辈子最欢愉之时。然而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太白天性狂傲不羁,放荡不拘,自然看不到人心向背、鬼影重重,更不懂得权谋之术。他的存在大都适应了古时儒家知识分子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家国理想。
在经历帝王调羹、力士脱靴等一系列荒诞不羁的闹剧后,上层贵族终于看不下去这个乡巴佬,随便找个由头启禀皇帝,重金将他辞了。
从此以后他就骑着一匹瘦的只剩皮包骨头的小毛驴,吱呀吱呀从长安出发。那时的他还没意识到,这是盛唐诗坛最伟大的转折。中国文化史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由此书写。
官场是什么,“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不如喝酒。
搞儒家那一套行不通,那我就试试道家。赐金放还后,李白沉迷修仙练道,还在洛阳捡了一个小迷弟——后来的诗圣杜甫。这个世界上有最伟大的两次相遇,一次是孔子遇见老子,一次是杜甫遇见李白。可惜诗仙天生恃才傲物,一切皆为过眼云烟。迷弟,哪有寻仙问道重要。
后来俩人走走停停,又在山脚下遇到高适。三人组成“盛唐小虎队”,天天刷新盛唐诗人微信步数。采仙草,寻仙人,炼仙丹;采仙草,寻仙人,炼仙丹…
一次上山拜访一个仙人,蹒跚而行,喘着十几大把粗气,刚一脚踏上道观门。问童子,结果那人早已驾鹤西去。
杜甫这个小迷弟也架不住偶像这么来回折腾,再跑再窜命都得给玩没了,最重要的还是钱袋空空。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杜甫只好蹦到李白面前,只说自己要去实现家国大业,去长安城谋个一官半职。
行,许你去。迷弟一走,高适也撒手不干了,就李太白伴着那匹瘦弱的毛驴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得,我自己就是仙还寻什么仙人,不如喝酒。
故事到这里,李白干啥啥不行,就胜在朋友多,那李白感情一定很深挚吧。
然而,并没有。
前期李白迷恋孟浩然,甚至大言不惭地写下“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众所周知,大唐诗人都是有修罗场的。这不,后来不可把杜甫捡着了么,捡着以后这黑历史抹不掉,诗还老老拿出来鞭尸。
不过李白不在乎这个,他就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与杜甫三年游行情深意切,浓情蜜意,“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他看杜甫的眼眸都装满星子,因为有他所有的春夏秋冬都消失边际。所以淡酒也入味,诗文也深情。
每天都有个晚辈坐在他身边听他唠嗑,家长里短的他也不嫌烦。孤独的人最会被朴素的陪伴所感动,李白也不例外。大概,高山流水遇知音,百年相逢一知己。他走后,世界上再无一人能在举手投足之间猜出你的心意,能在漫天的诗卷里找到你的姓氏,能把你的名字作为所有情话的标题。
大概,也是喜欢过的吧。
于是在某个落英缤纷的黄昏,天边的流水浸润天际的火烧云,桃花斑驳飘零风里的思绪。李白着手提笔快意写下千古名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酒可真入味。
所以,这样一个功不成情不深的酒鬼,为什么令我们喜欢了一千多年?许是他实实在在写出了中华民族的侠客风骨,许是他真的作为神仙的印证存在过,许是他作为大唐最不可或缺的一块拼图被史册传扬至今。
他应该有深情的英俊的混血的脸庞,他应该有仙气飘飘的白衣,他应该在明月清风里剑拔弩张。因为他,竹马找到了青梅,黄河模糊了源头,太行的雪绵延千百年的光阴。因为他,梦即人生,酒作舟,风作桨。因为他,苦难也可以是快乐的理由,穷困也可以是富贵的象征,流浪也是仗剑天涯的表达。
他的诗里流淌的百代光阴,千种沉浮,漫过的仙风道骨,只有天上人可语知。
世人连李白的死都要浪漫,说他捞月而亡,回归仙位。
我们为什么如此喜欢李白?
传说中李白出生之前,其母亲梦见过太白金星驾临,故取名为李白。
大概他就是仙人吧。因为从未见过,因为敬仰,所以才会觉得他的降临犹如天地一场幻梦。所以他不属于悲哀的诗群,不属于怨声载道的苦闷;整整一千多年,有且仅有杜甫能与他比肩。他存在的时候,就是大唐的月亮,群星璀璨,可谁都没有夺走他的流光;他离开以后,就是文化的月亮,照亮往后无尽的漫漫长夜。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所有孤独都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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