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何为

2021-07-22  本文已影响0人  高梵1991

所谓哲学,按照现在习惯的理解,是对宇宙观和人生观一般问题的科学论述。个别哲学家,根据他们开始工作时所依据的前提以及在工作中所取得的结论,力求把这种共有的不明确的观念改变为较确切的定义 :但有些定义分歧太大,以至没有统一意见,甚至在这门科学的概念里的共同因素也似乎看不见了。而且即使上述较普遍的涵义本身也是将希腊人有关哲学这一领域的原始意义作了某种限制和改造的,——这种限制和改造是在西方人的理智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并将以同样方式继续发展下去。

现在我们仍可认出,φτλoσφειv和φιλοσοφια两词在文献中初次出现时,它们简单而不确切的涵义是“追求智慧”,而在苏格拉底以后的文献中,特别是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学派中, “哲学”一词获得了明确的意义,根据这个意义,“哲学”指的恰恰是德语“ Wissenschaft” [科学] 。按照这个涵义,一般哲学指的是我们认识“现存”事物的井井有条的思想工作,而个别“哲学”指的是特殊科学,在这些特殊科学里,我们要研究和认识的是现存事物的个别领域。

同“哲学”一词的上述第一种理论意义很早就结合在一起的是第二种理论意义。

希腊哲学发展到一定阶段,原始的宗教意识和伦理意识便进入分崩离析的过程中。这不仅使有关人的天职和使命问题变得愈来愈有必要作科学的调查研究,而且使有关正当的生活行为的教导成为首要目标,最终成为哲学或科学的主要内容。

因此,希腊化时期的哲学便获得了基于科学原则的主活艺术的实践意义 ——智者派和苏格拉底早已为这种涵义开辟了道路。这种变化的结果,纯理论的兴趣就过渡到特殊的“哲学”,有些特殊“哲学”就取得了它们所研究的特殊对象的名称(或者是历史的,或者是自然科学的),而数学和医学更加顽强地保持着它们从一开始就具有的对于一般科学的独立性。

然而哲学的名称总依附于那些科学的企图——企图从人类知识最普遍的结论中获得指导生活的信念,此种企图最后在(新柏拉图主义所作出的)努力中达到高峰,他们企图从这样的哲学中去创造新的宗教以代替已经过时的旧的宗教。

最初,当古代科学遗产作为欧洲各国民族理智生活的决定力量而进入欧洲文化时,这些关系很少变化。中世纪所称的哲学的内容和任务与近古所持的概念完全一致。然而,由于发现宗教在某种意义上已完成了哲学的任务,哲学的涵义就经受着本质的变化。因为,宗教也一样,不仅提供了作为指导个人生活规律的确定信念,而且与此相联,还提供了对整个现实总的理论观点;由于基督教教义完全是在古代哲学的影响下创立的,因此那种理论观点就更具有哲学性质。在这种形势下,在基督教教义绵亘不断的统治时期,留给哲学的最多不过是一个婢女的地位,一个科学地奠定、发展和捍卫教义的婢女的地位。但是哲学也因此与神学在方法上对立起来;因为神学依靠神灵的启示去宣教的东西而哲学却利用人类知识去获取、去阐述。

但是这种关系不可避免的结局是,思想越不受教会的束缚,哲学就越更独立地着手解决哲学和宗教共有的问题。哲学从阐述、捍卫教义过渡到对教义进行批判,最后完全摆脱宗教的影响,力图从它认为它自己所具有的人类理性和人类经验的“自然之光”的源泉里推论出自己的学说。

就这样,哲学与神学在方法上的对立,逐渐发展到在本质上的对立;而作为“世俗哲学” 的近代哲学把自己摆在与基督教教义完全对立的立场。这种关系虽然外貌上

班驳陆离,从缠绵的依附变化到激烈的冲突,但是“哲学”的职责总仍然是古代所规定的,即从科学的洞见中提供宇宙观和人生观的理论基础;关于这点,宗教已不能满足这种需求,至少不能单独满足这种需求。十八世纪的哲学象希腊哲学一样,确信它能胜任这项任务,并认为它的权利和义务是向人们阐明事物真相,并从这种认识的高度去处理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

处在这种自信状态中的哲学被康德震撼了。康德论证了:要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即形而上学的)理解是不可能的;从而又一次限制了哲学的概念和任务;因为在这次弃权之后, 哲学作为一门特殊科学,其领域便缩小到只限于理性对其自身的批判活动了。 康德就是从这种理性的自我批判中获得了他的果断的灼见;这理性的自我批判必然系统地扩展到认识以外的其他活动中去。与此相联的是康德所谓的哲学的宇宙的概念——哲学在生活实践方面的使命。

的确,这种新的显然也是最后的哲学概念绝不是立刻就得到了普遍承认的。情况倒是这样:十九世纪庞杂众多的哲学运动没有不重复早期的哲学形式的,而且“形而上学需要”的蓬勃发展,在一个时期,甚至带回了一种倾向,把人类一切知识都放进哲学之中,又将哲学当作包罗万象的科学。

鉴于“哲学”一词的涵义在时间的进程中变化多端, 从历史的比较中要想获得哲学的普遍概念似乎是不现实的。根据这种目的提出来的概念,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自称为哲学的思维活动的结构。有些类型的学说,片面强调理论的实践意义;在这样情况下,即使将哲学置于有更普遍意义的“科学”概念之下,也是成问题的。我们更不可以规定被认作特殊科学的哲学的

对象和形式为普遍有效的。因为除开早期的,或者后来又流行的,关于哲学是普遍的科学这种观点以外,企图限制哲学概念的途径也是多种多样的。

开始,自然科学问题几乎是引起哲学兴趣的唯一对象,后来很长一段时间,自然科学问题又包括在哲学范围之内,直到现代才同哲学分离。另方面,大多数哲学体系一直不把历史当作对象,只在较晚一些时期,在个别情况下,历史才作为哲学研究的对象。

并且,人们通常总在形而上学理论中去探索哲学的核心,但我们发现,形而上学理论在历史的转折点不是被推在一边,就是被宣布为完全不可能;并且如果有时强调了哲学对个人和社会的实践意义是哲学真正的本质,那么相反地,一种纯理论的观点高傲地扬弃了这样一种[卑微的]公益活动。

再从另一方面看,有人曾宣称,哲学同其他科学处理同一对象,但意义不同,处理的方法也不同。可是,这种特定的形式特征也没有历史的普遍性:如果说,只有追求历史方法是所有哲学不变的特征,那么人们不会反对这种说法:这样公认的历史方法并不存在。然而,这绝不是这样一种情况,即:许多哲学家把其他学科的方法,比如数学的方法或者研究自然的方法运用于他们的科学,而另外一些哲学家则在处理他们的问题时又毫不利用科学的方

法,把哲学活动看作类似于天才的艺术创作。

从这些情况出发也说明了这样一种事实:哲学对于其他科学之间没有一种直古不变的固定关系。在哲学表现为总体科学(德语:Gesamtwissenschaft)的地方,其他科学便只表现为彼此界限大致分明的哲学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如果哲学的任务被指定为从普遍意义来理解各门特殊科学的成果,并将

它们协调融合成为综合的宇宙知识,那么其结果就会发生特别复杂的关系:首先,哲学依赖于在特殊科学中所获得的知识现状——这种依赖性主要表现在各个科学的卓越成就促进了哲学的发展;其次,如果哲学参与特殊科学的活动,就会产生相反的作用。这种互相作用是一种促进或者还是一种妨碍,这就取决于下面这种情况:有时哲学处理包括在特殊科学中的问题时,哲学运用它更广阔的远见和趋于统一的倾向性,为解决问题贡献出有价值的因素;但在另一些时候,哲学表现为因循抄袭,在此时,如哲学得到的是与科学相同的结论,哲学就显得无用,如哲学还希图提供与科学不同的结论,哲学就显得危险了。

从上所述,进一步明确了, 哲学对于其他文化活动的关系并不比哲学对各门科学的关系更不密切。因为从宗教、伦理、艺术各种生活而来的概念,从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而来的概念,与从科学研究中得出的结论一道,一股脑儿地拥进带有形而上学倾向的哲学所欲形成的宇宙观念中来,而理性的价值规( 德语:Wertbestimmungen)和判断标准还更强烈地要求在那种观念中取得地位,那种观念愈益成为哲学实践意义的基础,这种要求就愈益强烈。除人类理智的真知灼见以外,人类的信念和理想就以这种方式也在哲学中得到表现。如果认为这些信念和理想就因而取得科学知识的形式(这种看法往往是错误的),那么那些信念和理想就可能从中在某些情况下受到有价值的阐明和改造。因此,哲学对一般文化的关系不但是“受”的关系,而且还是“给”的关系。

在此,考虑一下哲学所经历的外部形势和社会关系的变化,不无趣味。

可以认为,从一开始,也许除了少数例外(苏格拉底),人们都在关着门的学院里钻研科学。这些学院即使在晚一点时期,也具有宗教的清规戒律的社团形式;这个事实由于所有希腊司法机关都带有宗教性质,还不可能只凭这点就证实了这些学院的宗教根源。

但是希腊科学直接从宗教观念中制订出自己的内容,在好些哲学流派中宗教偶像崇拜的某些迹象准确无误地表现出来,这些情况说明:很可能科学社团起源于宗教结社(秘密宗教仪式),并继续与之保持某种联系。但科学活动已经发展到完全独立时,这些联系就消逝了,纯科学学派作为人们自由联合的组织建立起来了,在这些组织中,在有影响的人物的指导下,人们共同分担研究、阐述、捍卫和论战等工作,同时在生活行为的共同理想中他们保持着道德的联系。

在希腊化和罗马时期,随着更广阔的生活关系的出现,这些社团就自然而然地解体了。我们经常碰见一些作家,特别是在罗马人中,他们以纯个人的方式活跃于哲学界:他们既不是学派成员,也不是职业教师,如象西塞罗、塞涅卡、马尔库斯·奥勒留。只是到了古代的末期,学派之间的联系才又更加紧密起来,比如新毕达哥拉斯主义和新柏拉图主义。

在罗马民族和日耳曼民族中,事情的发展同古代也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中世纪的科学也随着基督教文明而出现。科学在修道院附属学校里占有席位,而最早促使科学走向独立发展道路的还是带有宗教色彩的问题。在科学中也曾一度出现过各种宗教派别的对立,如天主教多米尼克教派与弗兰西斯教派之间的对立;甚至那些后来逐渐发展为大学的更自由的科学团体里,最初也有宗教背景和教会的烙印。

因此,大学里的这种行会哲学

( 德语:ZunftigePhilosophie)很少摆脱基督教教义的影响,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十八世纪的新教大学,在这些新教大学的创建和发展中,教会利益和宗教利益占有首要的地位。

另一方面,在近代时期开始时取得独立的“世俗哲学”,其特点是,创立和拥护它的完全不是学派中人物,而是世俗生活中人物。游方和尚,国家大臣,贵族,剥夺了公民权的犹太人,有学问的外交家,独立的文学家,新闻工作者——所有这些便是近代哲学的奠基人。因此他们的作品的外部形式不是采取教科书或学术辩论的形式,而是采取自由的文学创作——小品文的形式。

直到十八世纪后半叶,哲学才又变成集体活动,回到大学里来定居了。

此事首先发生在德国。德国大学逐渐发展起来的独立性提供了最有利的条件,师生间相互交换富有成果的意见也对哲学发展有益。这种情况从德国蔓延到苏格兰、英格兰、法国和意大利。总之,可以说,在十九世纪,哲学的活动中心基本上只有在大学里才可找到。

最后,值得简略地谈一谈的是各民族在哲学发展中的作用。哲学同所有欧洲文化的发展一样——希腊人创造了它。哲学的原始结构,由于希腊人的创造性活动,直到今天仍然是科学的基础的基础。使用希腊语的各混杂民族和罗马民族后来所补进古代的东西,一般说来,并没有超过希腊哲学的特殊形式和希腊哲学在实践中的应用。只有在这实践活动转变为宗教性质时,我们才找到本质上崭新的东西,这本质上崭新的东西是从调和罗马帝国各民族间的分歧而得来的。

中世纪的科学文化,由于普遍使用了拉丁语,也是国际性的。就是因为有了近代哲学,各特殊民族的特性才开始表现出决定性的影响。

当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在西班牙和葡萄牙顽固地独立地维护其传统的时候,意大利人、德国人、英国人和法国人就发动了首次的新科学运动:这次新科学运动在德国古典哲学时期达到了高峰。同这四民族比较,其他民族几乎全处在波动的地位,只在更近的时期,在瑞典人中才能看出某些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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