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美国签证的全部介绍-移民and非移民
美国的签证类型很多,总的来说,分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移民签证又可以分为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就分为18类,48种,类别以英文字母排序,从A到R。
---美国非移民签证的类型
非移民签证主要为“短期” 或“旅游访问”签证, 只允许您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 虽然”短期”停留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请注意: 获得美国签证并不能保证您能最终进入美国。美国法律规定签证只是允许您申请进入美国的凭证。获得签证的人员将在美国入境港口接受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官员的检察。国土安全部官员批准绝大多数持有签证的申请人入境,(美国移民咨询 13390103782)但也有权拒绝某些人入境。
以下为主要的几种美国签证:(详见后半段的介绍)
商务及旅游签证、团组休闲旅游(B1/B2签证)
学生签证(F和M签证)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J签证)
短期工作签证(H、L、O和P签证)
家属签证(F2、M2、J2、L2和H4签证)
媒体工作者签证(I 签证)
过境签证(C签证)
美国签证种类/美国签证类型:
A-1签证:美国A1签证颁发给大使、公使、政府部长、职业外交官或领事官及其家属
A-2签证:美国A2签证颁发给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及其家属
A-3签证:美国A3签证颁发给A1签证、A2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
B-1签证:美国B1签证颁发给商务考察人员
B-2签证:美国B2签证颁发给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
C-1签证:美国C1签证颁发给过境美国的外国人
C-2签证:美国C2签证颁发给过境美国到联合国总部的外国人
C-3签证:美国C3签证颁发给未被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或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外国政府其派往国际机构的代表及其随行人员和家属过境美国
D-1签证:美国D1签证颁发给海员或飞行人员(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D-2签证:美国D2签证颁发给海员或飞机人员(不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E-1签证:美国E1签证颁发给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贸易商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E-2签证:美国E2签证颁发给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投资人及其配偶的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
F-1签证:美国F1签证颁发给学者或学生
F-2签证:美国F2签证颁发给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G-1签证:美国G1签证颁发给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主要常驻代表、职员及其直系亲属
G-2签证:美国G2签证颁发给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其他代表职员及其直系亲属
G-3签证:美国G3签证颁发给有资格取得签证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直系亲属,但其政府未被美国政府承认也不是该机构成员国
G-4签证:美国G4签证颁发给在国际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及其直系亲属
G-5签证:美国G5签证颁发给G1签证、G2签证、G3签证、G4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其家属
H-1a签证:美国H1a签证颁发给临时受雇于美方的专业护士
H-lb签证:美国Hlb签证颁发给临时受雇于美方,具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工作人员
H-2a签证:美国H2a签证颁发给从事短期或季节性工作的农业人员
H-2b签证:美国H2b签证颁发给从事临时性服务或劳力工作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
H-3签证:美国H3签证颁发给临时受训人员
H-4签证:美国H4签证颁发给H1签证、H2签证、H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I签证:美国I签证颁发给新闻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J-1签证:美国J1签证颁发给交换访问学者
J-2签证:美国J2签证颁发给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K-1签证:美国K1签证颁发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K-2签证:美国K2签证颁发给K1签证持有人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L-1签证:美国L1签证颁发给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
L-2签证:美国L2签证颁发给L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M-1签证:美国M1签证颁发给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
M-2签证:美国M2签证颁发给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O-1签证:美国O1签证颁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有特别才能的人士
O-2签证:美国O2签证颁发给随同O1签证持有人来美的随行人员
O-3签证:美国O3签证颁发给O1签证持有人的家属
P-1签证:美国P1签证颁发给国际知名的运动队员和娱乐团体成员
P-2签证:美国P2签证颁发给参加交流计划的表演性娱乐团体成员
P-3签证:美国P3签证颁发给具有独特意义的表演艺术家或娱乐团体成员
P-4签证:美国P4签证颁发给P1签证、P2签证、P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Q-1签证:美国Q1签证颁发给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人员
Q-2签证:美国Q2签证颁发给Q-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R-1签证:美国R1签证颁发给被承认的宗教教派牧师
R-2签证:美国R2签证颁发给R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NATO(1-7)签证:美国NATO签证颁发给根据北大西洋公约驻美的外国人及其有关人员
按用途来区分:
1.旅游签证 (B2)B2签证一般是临时去美国旅游、度假、访问亲友、 医疗等社会性活动的签证。
2.商务签证 (B1)B1签证是由于商业目的运往美国与商务伙伴协商,出席业务会议或谈判合同的签证。
3. 学生签证 (F1,M1)有以下两种不种的学生签证:F1签证是在美国为学术研究、大学院校、高中或语言课程参加全部课程学习的学习签证。M1签证是为非学业性课程及培训而到美国学习的学习签证。如:理发师,汽修或电工等。
4.交换访问签证(J1)来美配偶由一美国家庭邀请,并与其一起工作及居住。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研究人员。
5. 未婚签证 (K1)K1签证是指须赴往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其需要在到美国90天内结婚。
6. 丈夫/妻子签证 (K3)K3签证是指美国公民的外国丈夫/妻子去往美国与其居住的签证。
7.家庭签证家庭签证是为美国公民的父母,孩子,兄弟及姐妹来赴美居住的签证。美国不限制此美国公民的父母及孩子的签证数量,而限制此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的签证数量,至少要收取每年65.000的费用。
8. 工作签证 (永久工作签证,E1, E2, H2B, H1C, H2B,H2A, H3, L1, O1, P1, P2, P3, Q1, R1)永久工作签证是为那些想去美国永久工作(美国人本身做不了的或不愿意做的)的外国人提供的。
E1签证是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
E2 签证是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的签证。
H1B签证是为那些有特殊专业技能,如科学家,工程师,程序师,研究人员,分析师,管理顾问,记者,会计及模特等在美临时工作的外国人提供的签证。
H1C签证是给有相关资格认证的护士提供的签证。H2A签证是给一些外国人在美国做一些临时的有季节性的农业性工作而提供的签证。H2B签证是为一些外国人在美务工(美国人本身做不了的或不愿意做的临时性工作)而提供的签证。
H3签证是指美国公司的雇员(外国人)赴美培训。L1签证是指美国公司的雇员(外国人)赴美参加公司工作。
O1签证是指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的赴美签证。
P1签证是指经国际认证的杰出的体育运动员,娱乐人员及其团体陪同的赴美签证。
P2签证是指艺术家,娱乐行业人员和他们的陪同人员赴美做一些美国政府已经批示的活动的签证。
P3签证是指艺术家,娱乐行业人员和他们的陪同人员赴美做一些文化特色性的活动的签证。
Q1签证是给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提供的。
9. 美国绿卡乐透抽奖美国国务院每年提供五万个名额,以电脑抽签的方式给予合格国家的人
10. 儿童收养签证儿童收养签证是给美国父母收养的外国孩子提供的。
---美国移民签证的类型
一般来说,申请移民签证,拿到美国绿卡的途径有3大类:职业移民,亲属移民,和抽签移民(注:中国大陆公民无法参加抽签移民)美国移民咨询 13390103782。
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有5种类别:
1)(EB-1)杰出工作人员
此类职业移民不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然而,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
此类职业移民适合于三大人群:
a.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特殊领域的杰出人才;
b.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c.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EB-2)具有高等学历或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但申请人不需要提供其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同时,如果申请人提供了他/她将在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其专长范围内工作的证据,也可以申请豁免取得美国工作证明的要求。
a.具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士;
b.具有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
3)(EB-3)专业人士,技术工人或非技术工人
此类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申请此类签证的外籍人士必须是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历水平的专业人士,或在某些领域具有熟练技术的工作人员,后者还要求有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
同时EB-3还包括一种特殊的可以申请移民的人群,这个人群是指那些非技术性工作人员,他们也必须具备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申请非技术工作人员的移民一般有一定难度。
4)(EB-4)宗教移民
5)(EB-5)投资移民
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二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100万美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元。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申请人可以是美国公民,也可以是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公民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而永久居民可以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请移民。
a、IR类亲属移民
这种亲属移民使用于美国公民为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为父母申请移民。这种移民的最大好处就是没有配额限制,案件办理速度较快。
b、 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
第一优先类别(F1),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类别(F2),包括:(F2-A)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以下未婚子女;(F2-B)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类别(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类别(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有配额限制,需要等待配额排期。
依亲移民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由于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在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美国外岛移民
可以通过申请美国外岛即美国海外属地永久居民,十年后也可获得美国籍。美国属地包括美属萨摩亚群岛、美属维尔京、波多黎各、关岛、北马里亚纳。这是一个比较折中的方法。相比较以上直接移民的方式,从要求、流程、申请的费用和时间上难度都降低了不少,比较适合想移民美国,资金并不充足,以上签证要求难以满足的群体。好的一点是可以直接入籍,就是需要等待十年。欣慰的是,外岛均以旅游业为支柱,气候环境和生活设施都还不错,可以随时度假或选择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