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百合恋爱莫落血棠脑洞故事

令弦

2020-02-16  本文已影响0人  蕤花遗令

[写手精分挑战top4:以“他们拥抱接吻”结尾,写一篇虐文。]

提案/令弦

笔/素国花令

正文/

我是花令,人间笔序。序者,维持人间秩序,亦是人死后执妄。

“生者所见皆为我书,死者所梦皆为——执妄。”

“小令。”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家伙,是人间酃序,应折,他一下子趴下来,笑弯一双眼睛,“小令写了那么多故事,可有写过自己?”

我泡了壶茶,倒了杯推给他,微微一笑:“对我的事,这么感兴趣啊?”

​他扬眉点了点头,拉着我的手:“今天我休息,你也正好没事,我无聊嘛。”

“那便带你去看看。”​

我抬手一挥,打了个响指,转眼,便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

“我出生在素国,是战公主唯一的女儿,你且记住,不可干涉此年人生,明白了吗?”​

“嗯。”​

他微微点头,抬手拂去我头顶的落花,而那宫殿中,传来一声儿婴儿哭啼。

在这个没有历史记录的年月与国家,身为人的我降临人世,我的出生意味着战公主的死去,而我,被评为不详之人。

素国国姓,男子为叶,女子为花,为了让我活下去,战公主恳求她的皇兄,让我以男儿身份写入族谱,赐名叶令,封战侯殿下。

应折牵着我的手,问道:“你父亲呢?”​

“父亲是忠骨之人,傲骨铮铮,与母亲相识于战场。他是愚孝之人,愚孝之人大多愚忠,他的忠,不止给了素国,也给了我母亲。我出生这日,他用母亲的剑自刎,两人合葬。”​

叶令的性别,是皇帝与皇后心照不宣的秘密,素国之人,向来重情重义,皇子有三位,公主也有一位。

素国不谈身份,亦无和亲,全靠自己喜欢,叶令亦是知道自己的身份,于是跟师父住在后庭战公主未出阁之地习武修文。

素国六十八年,皇帝驾崩,叶令十五岁,十八岁的三皇子登基,国号不变,大皇子封逍遥王,游山玩水去了,二皇子封文休王,​任护国相王。

我跟应折坐在叶令庭中的树上,轻轻荡着双腿,那个年幼稚气的我,正挽着袖子​同一个二十几岁模样的白衣男子栽下棠花的种子。

“你小时候长得还不错嘛。”​应折折了一支树上的花,在手里把玩儿,“你会武的对吧?”

我嫌他话多,敲了敲他的头:“你怎么这么多话?这里的时间流速很快,想知道,看看就知道了啊。”​

我再一次看到了我的国家,素国虽是称为素国,但是却是一个花国,这里的花,从来就不曾因为天气变迁而凋零。

无论是苦寒花,瓣凌花亦或是烈焰莲,都能在素国的每个角落都找到,常见的有,稀世虽罕见,却也不是找不到。

外界相传,素国有一种名叫令的花,这种花,是黑色的,亦是希望之花,奇迹之花。

据说入药之后,可以医人肉白骨​,可以长生不老,可以人死复生,可以忆起前世今生。

没人知道是真是假,因为这种花,只生长在墓里,生长在死人的骨头上,所以这种花又叫希迹之花,也叫白骨花。

墓一定要是合葬墓,取其后代成年之后的心头血浇灌,方可开花。

这种花的传闻,素国人人都知道是假的,是编出来的。

但是素国之外的人,不知道从哪儿听闻,这花,正开在战公主的墓里。

​叶令十八岁的成人礼,举办得十分低调,大她几岁的三哥,也就是当今皇上叶伶,偷偷送了她一条蓝色的长裙。

我看着明月下的两人,眯了眯眼睛,叶三哥的名字,就是取了保护叶令的意思。伶比令,多了个人,而人在令前,便是要他一直帮我扛下一切的意思。

他七岁那年,抓着叶令的手跟皇帝舅舅说:“这小东西长的好丑啊。”​

皇帝舅舅呸了他一声儿:“你皇姑姑好看,小令也不会丑的。”

叶令小小的一团,冲着他们俩裂开嘴笑,笑得眼睛都成了一条缝儿。

偏偏叶三哥喜笑颜开,认认真真的点了点头:“小令天下第一好看,父皇说得对。”

此年,少年已经长大,那个小小的一团的人,也已经出落的颇像战公主,两人坐在石桌边儿,就月光对饮。

​“真相,你都知道了,你也长大了,边陲动荡,我跟你叶二哥说好了,明日便启程。”叶三哥笑得温柔,把一包东西推给叶令,“这么多年,委屈你了,这是你叶大哥赶回来,和我们一起做的裙子,这设计,可是你花四姐姐亲手画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叶令​抬起手打开那包裹,那是蒲江特有缎料做成的裙子,从素国到蒲江坊,最快也得需要半年的时间。

​叶令抿了抿唇,把包裹抱在怀里:“我很喜欢,谢谢三位好哥哥和姐姐啦。”

​叶大哥是个不务正业的人,闲散王爷虽是戏称,但手下麾师堪比大将军。叶二哥是个文邹邹的人,颇具智慧,素有神算之称,常常能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叶三哥似乎没有什么特别,但恰恰如此,才让人觉得他深不可测,但叶令知道,这个三哥哥,是个心机颇浅,十分温柔的人。

大哥二哥像皇帝舅舅,三哥四姐就像皇后,现如今的孝贤太后。

四姐姐名叫花​嫣,是个非常温柔的人,琴棋书画诗酒茶,女儿家会的她都会。

第二天早朝,叶三哥无奈的看着下首的两个哥哥,做了个口型:“他们好吵。”​

​叶二哥摊了摊手。

“皇上,臣以为,让逍遥王前去边陲镇守为好。”​

“是啊是啊。”​

“令殿下您不能带兵器进去…您真的不能进去…”​

金銮殿门前,身着一身黑色束腰束袖武衣的叶令,提着一柄长枪,腰间束剑,一把推开侍官迈了进去,身后跟着的,是战公主麾下旧部林弦。

林弦带着半张面具,他与叶令也算青梅竹马,只是一直隐在暗处,不曾示人。

偶有几次,叶令都想摘了他的面具,但都被他拦住,笑说长得太丑。

​应折暗戳戳戳了一下我,笑道:“你这样子,还挺好看。”

“是么?”​我转头看去,唇角一勾,“我也那么觉得。”

“臣下参见三哥。”​

“既然称我一声儿三哥,便不虚用臣下自称。”​

长枪斜压身后,叶令微微点了点头:“令来请命,愿带着战公主麾下林弦少军与十万人,鹜守边关。”​

大哥微微挑眉,说道:“此事休提,你这三位哥哥年纪都比你大,还用不着你。”​

“此次边陲异动,因战公主墓有白骨花而起,令当远赴边陲之地,破谣言,护素国。”​

这场对峙用了整整三天,边陲求援的战报,堆满了一张龙案。

第四天,叶令于京城外同林弦点兵,​无旨出征。铁蹄踏碎青草叶,象征着素国战公主的棠花旗迎风招摇。

应折问我:“你的三位哥哥,是真心,还是用计?”​

“素国人向来重情,我在边陲,接到了三哥传来的书信,三月百封,甚至不惜有京中人,签万名状,让我回京。”​

“这是为什么?”​

我拿起酒壶,喝了口酒:“因为素国男儿的江山,是战公主保下来的,我是战公主唯一的血脉,他们不想战公主离而无后。”​

战公主的名声,是从马背上打下来的,皇舅舅​也曾告诉她,男儿的江山,不需要女子出手。

那时的战公主微微笑着,一拍舅舅的肩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莫说你妹妹我是个女儿身,便是残疾人,也要拼死救国难。”​

素国历史,并不长,但却是时世之中,唯一一方净土,如果最有名的是花,花中傲骨,锦衣云袖,皆是素国的风土。

第四月,战事旷日持久,外来人认准了素国战公主的墓里有白骨花,​势必要破了素国,掘开坟墓瞧一瞧。

我与应折坐在高楼之上看他们厮杀拼命,从这个角度看到的叶令,也就是那时候的我自己,真的是英勇无比。

应折问道:“真的有白骨花那种东西吗?”​

“有,也没有。”​

战公主的一生,几乎是在战场上度过的,这传言或许并非空穴来风,而是那些男儿郎觉得不服气罢了。

凭空捏造一个谣言,只为了让战公主,死后也不得安息。

城楼之上,我看到了在敌军阵营中,我的师父,宋凭音。​我相信叶令也看到了,我相信她那个时候一定很难过。

不,那时候的我确实很难过,于是被他一箭穿胸,若不是紧急避开,恐怕就要当场去世了。​

这场战,因叶令重伤,林弦带兵反扑退敌收尾。

消息传回了京都,大哥叶舟当即带了麾下叶家军前来,硬生生将行程缩至三天。

当是时,叶令身在练武场看到叶舟的那一刻,莫名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你个小东西,当真是个不听话的。”​叶舟戳了戳叶令的额头,一脸愠怒,“还不给我回京去,这儿交给我。”​

“我想到破局的办法啦。”​叶令眨了眨眼睛,“大哥要不要听听?”

我站得远远的,看着叶令与他小声交谈,叶舟气得不轻:“我不同意!你立刻给我滚回去,不然我就叫人绑你回去。”

应折叼着一根儿草,问我:“你说了什么?看你大哥的样子,快气死了。”​

“你会知道的。”​

三日后,叶令与林弦和六位旧部离开边陲,但实际上,他们只是假意离开,瞒天过海连叶舟都瞒过了。

我同应折说道:“战事因白骨花的传闻而起,素国不可经受常战,首要之事便是破局。”​

应折皱了皱眉:“这种局,怎么破?除非开棺见骨,不然他们不会相信的。”​

​我但笑不语,宋凭音传出的谣言,我最信任的师父,用了那么久的时间,要的,却是我素国国破家亡。

​现在的我不会同意,当年的叶令也不会同意。

“令殿下,这件事,为何不可让属下去做?”

“这是我的事。你且去准备,我要做一回恶鬼,让觊觎素国的人,有来无回。”

林弦半晌点头,沉默着前去准备。

叶令做了个局,在两军交战对垒之前方带着林弦出现。

“师父,好久不见。”​

叶令穿着那身蓝色裙子,裙袂蓝色的莲花若真若假,​她手上执一朵瓣凌花,微微笑着坐在马背上。

宋凭音身在敌阵,微微拧眉,轻声说道:“战候殿下,不想是个女娇娥,当真是如战公主一般,巾帼不让。”​

“我们令殿下自是巾帼不让,哪像你,居然传出谣言,引战素国!令殿下可有亏待过你?可有对不起你?”​

“林弦,你话太多了。”​

我与应折身在高楼边,微微抬了抬下巴:“你看我师父好看吗?我小时候无数次想过,换上红装,与他江湖。”​

应折嗤笑一声:“也就那样,一般般啦,你眼睛是不是有问题?”​

叶令轻轻笑起来,开口说道:“你想要白骨花?这世间唯一一朵白骨花,就在我手上,想要?便来取。”

华光乍现,她扬起手上的一株黑色花朵,​恍若神迹一般,打马向着一座山跑去。

林弦​转道离开,而我跟应折则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满弓引弦,箭雨如飞。

“小心——!”​

我一把抓住想要干预的应折,抬手一挥,便带着他回到了笔序的阴阳阁中。​

应折一把抓住我:“我看到——”​

“啪!”​

我抬手打了他一巴掌,冷声说道:“我警告过你,不可干涉。若是当时我没死,便不会有现在,这是不可悖逆的事。”​

应折摸了摸脸:“可那是你,我总不能…”​

他被我盯得吞下了后面的话,抿了抿唇,沉默着不开腔。

我坐下来,抬手挥起云镜,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坐下来看结局。

应折端起茶杯,猛地喝了个干净。

云镜中,​蓝衣染血,叶令的身上,有起码十余支箭,围追堵截,一座山上,均是穿着战服的人,叶令停下来,翻身下马,轻轻笑着。

我抿了口茶:“此战被称之为火烧穷奇山,山火烧了很久,人都道素国曾经的战候殿下是个疯女人,一把火带着几万敌军赴死。火快烧到周围的时候,一场倾天大雨,灭了那把火。”​

应折抓住我的手,他的手很暖和,那双眼里带着莫名的情绪:“那是你,不是别人,你能不能不要那么平静?”​

“你该走了,还有事需要处理。”​

我看到了他腰间缀玉闪烁的光,那是酃序的传信物,想来有事需要他处理吧。

​应折点了点头,抬手一挥,人直接消失不见,我抬眼看着云镜。

叶令的身边,多了一个人,那人摘下面具,一把将她搂进怀里,轻声说道:“属下怎会丢下殿下不顾?”

​叶令嘴里吐出一口血,已经没有力气再说话了。

那时候我想到了什么呢?大概只有林弦吧。那个外冷内热的人,那个一直默默保护我的人,若你当真喜欢我,为何不早说?偏要在我临死前,还要乱心弦。

我在死前看到了林弦​的样貌,朝夕相处十载,却在看到应折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命运总是兜兜转转的。

我不可能会认错了他。

我与阎君殿做了一笔交易,让林弦忘了我投胎转世,而我,自愿留在阴阳阁成为笔序,本想不相遇,哪成想又算是回到了原点。

云镜中,火光弥漫,​火光里,他们拥抱接吻。

                  ——end.​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