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青春见字如面

这世上,赢的总是薄情人

2017-09-07  本文已影响110人  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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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和他不一样,但原来寂寞的时候,每个人都一样。

01

现在是二零一七年九月的第七天。

做了两个文案,改了十三遍。听了一天的《厌世》,没有去健身房流汗。

九点一刻了,我还有两小时四十五分钟用来想你。

天气最近有点凉,怕热的我已经穿上你系好了,我就再也没有解开过鞋带的小脏鞋。

早晨九点零三分会在拐角的路上遇到一个戴着耳机的年轻男人,只是每次遇到,但没有多看一眼。

我们擦肩而过只要0.1秒,我却要用2秒来猜测明天会不会再遇到。

九月五日凌晨两点三十五分,我家小区外,你在等着。

阔别两万一千六百分钟我们会见面。

我没有停留,不是逃走,而是飞奔过去紧紧抱住你。

这一刻,我想你会爱上我。

隔着地铁口的信号灯现在绿了,我被拥挤的人潮推向了相隔五米的马路对面。

而我想你并且你会来看我这件事只有红灯知道。

我一直没有怀疑过我坚持爱你,但直到我开始坚持健身,坚持敷面膜,坚持看书,坚持上进……

那些看起来都比爱你小的好的事情,我没有一件坚持下来过。

反而嗜甜,熬夜,撒泼,自欺欺人的坏本事却被练就得炉火纯青。

所以爱你不是件好事情,而我知错不改无非情不自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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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最想要的爱情是,即使我们前二十几年毫无瓜葛,一旦遇见,就想把我剩下的三万六千多眼都只拿来看你一个人。

我没有问你愿不愿意,但不妨碍我赖着你,我说真的,你要是开门,就能看见手舞足蹈的我。

骑着车过了三次人行道,遇到两次红灯,走了四次回头路,还是没到家。

从家离开已经过了四十五分五十九秒,我拿出手机找地图。

车辆夹缝里的立交桥下,那个吹着萨克斯的男子,在过去了九十一辆车以后,依旧没有停下演奏,是我最喜欢的萨克斯曲《瞬间》。

地上大概是一束白色玫瑰端庄的靠在墙边,我猜不出别的花,因为我喜欢玫瑰。

在我到家的三十五分钟零十七秒前,听到电话另一端传来一句“不如,我们重头来过。”

离我0.01米的这个女孩,挂了电话,安静地哭了一路。

我不想安慰她,因为我内心正下着一场平静的暴雨,从听见那首三分二十秒的萨克斯曲开始。

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一点,窗外的凉风提醒着我,这个炎热与抑郁的夏天,就要过了,而我们还是无法停止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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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失恋在我看来不过是件轻巧又沉重的事。

一碗深夜的热汤面和喧闹的街市就能翻篇,即便一直反复被打倒但又能抹了把脸就重新来过。

在键盘上敲出这句话我用了十秒,明白这个道理,我用了十年。

这个时代太着急了,看一眼照片,听一段语音,道两天晚安,就喜欢上了。

不过讨厌得也很快,喜欢了两三年,最后因为一个眼神,一句话,不到一秒就决定放弃了。

多情又冷酷也挺好的,速战速决总好过暧昧不明。

就只怕杀伐决断的遇到了藕断丝连,情意绵绵的遇上了见异思迁。

但是现在的我和过去可不一样,尽管我的现状十分难堪。

尽管我心头十分沉重,乌云遮日,可是我现在毕竟可以马上快乐起来,我就是有这个本事。

不然,我笑给你看。

我觉得我肯定有前途,眼下越悲惨,我就越有前途。

就像你总问我,为什么我可以一秒周身死气又一秒神采奕奕。

因为无论我活得多努力,我都还是有颗极其想死的心。

输赢也不过一个十三画一个十七笔。

即便如此,我还是无时无刻的想赢。

因为这世上,赢的总是薄情人。

                                  文丨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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