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看到的曾经社区工作分类

2020-11-24  本文已影响0人  天边一道彩虹

社区工作中可以有好多好多个目标,不过,各目标也是可以分类的。

之前罗夫曼曾经将这些目标归纳为两大类别:

第一大类的目标是解决一些特定的社会问题,包括完成一件具体事件,达致一些社会福利的目标,用来满足社区需要,还有修桥补路,安置无家可归者等等。从这些目标可以看出,这些改善都是具体并且可以落实的。

第二种目标是指促进社区人士的一般能力,包括建立社区内不同群体的合作关系,发掘及培育社区领袖参与社区事务,加强对公民事务的了解,以致进一步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信心及技巧等。

这两种目标我觉得跟现在讲的两种目标分类有些相似。

第一种目标就象我们现在讲的具体目标,而第二种目标则象我们现在讲的过程目标。

罗夫曼的分类比较传统,比较笼统。

在八十年代,英国的谭马士提出另外一种分类,他也进行了两种分类:

第一种是分配资源。

社区工作是组织居民,就市民日常的切身事情,争取合理而平均的资源调配,从而令市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种是发展市民。

社区工作可促进公民权的发展,这包括培养基层市民的政治责任感,亦即增强他们的政治能力及政治重要性。所谓政治能力,就是令市民对政治产生兴趣,掌握更多的政治知识及技巧去参与政治事务。所谓政治重要性,是令市民拥有信心及能力,藉以影响政党及政客,觉得自己在政治意识成熟的选民,监察政府或政党的运作。

社区工作可促进社会发展,这是指培养居民的社区凝聚力,增强居民间的交往,及对社区的归属感,令居民觉得可对整个社区作出贡献。

谭马士的分类在当时是很有影响力的,现在看看也是挺有意思的。

出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这种分类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个分类我有点不认同,藉以影响政党和政客,这把社区工作的作用给弱化了,而且贴上了政治化的标签,对此我不喜欢。

我对谭马士的分类比较认同关于分配资源和社会发展,现在也是我们工作当中比较重要的发展方向。

还是我刚刚说的,我不认同没什么,谭马士的分类是时代的产物,他的分类确实很符合当时香港的境况。

我比较喜欢甘炳光文章中对社区工作具体目标的分类:

一,促进居民参与解决自己的问题,改善生活素质。

二,改进社区关系,改变权力分配。

三,提升居民的社会意识。

四,发挥人民的潜能。

五,培养互相关怀及社区照顾的美德。

六,加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

七,善用社区资源,满足社区需要。

这些分类也是现在分类涉及的相关内容,跟我们现在的实际工作也比较接近,我比较容易理解,接受这些分类。

所有认识和理解都是理论—实践—理论这样反复的过程。没有必要去讨论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而是要去理解什么是鸡,什么是蛋,鸡和蛋究竟是什么关系,他们之间建立关系有什么好处,会有什么好的方向发展,我想这就是我们学习的原因,是我们不断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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