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眼中的人性--《杀死一只知更鸟》
斯科特是个小女孩。在《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故事结尾时,她九岁。这个故事是从斯科特的视角展开的。有的时候,会有小女孩的感受,但更多的时候这只是一个视角,就像人坐在一辆黑暗的车箱里,透过一个小窗子看外边,看到的景物是片段的,总是要受到这个窗子大小和玻璃颜色的影响。
故事开始时斯科特小学二年级。每天除了学校和家,这之间的地方及周围的邻居就是她的世界。她有许多的烦心事,要知道任何年龄都过得不易。
在她的眼中,遇到的事、认识的人、说的话和做的事都关注到了一点。她感兴趣的地方,以及那些还算听得懂、记得住的事情,被这本小说记录下来。所以,透过她看到的世界里,成年人很脸谱话,像是童话中的人物,很明显地被喜欢,或者不被喜欢。这些是斯科特的判断,而她的判断总是不参杂世俗那些小孩子不懂的东西。因为不懂,自然也无法成为她判断的标准。比如,她喜欢莫迪小姐,因为她的蛋糕好吃。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莫迪小姐,但这并不影响。再比如,她很喜欢卡波妮,也很怕她。卡波妮有高于身边许多人的教养,做饭也很好吃。但是别人会因为卡波妮是黑人而认为卡波妮很危险。当然,这一点斯科特并不觉得是什么问题,正如她的父亲阿蒂克斯一样。斯科特对大多人的判断从始至今都没有变过,除了对怪人拉得利和坎宁安家的小男孩。
生活中发生了一件事,杰姆为此大哭,并从此似乎长大了不少。相比之下,她的生活也受到不小的困扰,不过她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起码在认识上来说,这个判决结果没有在法庭上阿蒂克斯的反常举动来的震撼。
还有一件事,是她差一点被人杀死,有一个人救了他,救她的人是她从未见过、最恐惧的怪人拉得利。自那以后,她不再害怕拉得利了。甚至觉得自己有些对不起他,因为他从未在收到“树洞礼物”后给拉得利准备礼物。
在斯科特的眼里,只有家人、迪儿和几个相识的街坊,还有怪人拉得利。除了总是被要求当一个淑女这个烦人的事情之外,没什么令她烦心的。很多的事在她周围发生,她觉得事情渐渐没有那么简单了,这就是成长。
当斯科特是一扇窗子时,我们透过她看美国经济萧条中一个普通南部小镇的生活。这里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小的上不了美国的新闻,更不会在世界上造成什么影响。但是这些事在当时的美国社会成为一个缩影。当时的美国有千万个梅科姆这样的小镇,发生着种族歧视、种姓歧视和社会阶层歧视,人们基于这些偏见,相互间随意的行为和语言充满伤害和恶意,人们既是受害者又是加害者。与此同时,有人坚持平等、正义和诚实,他们不惜用生命捍卫这样的信仰,他们被诽谤中伤,同时又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信服。即使在这样一个不好的时代,正义依然存在,道德依然存在。同时,偏见和伤害也依然存在。
这扇窗子用小女孩的纯真眼光过滤了世俗的判断,一件事情本身的对错比其中参杂的种族、族姓来的重要得多。我想,这也是作者的观点。作者很客观,但不悲观;社会问题很多,但总是在成长。
书中斯科特的父亲是完美人性的代表。他正直、冷静、睿智并充满温暖的爱心。我想,他也成了美国理性智慧的代表。再加上阿蒂克斯也会出错、慌张,使得这个角色有血有肉,真实的像你我生活中的人物。真实的我们也可以企及甚至拥有。这个感觉很好,像是希望,而不是梦想。那是可以接近、可以实现的现实感觉。
这本书很有意思。如果从全书描述的篇幅来说,主角除了斯科特一家,应该就是怪人拉得利了。但是,这个存在于斯科特脑海里多年的人物只在小说结尾才第一次露面,很短暂的露面。如果说全书是写如何杀死无罪的黑人汤姆——一个只为人唱歌而毫无伤害的知更鸟,那所占的篇幅不到五分之一,确实太有限了。这个情节直到全书过半才出现,而且很快就以汤姆被杀告终。等整本书读完,便忍不住问:这本书到底在讲什么?为什么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代表什么?又是什么杀死了它?
我想,一定和黑人的死有关,但除了这一点,每个人都会有他们各自不同的理解。
正因为此,这是一本好书。他没有给你标准答案。他没有给你总结和升华,甚至没有所谓的中心思想。
或者说,这就是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