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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

2020-02-13  本文已影响0人  pixiu小品文

          --小品文/PIXIU

      1960年,美国有位女作家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小说发表后,迅速畅销,同时也引来很大的争议。许多学校的白人家长,甚至是黑人掀起了集体抗议。因此,它被列为禁书,不许公开传播。

      后来,随着时间的检验,才得到人们的一致认可。如今,该书已成为美国文学公认的经典,被译成40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流传。

      这位女作家就是哈珀·李,小说的名字叫《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到底写了什么故事,才引起如此大的反响呢?让我们先从作品受到的争议说起吧。

          (一)社会影响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当代十大争议书之一。发表不久,便很快走红,销量迅速升至1100万册。第2年,荣获新闻界最高的荣誉-普利策奖。此奖是1917年根据美国报业巨头约瑟夫·普利策的遗愿设立,旨在鼓励文学创作。现在,它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奖项,被称为“新闻界的诺贝尔奖”。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这部小说激起了很大的争议,因为涉及敏感的种族歧视问题,反对的声浪一直持续了几十年。抗议首先来自于白人群体。1977年,伊顿校区暂时禁止此书的传播,理由是书中反复出现“damn”、“Whore lady”等不雅之词。1980年,谢里尔校区的学生家长发出抗议,说它是一部“肮脏下流的小说”。

      按理说,一部反种族主义的书,旨在为黑人争取地位,如果受到白人的批评是情有可原的。但到了1981年,沃伦镇学校的黑人家长也提出了抗议。为什么?因为他们认为,书中反复出现“黑鬼”(“nigger”)一词,竟高达58次之多。这显然有鼓吹制度化种族歧视的嫌疑,不利于民族平等与整体进步。因为书未能从学校的书架上及时撤回,后来有三名黑人家长从该市的人际关系顾问委员会公开辞职,以示强烈抗议。作品发表20多年后,抗议仍在延续。

      尽管反对的声浪连续几十年接踵而来,但并不影响这部小说的价值和社会地位。如今,它已被列入美国中学教材。目前,全球销量已经超过4000万册,广为流传,长盛不衰。

      早在1962年,小说就被改编成电影,在第35届奥斯卡的奖台上,同时获得三项大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编剧奖和最佳艺术指导(黑白)奖。公认的评价是:“《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好莱坞表现种族关系问题最有影响、给观众印象很深的影片之一。”尤其是男主角格利高里·派克凭借此片,在美国百年影史“100名银幕英雄与坏蛋”的排行榜上,获选为银幕英雄第一号。

      一部作品能在社会上引起这么巨大而持久的影响,与作者本人的智慧与思想是密不可分的。接下来,让我们说说作家的情况。

            (二)哈珀·李的一生

      哈珀·李(1926—2016),出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的一个闭塞小镇-蒙罗维尔。父亲是位律师,曾当过州参议员。

      她从小就像男孩一样,十分顽皮。19岁,进入阿拉巴马大学攻读法律,后来以交换生的身份,在英国牛津大学学习一年。她本想如父亲一样当名律师,但差六个月就要毕业的时候,却毅然离开学校,移居纽约,去追求自己的文学梦。

      在纽约期间,她一边做航空公司的订票员,一边从事写作。后来干脆返回家乡的小镇,专心写作。

      在34岁那年,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面世,一举成名。在书中,她揭示了一个世人皆知、又不愿意公开承认的社会现实-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存在很深的社会偏见与种族歧视问题。

      成名后,哈珀·李非常低调,一直隐居在家乡蒙罗维尔小镇,拒绝媒体的釆访和他人的一切拜访,过着自己想要的平静生活,直至2016年离世,享年89岁。

哈珀·李

      看到此刻,我们不禁想到,在美国文坛上,《杀死一只知更鸟》和《麦田的守望者》有许多相仿的地方。二者都是一经面世,便很快畅销,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它们起初都饱受世人的非议与挑战,后来终成公认的文学经典。此外,还有一个相似之处是,两位作家成名后,都选择了不再公开露面,而是从此隐居起来,直至离世;二人都是长寿老人,《麦田的守望者》的作者塞林格活了91岁,哈珀·李活了89岁,后者终生未婚,没有成家,也没有子女,但在文学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2007年,81岁高龄的哈珀·李获得美国总统颁发的“自由勋章”,以表扬在她在文学上的成就。

      她活着的时候,有人问:“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的确,唯一的就是最好的。一个人,一生里最难的是什么?选择自己最喜欢的一件事,把它做精,做出成就来。无疑,哈珀·李用做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她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虽然连续几十年受到非议,却一步步走上了文学成就的高峰。如今,它已经成为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籍之一,美国中学生必读的“良知启蒙”教材。

      良知是什么?就是“是非之心”,说白了,就是公正无私,不偏不倚,客观地反映事实。哈珀·李用自己的文字证明了一个道理:在非议和质疑面前,良知会更显出其力量。接下来,还是让我们尽快说说小说的内容吧。

          (三)故事情节

      小说主要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关于“怪人拉德利”的身份之迷,另外一个是关于黑人汤姆·鲁宾逊被人诬告犯下强奸罪的故事。

      拉德利的身份之迷。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梅科姆镇是亚拉巴马河畔的一个封闭的小镇。有一位热心正直的律师名叫阿迪克斯·芬奇,他的妻子在婚后第6年去逝,留下两个单亲的孩子:儿子杰姆和女儿斯库特。有一年,邻居雷切尔小姐的亲戚-孤儿迪尔(7岁)来姨妈家过暑假,很快三个孩子成为好友。他们被另外一位邻居-神秘的拉德利先生深深吸引。为什么?因为在15年前,小拉德利因少年犯罪而被父亲关在家里,从此不再出门。后来,他的父亲去逝,由哥哥继续负责看管。因此,十几年来,没人见过拉德利先生,人们也不愿谈及他,只知道他是一个怪人。如今,拉德利应该有30多岁了。关于他的谣言一直不断,有人说,他长得像一个青面獠牙的幽灵,经常在半夜出门游荡,爬到人们的窗外诅咒;也有人说,他被整天绑在床上,一旦脱开绳索,就会做出伤天害理的事。他们家的院子整天阴森森的,令人生畏,村里没人敢去他家,他们也不和别人来往。

      为此,斯库特兄妹也一直生活在谣言和阴影里。每天出入家门时,总是绕过拉德利家的房子,从不敢靠近。一次,坐在轮胎里玩的斯库特(妹妹)不小心滚了隔壁怪人的房门下,被吓得半死;有一天夜晚,杰姆(哥哥)为了引怪人露面,偷偷爬到人家的后窗窥探,结果引来枪响。匆忙逃离中,他的裤子被铁丝网挂住撕裂,只能脱掉裤子逃跑。第二天,发现裤子已被缝好,整齐地摆放在院墙边的丝网下。后来,他们还在拉德利家门前的树洞里发现了许多小礼物,每隔一段时间就换样。这个神秘的怪人似乎并非人们传言中说的那么可怕,那么令人憎恶。遗憾的是,他从来没有露过面。这就是三个孩子的好奇之处,也是他们总在想办法引怪人露面的理由。

      关于黑人汤姆的强奸案。一位白人少女状告汤姆强奸了她,没有律师愿意去打这样的官司。因为在当时,只要黑人和白种女人有私情,法律最终都是判定黑人死刑的,哪怕他是无辜的。阿迪克斯不顾别人的反对,坚决要为汤姆作无罪辩护。因为他坚信:“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下面,让我们随着辩护现场的审问过程,看一下种族歧视在当时有多么的严重。

      警长(赫克泰特先生)的证词:11月21日晚上,我接到鲍勃·尤厄尔先生报警说,他的女儿被人强奸。我来到他家,看到马耶尔小姐的头部有被人殴打过的伤痕,胳膊有瘀肿,身上青一块紫一快,特别是右眼圈发黑。脖子上还有一圈被人掐过的指印。于是,我把黑人汤姆带到警局,关了起来。

      鲍勃·尤厄尔先生(受害者的父亲)的证词:11月21日黄昏时分,我背着一捆引火柴回到院子,听到女儿在尖号,像杀猪一样。我跑到窗前,发现有个黑鬼正强奸我的女儿,房内乱七八糟,像有搏斗过的样子。于是,我赶走了黑鬼,及时找警长抓人。那个黑鬼就是汤姆·鲁宾逊。

      律师阿迪克斯提问:警长先生,您找医生确认过强奸吗?对方回答说,没有,只是依靠现场的情况和鲍勃·尤厄尔先生的举报来抓人的。那么,请问鲍勃·尤厄尔先生,您找过医生为女儿作检查了吗?对方回答说,没有,因为我一看就知道是那个黑人害了我的女儿,这没有什么可怀疑的。

      于是,律师让这位父亲现场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从中确认他是一个左撇子。

      受害人(马耶尔·尤厄尔小姐)的证词:我今年19岁,那天正在廊上,准备劈开一个旧的木柜当柴烧。汤姆·鲁宾逊正好路过,我把他叫了进来,想以5分钱作酬劳,让他帮我劈开。我去取钱时,他从后背扑了上来,掐住我的脖子,说着下流的话……他一个劲儿掐我,压在地下,卡住我的脖子,占有了我。我又踢又踹,拼命喊叫和反抗,他打了我。这时,父亲回家了。我是家里的老大,上过2-3年学,母亲去逝的早,下面还有7个弟弟和妹妹,家里基本全由我照管。至于我和汤姆认不认识?不是很熟悉,但不是第一次喊他进院子帮忙,以前也有过……没有想到他会这样!

      嫌疑犯(汤姆·鲁宾逊):25岁,已婚,有3个孩子。小时候,我因为和别人打架,被以扰乱社会治安而监禁过30天。对方交了钱,被放出。我因为没有钱,只好服刑。这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也是人们认为我有犯罪前科、不老实的依据。现在,我每天去雇主家干活儿,来来回回需要经过尤厄尔家。因为他家在垃圾场旁边,没有别的路可走。每次遇到马耶尔·尤厄尔小姐,我都会抬抬帽子打招呼。有时侯,她会喊我进去,帮她干些小活儿,如果没有受到邀请,我是从不擅自进去的。帮忙后,她说要给我酬劳,我说不需要。至于为什么要帮她?因为我觉得她很可怜,他的父亲是个酒鬼,还有那么多孩子没人经管。需要说明的是,帮她去劈那个旧的木柜是去年春天的事。不是11月21日那天,马耶尔·尤厄尔小姐一定记错了。她说我打了她,也一定是记错了。那天,她叫我进去帮她修门上的合页,因为天快冷了。可我发现合页没坏。于是,她又让我帮忙取下立柜上的一个箱子。我站在椅子上,不想她突然抱住了我的腿。我吓坏了,下了椅子,想离开。可她又抱住了我的腰,踮起脚尖亲吻我的脸颊。她说,父亲的亲吻她根本不能算。这时,他的父亲回来了,咆哮着骂道:“你这该死的臭婊子,我要杀了你!……事实上,没等什么,我就一溜烟离开了,我早就想走。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律师阿迪克斯作出最后的陈词:诸位,事件的过程大家已经清楚。很明显,是这个白人女人勾引汤姆·鲁宾逊先生,没发生过什么强奸案,汤姆理应被无罪释放。理由如下:

      第一、谁打了马耶尔·尤厄尔小姐?大家可以看到,汤姆·鲁宾逊的右手是残疾的,因为多年前让轧绵机给绞坏了。他的右臂比左臂短了很大一截,不可能一边掐着马耶尔·尤厄尔小姐的喉咙,一边去打她。打她右眼的应该是他的父亲,那个左撇子。

      第二、强奸有医学证据吗?控方拿不出一丝一毫的证据,警长只凭当事人的口供就抓人,这分明是不合理的。

      第三、为什么要诬告?因为她是个白人,却勾引了一个黑人,还令人不齿的吻了一个黑人。在违犯之前,她并不在乎什么法则,但过后却被它击垮了。她必须推掉自己的责任,于是,一个安静、礼貌、谦逊的黑人,纯粹因为鲁莽而去“可怜”了一个白种女人,却不得不用自己的证词去对抗两名白人。

      第四、在我们的社会里,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打官司时,法律总是判定白人赢,为什么?因为我们存在着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有些黑人撒谎,不道德,在女人面前不规矩。这是一种假设,一种邪恶的假设,而我们的法律就是在这个假设的前提下作出判决的。我们的法庭有它的过错—实际上任何人类机构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是,在这个国土上,我们的法庭是推崇人类平等的伟大的机构,在我们的法庭上,所有的人生而平等。

      第五、鉴于上述事实,我相信在坐的诸位法官,能够用理性的眼光重新审查你们听到的证词,做出公正的裁决,让被告和家人团聚。他理应无罪释放,这就是我的请求。

      短暂的休庭讨论之后,很快陪审团作出最终结论:黑人汤姆·鲁宾逊的强奸罪成立,被判死刑。

      数天后,汤姆认为自己再无翻身的希望,也不想再作徒劳的抗争。他试图强行越狱,结果在狱墙边被连开9枪打死。年仅25岁失去生命,身后还留有3个年幼的孩子。

      这场冤案给律师的两位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为什么没有医学证据,汤姆没有做坏事,却被判死刑?为什么马耶尔·尤厄尔小姐喜欢上黑人汤姆,却仍要加害于他?司法的公正在哪里?

      鲍勃·尤厄尔先生虽然获胜,但此案让他名声扫地。不久,他开始了秘密的报复。第一、整天跟踪汤姆·鲁宾逊的遗孀-海伦女士。最后,经她的雇主出面制止,才结束了担惊受怕的日子。第二、半夜跑到主持法庭审判的法官窗外,试图恫吓对方及其家人。第三、把恶手伸向了律师的两个孩子身上。

      第三件事非常严重。有一天,杰姆和妹妹斯库特参加完学校的万圣节表演已是夜晚。风高月黑之夜,两个孩子身穿节目的化妆服,脚步咧咧地往家赶。在快到家的路上,鲍勃·尤厄尔先生乘机用刀从身后捅向男孩杰姆。他喝的醉醺醺,接着又乘黑奔向女孩斯库特时,突然倒地不起。他倒在了一把刀上,当即失血死亡。幸亏有一个陌生人把昏迷中的杰姆救回了家,他就是人们15年来一直没有见过的怪人拉德利先生。

      鲍勃·尤厄尔,这个恶人得到了报应。然而,他是怎么死的,成了一个迷。是杰姆为了救妹妹,夺过凶器杀死了鲍勃·尤厄尔吗?是怪人拉德利先生从中做了好事,还是醉酒的鲍勃·尤厄尔意外倒了自己的刀上?假如并非意外,那么,一定是杰姆或者怪人拉德利所为。鲍勃·尤厄尔之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律师阿提克斯陷入了深深地迷茫里。假如是自己的儿子杀了人,该怎么办?

        (四)谁杀死了知更鸟

      在美国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恶”。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因此,小说以象征手法告诫人们不要伤害无辜的人。那么,故事里受害的两只知更鸟是谁呢?黑人汤姆和怪人拉德利。他们又是被谁伤害的?

      1、黑人汤姆•鲁宾逊受害是因为不平等的种族歧视造成的。对此,有人做了最好的总结:“白人姑娘马耶拉小姐爱上了乐于助人的黑人青年汤姆·鲁滨逊,可她以强奸罪将汤姆告上了法庭。尽管律师的辩词无可指摘,真相不容质疑,但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到底是谁害死了他?表面上看,可说是马耶拉小姐,也可以说是她的父亲,但从本质上说是因为种族歧视,因为他是一个黑人。

      1862年,林肯总统签署了《解放黑奴宣言》,但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南方各州的种族歧视依然根深蒂固。很多白人女性被怀疑和黑人有染时,她们为了推诿责任,就说这是强奸。当时,曾有一起著名的“斯科茨博罗青年冤狱”轰动全国。两位白人纺织女工指证9个失学的黑人男青年非礼她们,法院毅然判处9个青年死刑,案件的上诉持续数年,但所有上诉均告无效。直到最后一个受害者死于监狱那年,此案才算最终落下帷幕。后来,真相公之于众,民众哗然,引发了黑人为自己的人权而斗争。据说,作家哈珀·李就是以这个案件为灵感写出的本书。

      2、另外一个受害者是怪人拉德利。他幼年犯罪之后,长达15年不敢出门,被人谣传,家族不能与外人平等来往,这又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社会的流言和偏见。小说里传递着一股宽恕和反偏见的气息。

      由此可见,这是一本反对种族歧视、宣扬人人平等的书;是一本反对社会偏见,弘扬正直正义的书。

      3、它也是一本关于人性和道德的教育之书。关于这一点,我们在读小说的过程中,通过律师阿迪克斯如何教育引导两个孩子,就可以感到。

      阿迪克斯接下“黑鬼律师”这个职务之后,面对人们的质疑、鄙夷、反对、唾骂,告诫自己的孩子们要"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

      当孩子询问官司是否会打赢时,这位父亲的回答是:"不会",因为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打官司时,白人总是赢。这些很丑恶,但它们是社会现实。明知不会赢,为什么还要去做辩护?他们的父亲说:"不能因为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什么是勇敢?勇敢就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人的平等权利和意识,就是这样争取来的。”

      这就是本书倡导的主旨。最后,让我们讲一下邻居杜博斯太太听说阿迪克斯成为“黑鬼律师”之后的一系列反映,来结束本文。

      有一天,杰姆因为父亲为黑人打官司而在学校听到许多闲言碎语,在气愤中强压着一团怒火。有的同学嘲笑杰姆和斯库特,称他们的父亲是“爱黑鬼的家伙”,妹妹斯库特干脆与同学打了起来,甚至萌生出不想去上学的想法,可见当时一家人顶着多么大的压力。

      放学回家的路上,他们又听到邻居杜博斯太太说:“你们的父亲为那些黑鬼和人渣打官司,他自己也强不到哪儿去!”

      为了发泄愤怒,杰姆又折身返回去,偷偷跑到老太太的院子,用体操棒把人家院里的山茶花全部打断,留了一地绿叶和花苞。事后,在父亲的安慰下,他去道了歉。同时,还被逼每天放学后去照顾生病的杜博斯太太,读书给老人听,直到一个月后山茶花重新在院子里盛开。又过了一个月,这位老人安祥地离开了尘世。去逝前一天,杜博斯太太特意让人给杰姆送来一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她这么做的用意何在?以提醒杰姆不要忘了那次不理智的行为。这意味着她死之前,也没有宽恕这个孩子。

      阿迪克斯不仅是一个伟大的律师、正直正义的典范,更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从不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喝酒,不抽烟,只喜欢看书,一生只凭着良知为正义和不公而战,回到家里还要充当单亲孩子的“母亲之职”。

      试想,这样一位伟大的父亲,因何不让人尊敬并钦佩?我想,这也是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律师的扮演者格利高里·派克能够获得第35届奥斯卡男主角奖的核心原因。演技是一方面,人物的品质和精神才是永驻人心的关健。电影最精彩的是无罪辩护一段,我很喜欢派克的演技。如今看了书,才知道里面到处都是充满哲理的名句。

      据说,哈珀·李生前最崇拜的作家是《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因此,她的小说风格也是十分严谨规范的:结构清晰,语言优美,叙事细腻,感情真挚,通过故事传达着一种人性情怀。如果您喜欢这部小说,不妨同时看看由环球影业发行的1962版的同名电影。虽然它是一部黑白影片,但在如何辨别是非黑白上,给我们留下了最好的答案,不是吗?



书籍《杀死一只知更鸟》:哈珀·李(著),李育超(译),译林出版社。

电影《杀死一只知更鸟》(1972):由格利高里·派克主演,环球影业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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