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他身上有每个人父亲的影子

余华在98年德文版的自序中说:“我对那些故事没有统治权,即便是我自己写下的故事,一旦写完,它就不再属于我,我只是被它选中来完成这样的工作。”于是,这本书也并无过多主观视角的介入。
《许三观卖血记》围绕着主人公许三多的卖血经历展开,许三观是丝厂的一名送茧工,由于好奇而卖了第一次血,也从带着他卖血的根龙和阿方那里攒下了卖血后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的习惯;娶了许玉兰,生下三个儿子,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为赎回家当不得已第二次去卖血;第三次是为了报答初恋林芳芳对他的好,卖血给她买了肉骨头,黄豆...;第四次卖血是在“大跃进”中全家喝了57天的玉米粥之后,用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面条(没有大儿子一乐);第五次:一乐当知青返乡离家时,许三观给了他自己卖血挣来的三十元钱;第六次:为了好好招待二儿子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第七次:一乐得了肝炎病得很重,原来的李血头不敢再买许三观的血,于是许三观自己设计了路线,打算一路卖血去上海,然而近乎把自己的命给搭上。最后一次去卖血,是被勾起了旧时吃炒猪肝,温黄酒的记忆,再去医院卖是被毫不留情地拒绝了。
许三观一家的生活,是和着粘稠的血液和无力的时代背景搅成的。
所以有人分析这本书的人道主义情怀,有人赏析语言特色,也有人欣赏故事架构,但我想从子女的角度来谈谈感想。
书的前半部分,许三观还年轻,他血气方刚,头脑简单,有时会意气用事,嘴上也不饶人,甚至还会苛责自己的孩子。因为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在饥荒的时候用卖血的钱带全家去吃面却让一乐去吃烤地瓜。第一次落泪也是在这里,明明始终坚信自己是许三观亲生的,却被父亲隔绝在外,换做是我,应该会恨这个父亲吧。
直到后半部分,我看到了一个父亲的力量,为了自己的儿子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卖血,卖到连命都不要。尤其自己已经面临着被血头、医生警告不能这样高频率地卖血,这样下去会要命的情况,许三观愣是把话咽在肚子里,面对妻子的请求,家庭的困境,不做解释,不发辩白,只是默然接受,独自一人扛起家庭这面大旗去卖血。
这分明就是我们每个人父亲的模样啊,年轻时心野,谁都想做天上的云,飞翔的鹰,等到进入一段婚姻,一个家庭,他们就变成了一根扁担,一堵墙,前头挑着父母,后头挑着妻子儿女,把外面的艰险都挡在门外。他们成为父亲,不求回报地付出一切,弯了扁担,蚀了墙壁,为人父母啊,有过多少艰辛,熬过多少苦楚,这些只有承担起父母这个角色才能理解。明明身体已经超负荷运转,血都近乎要光了,他还是要卖血,晕倒时医院给他输血,他却执意要医院吧不是他的血给抽回去。他委屈地哭了,没人理解他,没人关心他的痛苦,他得擦干眼泪继续赶路,父亲怎么能哭呢?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一家都过上了不错的生活,许三观在街上散步的时候,走过胜利饭店,炒猪肝的香味勾起了他胃的记忆,他想再卖一次血,去吃刚炒出来的猪肝,喝上二两温好的黄酒,可是啊,人家不要他的血了!他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只配给家具上刷了!
他的血没人要了!
他的血没人要了啊!
三个儿子用不着他的血了,也用不着他了!
许三观坐在大街上哭,一乐说你别哭,别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二乐说你把我们的脸都丢尽了,三乐说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了,许玉兰哭骂你们三个的良心被狗叼走啦。儿女啊,儿女或许真的是没有良心吧,孝敬父母,难道不是为了求自己的心安吗?我们给父母的,如何比得上父母给我们的万分之一?
无言,父母子女一场,我们终究是亏欠着爸爸妈妈。
最终,还是这个骂过他怨过他催他卖过血,跟他一起养育了三个孩子的许玉兰,给他要了三盘炒猪肝,三个二两的黄酒,帮他出气似的骂着那个戳了他心窝子的年轻医生。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是比眉毛长。”关于这三个许三观用鲜血养大的儿子,余华再无余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