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1徐爱录009:“博文”与“约礼”
《论语·雍也》:“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意为:孔子说:“君子广博地学习文献,用礼节来约束持守,也就不会离经叛道了。”
本节王阳明讨论了“博文”与“约礼”的关系,总体上类似前者为后者的“功夫”,或者说是应用。
“礼’字即是‘理’字。理之发见可见者谓之文,文之隐微不可见者谓之理,只是一物。”
“博文”即是博学,“约礼”,即是约束,是遵循原则。表面上看来,“礼”是外在的规范,但在儒家看来,这就是“天理”,是自然存在而落于纸面的道理。博文是约礼的应用,而约礼是博文的根本。如果想让内心充满天理,不被杂念干扰,那就需要从具体的认知和做事处进行体悟。在侍奉父母时,便从侍奉中体悟天理;在身处富贵境况时,便从富贵处寻求天理。所有事情,都可以这么做“至于作止语默,无处不然,随他发见处,即就那上面学个存天理。”
从论证上讲,两者的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体”和“用”的关系,是一种用现在的话说,辩证的关系。前者只有在后者中才能体现而不能独立存在,后者只有在前者的指导下才有其应有的意义,才能成功。
不过除此之外,这里提及的两者关系比通俗的辩证关系更多一层内含。《中庸》提到“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君子不但可以通过做具体的事务来增进自己的心性,并且还不挑事务,可以从任意环境中感悟天理。在这里,“博文”不仅能增进“约礼”,并且,任意的“博文”,对于修养足够的君子来说,都可以增进“约礼”。这里显然更强调“体”的普遍性和通惯性,减少对“用”的具体要求。也体现出王阳明强调“心学”、“致良知”的特点。
“博文”与“约礼”的关系,看似与“行”与“知”的关系类似。在这两对关系中,王阳明都强调两者的同一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但是,我认为它们并非“知”与“行”。
首先,就最基本的意思上看“博文”像是“知”而不像“行”,而“约礼”就更不具有“行”的意思。其次,王阳明强调,知与行不能分离,单纯强调“知”并无意义,反而会导致时人“知而不行”的现象。但他在强调“心性”“存天理,灭人欲”时明显是更强调内心的修养,而并非强调修养导致的行为。所以,“知行合一”中的平均用力与“学存天理”、“致良知”的单项用力是矛盾的。或许有人会认为“学存天理”也与“行”本也是统一的,如“心外无物”之理,也值得进一步考虑。
我更倾向于认为,这里应当区分“心性”、“知”与“行”的关系。“知行”是一体不可分的,它是“格物”的“物”,也是这里强调的“博文”。从事服侍父母之事,与学习服侍父母的道理是一回事。而背后的“心性”是“知行”的“体”。因此“1心-2知-3行”的关系中,3是2的功夫与应用,而2与3一起又是1的功夫和应用,不过23关系更紧密,不应强调哪个。但1与23中,1更值得强调。
但我不确定王阳明自身是否明确做出了这种区分,毕竟在006中谈论知行合一时,他使用“博约”作为例子。(当然也可以视为类比,若是作为例子,“博约”便是“行知”,若是类比,“博约”便不是“行知”)
王阳明讨论至此的诸多关系,多是强调“本性-生发”的关系,仿佛所有概念,心、性、意、知、行不过都是同一事物的不同表现。“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这么说自然增强了理论的融贯性,显得富有深度。但是像熬稀饭一样混成一锅,也让概念显得不清晰。对于道德实践来说,或许没有太负面的影响,使得从心到行的过程自然而然,无可置疑之处。但如果要扩展到其他领域,这种过于混沌的理论则容易让人无所适从。
总结为,“博文”与“约礼”两者类似于“用”与“体”的关系,人们从具体事物中学习天理,且对于君子而言,从事任何事物都不妨碍感悟这种天理。而“博文”与“约礼”并不是“行”与“知”概念的例子,它们更像是“知行”与“心性”的例子。概念上讲,“心性”重于“知行”。但将过多概念解释为“本性-功夫”的互通关系,也可能让读者在混沌不辨中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