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与婚姻
爱情是理想,婚姻是现实。 爱情,作为人类最丰富情感的男女之情,千百年来,带给人美妙幻境,也施与人困惑痛苦。正如每一个经历过爱恋的人所知,爱情,美妙、朦胧、愉悦、欢畅,它让人享受着梦幻般燃烧和澎湃的快感,在这不可抑制的快感中,人们陶醉迷恋,以至于常常失去清醒,没有方向,感觉,成为引领你步履的唯一向导。然而,梦幻终是短暂的,当激情已逝,代之而来的是现实的冷静平淡,是活生生的生活现状。
爱情,它停留在感知阶段,是相爱双方彼此欣赏、关爱、愉悦的精神、心理反映,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精神生活的组成部分,与物质现实相去甚远。而婚姻,则是两个人共同面对的现实生活状况,虽然,它建立在彼此相爱的精神前提之上,但毕竟,我们生活在物质现实,实际生活所面对的,是真实存在的物质世界,是两个不同生活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人,不同性格、环境、习性、爱好等具体生活现状最终相融的结合。以生活为基点而不是以精神为基点的婚姻,必然受到客观现实影响,其实,它本身就是现实生活。婚姻是客观现实的存在,是我们必须冷静面对的真实。现实的婚姻必然具备现实规律。
婚姻就是现实中的互惠形式,它是对等的,必须以“门当户对”为条件。无论是感情还是双方涉及的生活方方面面,必须是彼此相当的,以“交换”的形式存在,互通有无。这种对等涉及的生活各方面,很难想象一个潜心于研究高端技术的科学家,和一个每日精打细算的小商贩,在一个生存空间彼此对等互助。所谓“门当户对”,就是精神和生活状态的相当、对等,也就是你的生活伴侣,必须是你自身需求的那一种。在这样需求前提下的选择,才具备稳固牢靠的基础,由此建立的婚姻才具有起码的保障。因此,首先了解自己是何种人生需求,了解对方具备的品质,以你所需去所求,也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个相当的对象。
婚姻虽然是现实生活状态,但并不是纯物质化的利益共同体。它的前提是爱,是彼此感情基础的进展结果。彼此相爱,不是一方付出一方摄取,而是相互给予,相互得到,这样的爱才是完整的爱。那种相濡以沫的婚姻,才是真正现实又充满爱的婚姻。
真正持久的爱情,不是花前月下,不是炽烈火热,不是放欲纵情,不是纠葛缠扰,不是随心所欲,而是发自内心的关爱、理解、支持。在相识的基础上,相知、相融,这样的爱情所带来的婚姻,才能稳固牢靠;而这样的婚姻中的爱情,才能弥久不衰。
不要向往那种激情式的、令理智脱轨的爱情,人生所需要的应该是激情过后、冰雪融化的山川和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