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干货!西安当下买房、房贷、落户政策全知道!

2017-10-17  本文已影响297人  寓言命理风水占测师
至臻·致远

2017年西安楼市经历4次调控,截至目前,有关购房政策、落户等事项,不少人还存在疑问,或者了解不全面,应粉丝要求,本微整理了目前西安的各类购房政策、信贷政策、落户政策的干货,希望能对购房人有所帮助。

壹/购房政策

目前,即2017年9月13日以后,西安对于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人士的在限购区域的购房政策是:

1、本地户籍(含西安郊县)家庭已经有2套及以上的家庭,暂停向其出售商品住房。即通常所说的本地“限3”。但如果本地户籍家庭目前只有一套商品住房的,还可购买一套。

2、外地户籍(西安市户籍之外的家庭和人士),已有一套住房的,暂停向其出售住房。也就是说外地“限2”,外地户籍家庭或和人士在西安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但须具备连续2年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

3、但对于属于人才引进的,购房家庭自用住房,不受限制。

4、公司名义买房不限购。如买方将购买的房屋在公司名下的,不在限购范围内。

贰/限购区域

新购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西咸新区参照执行。

不限购区域仅有西安市范畴的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以及西咸新区的沣西新城、秦汉新城、空港新城、泾河新城。

沣东新城被纳入限购始于“6月28日通知”,并且在9月23日文中再次被重申。但在实际执行上,6月28日之后,沣东新城执行限购政策存在模糊界限。但从购房资格审查的趋势看,沣东新城的模糊界限将不复存在。

叁/西安户籍

关于“西安户籍”,不但包括西安市区户籍,也包括西安郊县户籍、西安市集体户口、西咸新区户口、陕西籍军人。

在西安市房管局关于“6·28通知”的解释中明确,具备以下情形的,视同西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1、本市集体户籍或西咸新区户籍居民家庭;

2、因就学将户籍迁出,能够提供原户籍登记在我市相关证明材料的;

3、驻陕部队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证明的;

4、入伍前户籍属我省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原户籍证明的;

5、符合我市军转安置条件的现役军人,能够提供市军转办证明材料的。

西安集体户籍也属于西安户籍。也就是说目前在西安上学的大学生,户口转到学校,属于西安集体户口的也可以在西安买房。同理,其他区域的大学毕业生在西安就业,单位有集体户口的,落到单位的集体户口,也可在西安买房。

这其中,关于军人买房,“6·28通知”明确,参军前户口是陕西的,只要提供原籍户口证明,也可在西安买房;转业军人在西安就业的,提供相关证明,也可在西安买房。

肆/限售规定

“4·18通知”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转让、赠与)。

“6·28通知”对新购的商品房再次交易作出补充规定,4月18日之前在西安新购商品住房从网签之日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对“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请退出的经济适用住房”等,“6·28通知”的细则解读中,要求这类房源须在获得产证必须满2年以上才可交易。

伍/房贷政策

“6·28通知”对房贷政策作出规定,对在西安市无房家庭,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已有一套住房,申请再买住房的,首付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不低于50%;购买第3套普通住房及以上的,不支持商业贷款。

利用公积金贷款的,首次使用购买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25%。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结清公积金贷款的首次住房,再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35%。

“9·13通知”明确,家庭或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总额从75万下调到65万,停止“商转公”试点,同时使用公积金的交费期由6个月可使用调整到12个月可使用。

截至目前,西安市户籍家庭办理商业银行的首套房贷首付在30%、外地户籍家庭首套房贷在40%,且个人征信比较好,房贷较为容易审批,但房贷利率已普遍上浮5%-20%。

陆/落户政策

2017年3月1日,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对7种情况的落户,给予“史上最宽松政策”,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引进落户;投资纳税落户;设立单位集体户口;买房入户;长期在西安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

1、学生集体户有住所就可迁移。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材料齐全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结。

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2、学历落户。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本科毕业35岁以下,留学回国人员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设年龄限制,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西安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均可办理落户。

关于人才引进落户、投资纳税落户、单位集体户口、买房入户、长期就业有房人员落户等5种情况,可参见《“6·28”之后,先落户后买房?七类人西安落户解读》一文。

从以上七条通道,非本地户籍人士可以落户西安,成为西安本地户籍后,购房置业相对就简单的多,能规避众多限购条。

柒/资格审查

西安市房管局在9月21日前后,发出通知加强对购房资格的审查,西安市政府“9·23通知”也明确重申了这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在西安买房。

西安市房管局在9月11日《关于进一步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中明确,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不但要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西安的购房资格,而且5年内不得在西安市购房。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截至目前,已经有至少10位购房者、3家机构因此受到处罚。

了解了上述政策内容,买房可更轻松,也可避免很多因不了解政策造成的被动情况发生。任何情况下,切记要遵守政策法规,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不要轻信不可靠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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