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严苛”与“宽容”的智慧
大家想一个问题,法律制定的严苛好,还是宽容好?
首先法律宽容一定是有问题的,因为法律是“他律”,就是因为人们行为过于放纵,才设置的立法,如果法律宽容人们就会视同儿戏,起不到约束作用。
比如,郑国太叔治理国家的时候就不忍心用严厉的方法,最终导致盗匪猖獗。
所以,有人认为:法律还是严苛的好。
我国历史上,法律最为严苛当属秦朝。
比如,乱扔垃圾。
如今像乱扔垃圾这种行为,也就是个人素质问题。但是在秦朝,那就上升到法律层面上了。
《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
意思就是,把垃圾扔到路上的人,是要接受“黥”这种刑罚,即在脸上刻字,终身留下一个耻辱的标志。
就像大家《水浒传》中宋江脸上刻的字那样(当然宋江不是因为乱扔垃圾)。
那么,秦国的法律这么严苛,百姓应该害怕才对,为什么会农民起义就很快就灭亡了?
秦帝国的灭亡在始皇帝时就注定了,跟后来的隋炀帝一样,不是昏君,而是暴政。
统一后的局面是连年的兼并战争,人民刚经受过战乱的侵扰,最重要的事情应该是帮助人民恢复生产,建设家园,大搞民生事业,让百姓喘口气,而不是加重赋役,使得百姓民不聊生,法律又是动不动就是连坐,弄得百姓人民陷入白色恐怖之中,所以才有了揭竿而起。
《道德经》说: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民众不畏惧死亡,为何还要用死亡来威吓他们呢?
比如刘邦起义。
泗水亭长刘邦押送一群民夫到骊山服劳役。期间不断有民夫逃跑,刘邦知道如果无法交差,按照法律肯定难逃一死,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博,于是刘邦把民夫都遣散了,有十几个年轻力壮的汉子愿意跟随刘邦,从此刘邦开始走上反秦起义的道路。
从某种程度上讲,秦国是兴于酷律,亡于酷律。
那么,法律到底是严苛好还是宽容好?
著名的文学家冯梦龙说:
只有具有大智慧的人才可以用宽容的律法来治理人民,一般的人最好还是采用严厉的方法。猛烈的大火让人一看就很害怕,反而很少有人被烧死,但平静的溪流人们喜欢嬉戏,却往往被淹死,因此用宽容方法治国反而更为困难。
有人说:严苛与宽容需要讲究时机,该严苛的时候严苛,该宽容的时候宽容。
那么,到底什么时候要宽容,什么时候要严苛呢?
纠结时机是找不到答案的。
我们要想一想,无论是严苛还是宽容,其目的是什么?
稳定、有序。
那么,以这个为宗旨去把握时机,就容易的多了。
《道德经》说: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之;其次,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故信不足,焉有不信。犹兮其贵言哉!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
最好的统治者,咱们不知道他的存在;次一等的统治者,人们爱戴他;再次一等的统治者,人们赞誉他;更次一等的统治者,人们害怕他;最下等的统治者,人们侮骂他。所以,诚信不足,就会有不信任的心理。(最好的统治者)总是那样的深思熟虑呀,不轻易发表意见呀。功勋建立了,事业完成了,百姓们都说:“我们本来就是如此。”
从侮之、畏之、誉之、亲之最后到不知有之,可以看作一个过程。
从最初打破惯性的反感,到害怕,再到称赞,最后内化为自己意识的“无为”习惯性行为,当然,如果把不好也会从亲之、誉之到畏之到最后的侮之。
但是,无论当时情况处于什么样子,无论采用什么样的应对方式,一定要牢记心中的目标,只要心中装着一个“和平、稳定、有序”的目标,那么,无论当时的反映是“侮之”、“畏之”、“誉之”,都不是主要的。
古有云:
心清者不计形浊,道远者不计迂回,识浊而持清,行躁而心静。
我们为人处世也一样,我们要依据外界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反映和行动,但是,我们的内心一定要有一个坚定地目标,这个目标一定是有利于他人、有利于集体、有利于更多的人。
当你有这样的目标,就会:
心有德而知言以发,行有张而践行以生,知言而易行,德行以张。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