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不仅是离别

2016-08-31  本文已影响13人  那山那人那猫

在我六岁之前的印象里:父亲他大方,洒脱,上进,顾家,乐观,孝顺,一直以来是我尊重和信赖的好爸爸,他既有成熟男人的责任心,也有孩子般天真的笑容,可是怎么也想不到岁月和家庭会把他变得像个我不怎么认识的另一个人。

今天清晨4点半,我准备出门去赶万州到利川的火车,也记得要向父亲去道一声别,可是当我准备去拧动门把手时,却发现这是拧不动的,毫无疑问是里面上了锁,意外之余随之而来的是一丝痛心,很明显他拒绝与我告别,至少在我的印象里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但凡是我回家,父亲都会亲自接送。但这一次,不知是他真的头痛,还是仍在因为昨天的事情而生我的气,我宁愿相信是前一原因。

说起昨天的吵架,我想根本上是父亲法律意识的缺失而导致。昨天我们一家人在去拿过渡费的时候意外得知了合并安置的消息,也就是占地拆迁分房的事情准备落实了。本来是一桩值得高兴的事情,没想到却在公众场合上演了一场闹剧。事情的经过可以简单地描述为:婆婆准备签字拿钱的时候她提出了一个让我父亲不能接受的条件:这笔钱由我自己掌管,我拥有这笔钱的处理权。在外人看上去合情合理的情形下,而我父亲勃然大怒:这笔钱你拿着可以,那么你就得搬出去单过。他给出的理由是你现在住在我们家里,其它两个儿女不管,所有费用都有我来承担,因此你要想住在我们家里就必须拿出生活费,否则我不履行赡养的义务,因为那样对我不公平。在我看来这是强盗逻辑,第一点:老人的财产她拥有自主权,无需儿女的左右,怎么处理应本着她自愿的原则,不受儿女的意愿左右;第二点无论老人有没有财产,按照法律,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至于其它儿女不承担赡养义务应由老人自己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能强行剥夺老人的财产来弥补其它儿女该承担的责任。

为什么父亲和婆婆的冲突爆发地这么突然,毫无预兆,我想那还不是之前没有协商妥善的缘故。之前儿女们背着老人私下里做了一个决定,就是那两个儿女说:我们离得太远,老人的财产所得和花销我们一概不管,就全权交付与你。当时可能也只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案,所以大家都默认了,但该方案实施的最关键的一步是需取得老人的财产所有权,但由于子女没有对老人财产自行控制的权利,该方案在商定时没有得到老人的同意是无法实施的,但即使当时口头或书面同意了,如果后来老人认为受到的待遇不好而发生变动,这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协议无效。

最后来看,这起家庭矛盾的冲突源于法律意识的缺失,没有法律,家庭会失去秩序,最后也会丢掉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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