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新录(11月1日 雨)
燕归来兮,冷落清秋。时光倒流,重新邂逅,也会是一样的结局吧,终究也躲不过飘零四散繁华覆灭的宿命。有些东西战胜得了时间,却改变不了人性。
《金粉世家》刚上架的时候我兴奋得当天就连着看了好几章,这种兴奋更多来源于年青的时候看的电视剧和歌曲《暗香》,一度回忆起深情的金燕西,自尊的冷清秋。小说看到中间的时候,有点后悔找小说看了,原版金燕西是十足不能忍受的大渣男。原本对金燕西的印象一直停留在陈坤的一张脸上,有点痞,但深情单纯得很,即使和清秋婚后矛盾诸多,但他依然说自己对清秋的心从没变过,清秋屋子被一场大火付之一炬,他跪在楼前头发蓬乱双眼无神的面孔,我一直都记得。小说的金燕西让人愤恨,看到后面恨都恨不起来了,只想冷笑旁观这个未成熟的幼稚男,看他如何凄凉收场。小说结尾让人心灰意冷,那么多年过去了,金燕西仍然觉得清秋出走是她的原因,跟他自己无关吧。都说清秋虚荣,爱攀附权贵,明知齐大非偶,却甘愿嫁进金府。虚荣可能确实有点吧,年轻女孩子被好看的善于人际周旋男人吸引,再正常不过了。讥讽她挖苦她的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吧。她最大的错就是在西山时不自爱,然后酿成没有退路的恶果。
终于看完此书,最大的感想便是,一个人若是没有遇到自己称心如意的人,宁愿单着也不要将就。千万不能因为一些原因降低自己的要求去同意发生一段感情并走进婚姻的殿堂。毕竟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情,不可马虎。倘若自己已选,那就不要再埋怨任何人,即使止损分开,亦或是想办法去改变,毕竟人生很长,不要浪费太多光阴在无所谓的事情和人物上。繁华艳丽,灯红酒绿,都是短暂得让人猝不及防的梦幻泡影,日子终将归于平凡,人终究逃不过行将就木的命运。
一个由金粉装饰的世家一旦金粉脱落,世家也就崩塌了。看着本书主角燕西跟着兄长以及一些酒肉朋友从捧戏子到自己成为戏子,也不免感慨和唏嘘。燕西就像是一个还没长大的人,对待感情十分幼稚,说的好听点是多情,不好听的话就是滥情,张老也在书中对他有个很中肯的评价:喜怒无常。很多人都说他像贾宝玉,但是最根本上,宝玉比他强了几百倍,燕西是把女子当做玩物,好玩的时候就捧在手心里,不好玩的时候就如同清秋一样被他冷漠厌弃,直到最后都未曾悔过,将自己塑造成一位深情男子,这让我不知道如何评价他。我觉得,清秋的悲剧命运还是在于她爱燕西。清秋一开始就知道齐大非偶,可无奈现实是自己依旧接受了金燕西。看过电视,期待原著中金燕西会浪子回头,却发现,他只会逢场作戏,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燕西自始至终都没有爱过清秋,从最初的惊鸿一瞥,到后面的厌倦,一直到结局,燕西都不曾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反而觉得清秋贪慕虚荣。可是,他明明知道金钱买不来爱情,靠近钱买来的爱情,没有了金钱,这爱情也就没有了啊。并且清秋又未向燕西要过什么东西,不像白莲花白玉花之流,不断问他要钱或者买东西,他给她的,全是他送她的,她不曾主动或者暗地里要过他任何东西,假如感情算的话,那也只要过他的真心,而他只爱他自己,内心只有他自己,她从不在他心上长住。清秋,十七岁的小姑娘,涉世未深,当又帅又多金当时对她百般依赖的燕西追求她时,好难做到不心动。说她没有爱过燕西,我是不信的。只是后面燕西让她失望了。她便画地为牢,攒够了失望也就在一场大火中离开。就好比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里说的那样:哪有人会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
我一直都在想,有人真的能够无二心地和自己的爱人白头偕老呢?还是同床异梦真的多得数不清。人天生是喜新厌旧的动物,只是这种本性表现出来与被压抑在底的区别罢了。白头如新,倾盖如故的想象大抵是人的愿望所致,愿望多美好啊!最喜欢张恨水对环境的描写,细腻的程度真让人身临其境,感书中人所感。之后应该会再看一下张恨水的其他小说,但近期实在没精力看长篇了,这本用了五十多个小时,战线拉好长。
哗啦啦,大厦将倾,还有谁能逃出命运的掌握?黄沙漫天,日月遮蔽,掉首而顾,昨日明珠何在,遗落天涯何处可循?叶落不起,水覆难收。天赐的姻缘尽是无缘再见。夜幕降临后,对着黑漆漆的天空,燕西你可曾想到那个叫清秋的单纯女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