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教育:产教融合黄金时代已来,职业教育发展驶入快车道
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深海教育负责人表示:“此次《方案》落地细则明晰,无论是试点城市设置还是发展目标,都提出了比较明确的方向和内容,也强调了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重要性。”
《实施方案》公布了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其中包括:
省、自治区、直辖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计划单列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
随着细则的逐步落地,“产教融合”发展开始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实施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重点在完善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人才培养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要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等各类院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
《实施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负责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试点城市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
在教育预算费用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和试点城市予以动态奖励。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等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重大项目跟进协调服务,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
产教融合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决定了就业和出口端,决定了企业的发展,产教融合黄金时代已来。深海教育负责人表示:“作为面向全国招生的线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深海教育愿意坚守“遇见,更好的自己”的创业初心,为国家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献出绵薄之力。伴随着国家职业教育发展驶入快车道,深海教育全体员工对于一直深耕教育工作的坚定信念感到自豪与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