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本质
国学大师胡适机动车辆保险:承保车辆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汽车本身的损失,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
胡适(1891~1962),原名胡洪(马辛)、嗣糜、字希疆,后改名适,字适之,安徽绩溪人。现代学者,历史学、文学家,哲学家。以倡导“五四”文学革命著闻于世。历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大学校长、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等。
一代国学大师胡适先生谈起保险时曾说:
“保险的意义,只是今日做明日的准备;
生时做死时的准备;
父母作儿女的准备;
儿女幼小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
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豁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作现代人!”
胡适先生关于保险的这段论述可谓精辟之至,把现代保险的内涵阐释得非常透彻。
1. 保险是用今天的钱筹划明天的生活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都知道,未来充满着变数,没有人能准确预知自己家会发生什么变化。
有些人一觉醒来便一贫如洗;有些人一出门就面临生离死别。
往往这样一些意外就能使一个原本幸福家庭或一个原本兴旺的企业陷入困顿之中。
中国有句古话:“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保险就是一种未雨绸缪的智慧,是化解未来可能发生之风险的有力手段,能使人们明天的生活免受剧烈波动的困扰。
2. 保险是用小钱换大钱
用小钱换大钱保险就像一个蓄水池,平时投保人一起进行点滴积累,一旦有人需要就可以直接取用,并且取用的量是只投入量的数百倍数千倍,甚至数万倍。
当然,在保险集合体中的每个投保人虽然都支付了一定的保险费,但只有遭受保险事故的被保人才有可能获得保险赔偿。
这恰恰说明了保险的互助性质——“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这样,如果其中某个被保人遭遇不幸,就可以借助众人的力量避免或减小损失了。
3. 保险是仁爱的化身,是责任的体现。
远离贫困,从一份保障开始保险不仅能提供一种物质补偿,更重要的是,它还能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爱、责任。
为家人购买保险是对家庭的关爱,为员工购买保险是对社会的责任,为自己购买保险则是自我尊严的延伸。
保险是集合所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在风险事故发生后,为受损者提供补偿。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保险是对客观存在的未来风险进行转换,把不确定性损失转变为确定性成本(保费),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
从社会学角度看,保险体现了人们的互助精神,把原来不确定的风险转化为稳定的因素,从而保障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究其本质,保险是一种社会化安排,是契约化的、市场化的慈善,它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与慈善难以普惠有本质区别。
保险是面临风险的人们通过保险人组织起来,从而使单个风险可以转移、分散,即由保险人组织保险基金,集中承担风险。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若被保人发生损失,则可以从保险基金中获得补偿。
换句话说,一人损失,大家分摊,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以上内容主要来源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写的《我的保险我做主》,此文章仅用于保险知识普及,不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