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交警有得忙了
2019-03-28 本文已影响79人
爱摄影的李伟
无意之中,看到了这么一个消息: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下面简称规范)。刷完整个内容我笑了。
新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带电池)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需要同时满足上面三条,否者,就按照电摩处理,上牌照及驾照,类似于机动车。
有新规,那必然有旧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
虽然,旧的国标要求最大时速20公里,最大重量40公斤,但实际中的有那么一类电动车最大时速40公里,最大重量70公斤,比如说下面的这个家伙 电动摩托车(新规规定).png
虽然,它的二弟比大哥苗条一些,但还是没有跳出电摩的范畴,如下 电动轻便摩托车(新规)
我们所说的真正的电动自行车则是他三弟,如下图 电动自行车.png
其实,还有两类车等待交警叔叔认领,待确定是属于电动自行车还是电摩,亦或其它,那就是代步车和电动滑板车 两轮代步车.png
电动滑板车.png
虽然这哥俩长的小巧玲珑,外表毫无伤害性,但是它们的时速可以超过25KM,或许在哪个等绿灯的路口,突然,它们静静的同你擦肩而过,远远把冒冷汗的你丢在后面。
如果,新规能强制地执行,我拍巴掌赞成,这样,电摩不敢在道路上横冲直撞了,更不用说那些一直按着喇叭、催着你给它让道的摩托车了,超速就记你的分罚你的款,严重的直接吊销的驾驶证,表面上能减少交通事故。
但是,这样就无形增加了交警的人力和物力来维持交通路口的秩序,本来就有些拥挤的红绿灯路口,现在机动车和电摩并行(这之前,电摩在恰当的时间点可以直接冲过去,分流一部分车流),危险性更大了,对骑电摩人和机动车司机都是耐心和细心的考验。
再者,限速之后,电动自行车在路上行驶的时间比以前要长,造成的拥堵时间也更长。从而进一步延长了电动自行车在路上行驶的时间,恶性循环带来的危险性不一定比以前小。
另外,电动车主在路上时间比以前长了,其相对的休息时间就更少了,对他们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个坏消息。
依我的观点,不管是电摩还是电动自行车都应该上牌照,按照统一游戏规则来玩,就像一辆两座共享小汽车和一辆法拉利跑车一样,不能因为共享车的速度比跑车的速度慢,就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
上牌照、记分、罚款只是一种惩罚手段,真正需要的是教育骑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和电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