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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

2019-01-10  本文已影响5人  曾义龙

成立三要素

1.要素一:当事人

2.要素二:意思表示

3.要素三:标的

4.其他特殊: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还必须有标的物的交付

生效要件

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

1.实质性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形式要件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其他符合法律的规定的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形式

无效

1.特征

自始无效: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法律行为当然无效

绝对无效: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

2.种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如果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已成另外一个民事法律行为,被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故意合谋实施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的除外。因此并非违反法律的行为,一律都是无效的。

可撤销

依照法律规定,由于行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者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2.受欺诈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3.受胁迫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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