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能力选择不作为
每个人都有能力选择不作为--塞穆尔.约翰逊
真的,看完这句话,我的理解有很多种,最初接触这句话是在《关键对话》里面,作者的理解大概就是在需要做决策之前,我们可以选择不作为;我的理解是现实生活中,其实是有很多灰犀牛事件的,也就是这些所谓的灰犀牛事件是有隐患,有萌芽状态,甚至是有规律可循,有阶段性的,但是我们往往很容易忽略这种萌芽状态,因为它的影响力和破坏力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因为这时候的我们选择的是不作为。
再来看看我们现实中的行政机关,很多行政机关在目前追责比较厉害的体制下,很少会表现的很有担当和创新,本可以冲锋陷阵,迎头赶上完成的任务,但在关键的时候往往考虑自身的因素比较多,总认为事缓则圆是人情社会办事的一条铁律,其实作为一级行政机关,你手中握有人民赋予你的权利和义务,你就有不可推卸的管好、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有条件的要利用条件,无条件的要创造条件,不应当也不可能袖手旁观;当面对棘手的问题,一人无力尚可以理解,总不至于所有人都无能为力,有能力履行责任是胜任岗位需要,也是公务员法最基本的要求,不能一棍子打死,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放之任之,存在“不作为”的状况。
其实,整治好不作为现象,抓住“关键少数”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不行为,即“不善为”“不能为”“不作为”。“不善为”既花费了上上下下的时间与精力,又浪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尤其还贻误了更加宝贵的发展时机,终因“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而拖累了大局。“不能为”,主要表现在不懂规律、不懂门道、缺乏知识、缺乏本领,工作中显得能力不足。“不作为”首先是该办不办,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政策空转,失信于民。其次,该管不管,放任工作中的瑕疵和漏洞,甚至出现违纪违法乱象。再次,该闯不闯,日复一日,手脚僵化,遇到重大问题,必然手足无措。
“不善为”是方法层面的问题,“不能为”是能力层面的问题,“不作为”是态度层面的问题。“不善为”的状态得不到改变,终将成为“不能为”;而“不能为”长此以往也极易变成“不作为”。因此,解决好三不现象,保持学习,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有多大担当就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就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