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院初遇初识

2017-08-13  本文已影响0人  江阿越

开始实习前是为期两天两夜的暑假,一整天用来补眠,另外一整天则处在对实习的憧憬、紧张之中。

约上好友一起去买人生中的第一套正装,一起去理发店剪个清爽的发型,希望以最精神饱满的状态迎接有关法律的第一份工作。

想起有一次老师在课堂上讲过,我们应该从大一就拥有自己的一套正装,穿着它出席各种较为重要的会议,去熟悉那种感受,穿出那份精神。

彼时彼刻我有些不以为然,直到突然间要穿上它去广州中院。

熨帖的白衬衫,西装裙,单肩包里装着低跟鞋,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的模样,有点好笑,像是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怎么看都不对劲。

从这一天开始,就要过上每天起得比上学期间早,回来时夜色渐显的连续两个月朝九晚五的实习生活。

当我第一次跟着上班族挤地铁,在车陂南转线见到密密麻麻的人群时,我就意识到,最有可能消磨掉工作热情应当属这趟列车。

每个车厢装满清早睡眼朦胧的我们,对陌生人的肢体接触感到烦躁却无可奈何,总是不由自主想起一句歌词——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们一行人来到广州中院时,已经九点左右了,一位工作人员带着我们进到了大堂,将早已备好的实习证分给每个人,三三两两把我们分给各个庭。

我和两位同伴分到了民一庭,心里既高兴又紧张,一方面想着民事庭的案件应当是最多的,不会因无事可做而局促不安,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的民法和民事诉讼法学得不扎实,遇到问题会频频出错。

实际上,当我真正接触到法院的工作时,才发现我的担心是多么不必要。

民一庭内勤部采取一对一的制度安排实习生,带我的法官助理是一位人很好的姐姐,很年轻很活力,对我很包容,亲自教我每一个工作步骤,指出我的错误并且细心纠正。

在实习之前,学校以及师兄师姐都有提过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可能做的都是很琐碎的事,简称打杂的,例如打印复印、发报纸等等。

实习一个月以来,我确实时不时需要跑腿寄快递,发报纸,但除此之外,还有整理卷宗,写判决前期,宣判以及归档等与案件相关的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我了解到完整处理一个案件,并非开庭之后写一份判决书——虽然它是整个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即算完成,事实上庭前庭后细碎却必要的工作都要妥善处理。

在未熟悉一项工作之前,我时常是搬了一张椅子坐在法官助理旁边,看着她做,然后再让我自己来,最后她再帮我检查。

整理卷宗是我接触到的第一份工作,在此之前我甚至未见过卷宗,也不知道它分了正副卷,正卷可公开给当事人、律师、检察院等查阅,而副卷则不公开。

这么一想,我们也算接触到法院保密内容。相比一审法院的卷宗,二审整出来的卷其实薄了许多,这也意味着它是更简单的。

但第一次整理卷宗时,我仍花了许多时间,对各种材料都不熟悉,不知道它属于哪个位置。直至现在,我终于能较为迅速地整卷,且了解了一个案件当事人必须提交哪些诉讼材料等。

民一庭绝大部分是上诉案件,主要有劳动争议和打假案,带我的法官助理属于医疗纠纷小组,但因前边两种案件太多,所以该组法官也需要分担审理该两类案件。

在法院实习,好处之一是能经常去旁听。

很多劳动争议和打假上诉案件的审理经常是进行庭询而非正式开庭,每个法官的审理风格也略有不同,有些法官会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二为一,而有些法官则会每一个步骤按顺序进行。

实际上,庭询的进行并非如电视剧一般双方律师会进行激烈的长篇大论,唇枪舌战,往往是清晰表达完自己的观点,点到为止。

对每一个案件,法官这一角色的任务是极重且极为重要的,法官必须准确总结出争议焦点,同时也要尽最大的可能查明案件事实。

所以在双方各有主张,有一方在撒谎时,要保证真相在裁判中胜利,法官的任务不可谓不艰巨。

在广州中院实习,写判决前期是我较为常做的另外一件事。

总结上诉状使我意识到文字功底的重要性,文书撰写简洁但重点突出,有逻辑,使人一目了然并非易事。

这一个月以来我看过许多份上诉状和答辩状,律师文字功底的强弱在这时即能体现出来。

其实,一份上诉状写得有逻辑且重点突出不仅方便法院的工作,对当事人也有很大的益处,法官能通过上诉状清楚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在审理时也能更有目的性。

我想,将来我若成为一名律师,必将不忘这个月实习所领悟到的该点技巧。

此外,与当事人或律师联系沟通也是时有的事,刚开始我与他人交流总是磕磕绊绊,电话铃声一度成为魔音,经常对当事人所提出的问题一问三不知,不知如何回答,哪些消息可以告知对方,哪些不可以,都一无所知。

而法律人从事的职业大部分需要很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我希望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能突破这方面的短板。

一个月的实习,我不仅收获了知识,还在法院和乐融融的氛围中感受到了关怀。

在法院每一天的工作虽然都挺琐碎的,但我知道,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一个案件归档前所必须的步骤。

我的助理姐姐告诉我,在她刚来的时候,她的法官也是这样一件一件地教她。

我相信,理论与实务的衔接需要经验的不断积累,未来我们有许多年的职业生活,今日之实习更多的不是为了让我们尽早接触社会熟悉工作,而是在这次实习中,初尝法律人之梦,正义与公平,值得我坚持,值得我为之付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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